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行署区

  1949年4月21日,苏北行政公署成立,驻泰州市。下辖泰州、扬州、盐城、淮阴、南通5个行政分区,41个县、市。
  1950年1月11日,苏北行署决定撤销扬州行政分区,并入泰州行政分区。同月13日,苏北行署由泰州移驻扬州。苏北行署共辖4个专区,35个县和南通、扬州、泰州3市。
  1950年4月15日,苏北行政公署改名江苏省苏北人民行政公署,9月15日又改为苏北人民行政公署。
  1950年5月12日,南通市改由苏北行署直辖。
  1950年8月8日,扬州市改由苏北行署直辖。
  1952年11月,苏北行政区、苏南行政区与南京市合并建立江苏省。1953年1月正式建省。

淮阴地(专)区
  1949年4月21日,淮阴专区辖淮阴、淮宝(由原淮安、宝应两县运河以西的部分地区所组成,县人民政府驻岔河镇)、泗阳、沭阳、灌云、宿迁、睢宁、新安(由原沭阳、宿迁两县的一部分地区所组成,县人民政府驻新安镇)、邳睢(由原邳县陇海路南及睢宁县北部地区所组成,县人民政府驻土山镇)、涟水10县。专员公署驻淮阴县。
  1950年5月12日,撤销淮宝县,分别并入淮阴、淮安和扬州专区的宝应3县。淮阴专区辖9县。
  1950年12月18日,淮阴县城区改名清江市。淮阴专区辖1市9县。
  1953年1月江苏建省后,淮阴专区属江苏省领导。原新安县改称新沂县。邳睢县人民政府迁驻运河镇。淮阴专区辖1市9县。 

盐城地(专)区
  1949年4月21日,盐城专区辖盐城、射阳(由原阜宁、盐城的串场河以东,射阳河以南的部分地区所组成,县人民政府驻合德镇)、建阳(由原阜宁、盐城的串场河以西及皮岔河以北的地区所组成,县人民政府驻湖垛镇)、阜宁、滨海(由原阜宁、涟水、灌云3县各一部分地区所组成,县人民政府驻东坎镇)、涟东(为原涟水盐河以东的部分地区,县人民政府驻大程集)、淮安7县。专员公署驻盐城县。
  1950年1月11日,原泰州专区的东台、台北2县划归盐城专区。同年撤销涟东县,并入淮阴专区的涟水县。
  1951年7月11日,台北县改名为大丰县,建阳县改名为建湖县。盐城专区辖8县。
  1953年1月江苏建省后,盐城专区属江苏省领导。

泰州、扬州地(专)区
  1949年4月21日,扬州、泰州是两个行政区。扬州区:辖扬州市和宝应、高邮、兴化、溱潼、江都、仪征、六合县等1市7县。泰州区:辖泰州市和泰县、泰兴、靖江、东台、台北、海安、如皋县等1市7县。
  1950年1月11日,原泰州行政区的如皋、海安两县划归南通专区,东台、台北两县划归盐城专区。撤销溱潼县。同年2月6日,扬州专区与泰州专区合并为泰州专区,下辖泰州、扬州两市及泰县、泰兴、靖江、兴化、高邮、宝应、仪征、六合、江都9县。5月12日,泰州市与泰县合并为泰县。扬州市改为扬州县。6月6日恢复泰州市,为专区辖市。8月8日,撤销扬州县建制,成立扬州市。归苏北人民行政公署直辖。
  1953年1月江苏建省后,泰州专区改为扬州专区,属江苏省领导。扬州专署驻扬州市。原由苏北人民行政公署直辖的扬州市,和原属皖北滁县专区的江浦县划入扬州专区。扬州专区辖扬州、泰州2市和江都、高邮、宝应、兴化、泰县、泰兴、靖江、仪征、江浦、六合10县。

南通地(专)区
  1949年4月21日,设南通专区,辖南通市及如东、南通、海门、启东、崇明1市5县。
  1950年1月11日,原泰州专区的如皋、海安划归南通专区。同年5月12日,南通市改由苏北人民行政公署直辖。
  1951年,如东县政府由马塘迁驻掘港镇。
  1953年1月江苏建省后,南通专区属江苏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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