★2024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新疆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布《关于调整铁门关市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博湖县、尉犁县、且末县行政区划的公告》:党中央、国务院于近日批准,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博湖县、尉犁县、且末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归铁门关市管辖。
★2024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新疆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图木舒克市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乌恰县行政区划的公告》:党中央、国务院于近日批准,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乌恰县部分行政区域划归图木舒克市管辖。
★2024年7月29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云南省调整德钦县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叶枝镇、巴迪乡划归德钦县管辖。
★2024年1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康县的公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康县。和康县人民政府驻赛图拉镇。和康县由和田地区管辖。
★2024年1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安县的公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和安县。和安县人民政府驻红柳镇。和安县由和田地区管辖。
☆2024年5月27日,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政府发布《宝兴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公告》: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即日起,宝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穆坪镇兴盛街1号迁移至灵关镇新灵街118号。
☆2024年7月24日,《喀什地区民政局行政区划调整公告》: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喀什地区调整喀什市与疏附县疏勒县行政区划的批复》(新政函〔2024〕134号)同意疏附县疏勒县部分区域划入喀什市管辖。
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首都北京。
人口民族 2024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82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5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93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7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9‰。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1909万人,女性人口6891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34(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人口8579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0.9%;60岁及以上人口3103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02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6%。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43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83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6478万人,减少1222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7.00%,比上年末提高0.84个百分点。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中央政府调查统计正式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即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塔吉克族、普米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其余为未识别民族。
2024年末全国行政区划统计数据
中国共划分为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
中国大陆共有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977个市辖区、397个县级市、1301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9118个街道、21464个镇、7018个乡、153个苏木、956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合计38710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不包括2个区公所)。【4个直辖市,293个地级市,397个县级市,共有694座城市】
北京市(京) 辖16个市辖区,165个街道、143个镇、30个乡、5个民族乡(合计34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天津市(津) 辖16个市辖区,124个街道、125个镇、2个乡、1个民族乡(合计252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河北省(冀,石家庄) 辖11个地级市,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合计16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山西省(晋,太原) 辖11个地级市,26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80个县(合计11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22个街道、631个镇、430个乡(合计128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蒙,呼和浩特) 辖9个地级市、3个盟(合计1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合计10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54个街道、509个镇、99个乡、153个苏木、17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合计103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辽宁省(辽,沈阳)
吉林省(吉,长春)
黑龙江省(黑,哈尔滨)
上海市(沪) 辖16个市辖区,108个街道、106个镇、2个乡(合计216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江苏省(苏,南京) 辖13个地级市,55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19个县(合计95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519个街道、701个镇、16个乡、1个民族乡(合计1237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浙江省(浙,杭州) 辖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2个县、1个自治县(合计9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489个街道、619个镇、243个乡、14个民族乡(合计1365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安徽省(皖,合肥)
福建省(闽,福州) 辖9个地级市,31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42个县(合计8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3个街道、653个镇、233个乡、19个民族乡(合计1108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江西省(赣,南昌) 辖11个地级市,27个市辖区、12个县级市、61个县(合计10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山东省(鲁,济南) 辖16个地级市,58个市辖区、26个县级市、52个县(合计13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河南省(豫,郑州) 辖17个地级市,54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82个县(合计15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湖北省(鄂,武汉) 辖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合计1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9个市辖区、26个县级市、35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合计10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338个街道、761个镇、151个乡、10个民族乡(合计1260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湖南省(湘,长沙) 辖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合计14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6个市辖区、19个县级市、60个县、7个自治县(合计122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广东省(粤,广州) 辖21个地级市,6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合计122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490个街道、1112个镇、4个乡、7个民族乡(合计161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南宁) 辖14个地级市,41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48个县、12个自治县(合计11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海南省(琼,海口) 辖4个地级市,10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合计25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2个街道、175个镇、21个乡(合计218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重庆市(渝) 辖26个市辖区、8个县、4个自治县(合计3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共有248个街道、631个镇、139个乡、14个民族乡(合计1032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四川省(川、蜀,成都) 辖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合计21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55个市辖区、19个县级市、105个县、4个自治县(合计18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贵州省(黔、贵,贵阳) 辖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合计9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16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50个县、11个自治县、1个特区(合计8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365个街道、831个镇、122个乡、192个民族乡(合计1510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云南省(滇、云,昆明) 辖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合计16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17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65个县、29个自治县(合计12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26个街道、664个镇、397个乡、140个民族乡(合计1427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西藏自治区(藏,拉萨) 辖6个地级市、1个地区(合计7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8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64个县(合计7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陕西省(陕、秦,西安) 辖10个地级市,31个市辖区、7个县级市、69个县(合计10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甘肃省(甘、陇,兰州) 辖12个地级市、2个自治州(合计14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17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57个县、7个自治县(合计8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青海省(青,西宁) 辖2个地级市、6个自治州(合计8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7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25个县、7个自治县(合计4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银川) 辖5个地级市,9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11个县(合计22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50个街道、103个镇、90个乡(合计24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乌鲁木齐) 辖4个地级市、5个地区、5个自治州(合计14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13个市辖区、29个县级市、62个县、6个自治县(合计11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台湾省(台) (行政区划资料暂缺)
附: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566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四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30个)。
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
2.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四批)分布图
民 政 部
2024年3月30日
出处: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79998568/content.html


高清大图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79998568/part/18318.zip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北部湾北部领海基线的声明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湾北部领海基线。
北部湾北部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峻壁角 北纬19°21.1′ 东经108°38.6′
2.神尖角 北纬19°49.6′ 东经109°09.5′
3.兵马角 北纬19°54.1′ 东经109°15.7′
4.斜阳岛 北纬20°54.2′ 东经109°12.4′
5.涠洲岛 北纬21°00.6′ 东经109°05.2′
6.白须公礁 北纬21°23.3′ 东经108°12.3′
7.中越北部湾 北纬21°28′12.5′′ 东经108°06′04.3′′
分界线第1界点
出处:https://www.fmprc.gov.cn/zyxw/202403/t20240301_112525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