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江苏省行政区划

1983年末,江苏省辖11个地级市,40个市辖区(不包括扬州市郊区)、2个县级市、62个县(共10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省会南京市。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南京市  10区5县
 玄武区       白下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鼓楼区       下关区       浦口区       大厂区
 栖霞区       雨花区
 江宁县(东山镇)  江浦县(珠江镇)  六合县(六城镇)  溧水县(在城镇)
 高淳县(淳溪镇)
无锡市  4区3县
 崇安区       南长区       北塘区       郊 区
 江阴县(澄江镇)  无锡县(无锡市)  宜兴县(宜城镇)
徐州市  5区6县
 鼓楼区       云龙区       矿 区       贾汪区
 郊 区
 丰 县(城关镇)  沛 县(沛城镇)  铜山县(徐州市)  雎宁县(雎城镇)
 邳 县(运河镇)  新沂县(新安镇)
常州市  5区3县
 天宁区       广化区       钟楼区       戚墅堰区
 郊 区
 武进县(常州市)  金坛县(金城镇)  溧阳县(溧城镇)
苏州市  4区1市5县
 沧浪区       平江区       金阊区       郊 区
 常熟市
 沙洲县(杨舍镇)  太仓县(城厢镇)  昆山县(玉山镇)  吴 县(苏州市)
 吴江县(松陵镇)
南通市  2区6县
 城 区       郊 区
 海安县(海安镇)  如皋县(如城镇)  如东县(掘港镇)  南通县(金沙镇)
 海门县(茅家镇)  启东县(汇龙镇)
连云港市  3区3县
 新海区       连云区       云台区
 赣榆县(青口镇)  东海县(牛山镇)  灌云县(伊山镇)
淮阴市  2区11县
 清河区       清浦区
 淮阴县(王营镇)  灌南县(新安镇)  沭阳县(沭城镇)  宿迁县(宿城镇)
 泗阳县(众兴镇)  涟水县(涟城镇)  泗洪县(青阳镇)  淮安县(淮城镇)
 洪泽县(高良涧镇) 盱眙县(盱城镇)  金湖县(黎城镇)
盐城市  2区7县
 城 区       郊 区
 响水县(响水镇)  滨海县(东坎镇)  阜宁县(阜城镇)  射阳县(合德镇)
 建湖县(湖垛镇)  大丰县(大中镇)  东台县(东台镇)
扬州市  1区(不包括郊区)1市9县
 广陵区       郊 区
 泰州市
 兴化县(邵阳镇)  高邮县(县城镇)  宝应县(县城镇)  靖江县(靖城镇)
 泰兴县(泰兴镇)  江都县(仙女庙镇) 邗江县(扬州市)  泰 县(姜堰镇)
 仪征县(真州镇)
镇江市  2区4县
 城 区       郊 区
 丹徒县(镇江市)  丹阳县(县城镇)  句容县(县城镇)  扬中县(三茅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83)国函字1号)同意:
 一、撤销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常熟县,改设常熟市。将原苏州地区的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常熟六县(市)划归苏州市;江阴、无锡二县划归无锡市。
 二、撤销镇江地区行政公署,将原镇江地区的高淳、溧水二县划归南京市;宜兴县划归无锡市;武进、金坛、溧阳三县划归常州市;丹徒、丹阳、扬中、句容四县划归镇江市。镇江市改由省管辖。
 三、撤销南通地区行政公署,将原南通地区的南通、海门、启东、如东、如皋、海安六县划归南通市。
 四、撤销徐州地区行政公署,将原徐州地区的铜山、丰县、沛县、邳县、睢宁、新沂六县划归徐州市;东海、赣榆二县划归连云港市。
 五、撤销扬州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扬州地区的泰州、江都、邗江、泰县、高邮、靖江、宝应、泰兴、兴化、仪征十县(市)划归扬州市。扬州市改由省管辖。并将邗江县的汤汪、西湖、湾头三个公社划归扬州市。
 六、撤销盐城地区行政公署,撤销盐城县,改设盐城市。将原盐城地区的建湖、射阳、阜宁、大丰、滨海、东台、响水七县划归盐城市。盐城市由省管辖。
 七、撤销淮阴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淮阴地区的灌云县划归连云港市;淮阴、沭阳、洪泽、灌南、泗洪、涟水、宿迁、淮安、泗阳、盱眙、金湖十一县划归清江市。清江市更名为淮阴市,淮阴市改由省管辖。
★4月2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与灌云县行政区域的批复》((83)国函字75号):同意将灌云县的南城镇和云台公社划入连云港市,成立南城区。
★4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镇江市与丹徒县界线的批复》((83)国函字86号):同意将丹徒县的蒋乔、丹徒两个公社全部和三山公社的严岗大队、谏壁公社的月湖、粮山大队划归镇江市管辖。
★7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淮阴市与淮阴、淮安两县界线的批复》((83)国函字130号):同意将淮阴县的武墩、和平两公社及扬庄公社的新闸大队和淮安县的黄码、盐河两公社及城郊公社的清安大队,一并划入淮阴市清浦区管辖。【1985年7月实施】
☆2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盐城市城区(原盐城镇)、郊区。
☆2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南通市城中区、港闸区,合并设立城区。
☆2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淮阴市清江区、清浦区。
☆2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划出原扬州市城区设广陵区,划出原扬州市郊区和邗江县的汤汪、西湖、湾头3个公社设郊区。【3月1日实施】
☆3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徐州市郊区。
☆6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合并设立新海区;撤销盐区、郊区,合并设立云台区。
☆8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镇江市城区、郊区。金山区、北固区合并为城区,谏壁区、郊区合并为郊区。
☆11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市撤销市郊区办事处,设置郊区人民政府。
◎6月14日,吴县太湖乡的火箭村划归吴江县七都乡。
◎7月7日,无锡市撤销马山办事处和马山公社,合并设置马山镇,划归郊区。
◎10月8日,南京市大厂区长芦乡的九里埂大队划归六合县玉带乡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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