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黑龙江省行政区划

2007年,黑龙江省辖12地级市、1地区,64市辖区、18县级市、45县、1自治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哈尔滨市
 辖8个市辖区、7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市政府驻松北区世纪大道。
 松北区        道里区        南岗区        平房区
 香坊区        道外区        呼兰区        阿城区
 尚志市(尚志镇)   双城市(双城镇)   五常市(五常镇)
 方正县(方正镇)   宾 县(宾州镇)   依兰县(依兰镇)   巴彦县(巴彦镇)
 通河县(通河镇)   木兰县(木兰镇)   延寿县(延寿镇)
齐齐哈尔市 辖7个市辖区、8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政府驻龙沙区。
 龙沙区        昂昂溪区       铁锋区        建华区
 富拉尔基区      碾子山区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讷河市(讷河镇)
 富裕县(富裕镇)   拜泉县(拜泉镇)   甘南县(甘南镇)   依安县(依安镇)
 克山县(克山镇)   泰来县(泰来镇)   克东县(克东镇)   龙江县(龙江镇)
鹤 岗 市 辖6个市辖区、2个县。市政府驻兴山区。
 兴山区        工农区        南山区        兴安区
 向阳区        东山区
 萝北县(凤翔镇)   绥滨县(绥滨镇)
双鸭山市 辖4个市辖区、4个县。市政府驻尖山区。
 尖山区        岭东区        四方台区       宝山区
 集贤县(福利镇)   宝清县(宝清镇)   友谊县(友谊镇)   饶河县(饶河镇)
鸡 西 市 辖6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鸡冠区。
 鸡冠区        恒山区        城子河区       滴道区
 梨树区        麻山区
 密山市(密山镇)   虎林市(虎林镇)
 鸡东县(鸡东镇)
大 庆 市 辖5个市辖区、3个县、1个自治县。市政府驻萨尔图区。
 萨尔图区       红岗区        龙凤区        让胡路区
 大同区(大同镇)
 林甸县(林甸镇)   肇州县(肇州镇)   肇源县(肇源镇)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
伊 春 市 辖15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政府驻伊春区。
 伊春区        带岭区        南岔区(联合街道)  金山屯区
 西林区        美溪区        乌马河区       翠峦区
 友好区        上甘岭区       五营区        红星区
 新青区        汤旺河区       乌伊岭区
 铁力市(铁力镇)
 嘉荫县(朝阳镇)
牡丹江市 辖4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4个县级市。市政府驻爱民区。
 爱民区        东安区        阳明区        西安区
 绥芬河市(绥芬河镇) 宁安市(宁安镇)   海林市(海林镇)   穆棱市(八面通镇)
 林口县(林口镇)   东宁县(东宁镇)
佳木斯市 辖4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前进区。
 前进区        向阳区        东风区        郊 区
 同江市(同江镇)   富锦市(富锦镇)
 桦川县(悦来镇)   抚远县(抚远镇)   桦南县(桦南镇)   汤原县(汤原镇)
七台河市 辖3个市辖区、1个县。市政府驻桃山区。
 桃山区        新兴区        茄子河区
 勃利县(勃利镇)
黑 河 市 辖1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爱辉区。
 爱辉区
 北安市        五大连池市(青山镇)
 逊克县(边疆镇)   嫩江县(嫩江镇)   孙吴县(孙吴镇)
绥 化 市 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市政府驻北林区。
 北林区
 安达市(安达镇)   肇东市(肇东镇)   海伦市(海伦镇)
 绥棱县(绥棱镇)   兰西县(兰西镇)   明水县(明水镇)   青冈县(青冈镇)
 庆安县(庆安镇)   望奎县(望奎镇)
大兴安岭地区 辖3个县。地区公署驻加格达奇。
 呼玛县(呼玛镇)   塔河县(塔河镇)   漠河县(西林吉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07年4月17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鸡西市调整虎林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07]36号):同意撤销虎林市所辖的忠诚乡和东风镇,将两乡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东诚镇。东诚镇人民政府驻忠信村。
◎2007年5月2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哈尔滨市撤销南岗区跃进乡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07]53号):同意撤销南岗区跃进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城区,实行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
★2007年7月11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07]77号):同意将穆棱市所辖的磨刀石镇整建制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
◎2007年8月2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牡丹江市西安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07]106号):同意撤销西安区所辖的沿江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温春镇。温春镇人民政府仍驻温春村。
◎2007年10月16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哈尔滨市撤销阿城区部分乡(镇)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07]121号):同意撤销阿城区舍利乡、新华镇、双丰镇、玉泉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做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请哈尔滨市政府依法审批,报省民政厅备案。
★2007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07]143号):同意将林口县所辖的五林镇整建制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
◎2007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牡丹江市撤销撤销东安区兴隆镇改设街道办事处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07]144号):同意撤销牡丹江市东安区所辖的兴隆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做为东安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请牡丹江市政府依法审批,报省民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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