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地处新疆北部阿尔泰区域地理中心,原名“多勒布尔津”。1958年8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张仲瀚将军率队踏勘选点时,选此为新疆兵团十师师部驻地,定名为“北屯”,意为“中国最北的屯垦重地”。1959年5月,十师抽调基建人员从巴里巴盖前往北屯,拉开北屯建设序幕;同年11月,十师师部迁址北屯。1966年,北屯正式以地名标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版版图。
1997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行文批示在十师师部北屯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北屯市。1998年5月,十师正式向兵团上报《关于设立北屯市的请示》,建议采用师市合一的方式设立北屯市。2002年10月,十师再次向兵团上报《关于设立北屯市的请示》。2007年9月,国务院以《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再次为北屯建设自治区直辖市提供法理依据。2010年5月17日至19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发[2010]9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支持北屯等新设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十师第三次向兵团上报《关于北屯建市工作的请示》。2011年12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县级北屯市的请示》等文件资料呈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民政部。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函[2011]161号):设立县级北屯市。北屯市人民政府驻北屯镇团结路300号。北屯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1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批复>的通知》(新政发[2011]105号):一、北屯市由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驻北屯镇团结路300号,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石河子市模式)执行。二、其他未尽事宜待北屯市挂牌后按有关法律程序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2011年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纪要》(八届新党常[2011]5号)精神研究确定。
2011年12月28日,北屯市正式挂牌成立。北屯市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师市合一”模式管理,其行政区划以现有北屯建成区为基础,以183团、187团、188团三个团场已确权土地作为北屯市市域行政区域范围,合计总面积910.5平方千米,总人口7.63万人。2012年12月13日,兵团办公厅下发农业建设师更名通知,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2019年,北屯市设立双渠镇、丰庆镇、海川镇(9月16日挂牌成立)。【已设镇及其批准设立时间:183团双渠镇(2019.8.14)、187团丰庆镇(2019.8.14)、188团海川镇(2019.8.14)】
政区划分 2019年末,北屯市辖3个镇:双渠镇、丰庆镇、海川镇。市政府驻龙疆东街365号。
双渠镇 【行政区划代码】659005100
丰庆镇 【行政区划代码】659005101
海川镇 【行政区划代码】65900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