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河北省行政区划

至1960年底,河北省省政府驻天津市,辖7省辖市,64县、3县级市、23市辖区(含县级市辖区),915人民公社。

天津市  14县  7区
 和平区       红桥区       河东区       河西区       河北区       南开区
 塘沽区
 沧 县(沧镇)   河间县(城关)   献 县(城关)   交河县(泊镇)   吴桥县(桑园)   宁津县(城关)
 盐山县(城关)   黄骅县(城关)   静海县(城关)   任丘县(城关)   霸 县(城关)   武清县(杨村)
 蓟 县(城关)   宝坻县(城关)
邯郸市  3区  9县
 市 区       峰峰矿区      武安矿区
 大名县(城关)   曲周县(城关)   磁 县(城关)   涉 县(城关)   永年县(临洺关)  邢台县(邢台)
 内邱县(城关)   南宫县(城关)   巨鹿县(城关)
石家庄市  4区  10县
 桥西区       桥东区       长安区       井陉矿区
 深 县(城关)   正定县(城关)   元氏县(城关)   藁城县(城关)   束鹿县(辛集)   井陉县(微水)
 衡水县(城关)   平山县(城关)   新乐县(东长寿)  宁晋县(城关)
保定市  1区  11县
 市 区
 易 县(城关)   徐水县(城关)   涞源县(城关)   安新县(新安)   唐 县(望都)   清苑县(满城)
 涿 县(高碑店)  高阳县(城关)   阜平县(城关)   定 县(城关)   安国县(祁州)
张家口市  3区  1市  6县
 桥东区       桥西区       崇礼区
 宣化市
 张北县(张北)   蔚 县(城关)   怀安县(柴沟堡)  怀来县(沙城)   赤城县(城关)   商都县(城关)
承德市  2区  7县
 市 区       郊 区
 青龙县(大杖子)  兴隆县(兴隆)   平泉县(平泉)   滦平县(滦平)   丰宁县(大阁)   隆化县(隆化)
 围场县(围场)
唐山市  3区  2市   7县
 市 区     东矿区         柏各庄区
 秦皇岛市    汉沽市
 昌黎县(城关)   滦 县(城关)   乐亭县(城关)   丰润县(城关)   迁安县(城关)   遵化县(城关)
 玉田县(城关)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次会议通过:
 1.设立滦县,以原唐山市滦州区的行政区域为滦县的行政区域。滦县由唐山市领导。
 2.设立丰润县,以原唐山市丰润区的行政区域为丰润县的行政区域。丰润县由唐山市领导。
 ⊙ 将滦县、丰润2县划归唐山市领导。(1960年1月23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通知)
◎石家庄市获鹿区将大河人民公社所辖的前杜北、后杜北、陈村3个村划归石家庄市桥西区。(1960年1月27日)
◎将静海县杨柳青人民公社和团泊洼人民公社大南河管理区所辖的村庄划归天津市南开区;泊洼人民公社王稳庄管理区所辖的村庄划归天津市和平区。(1960年2月1日)
★设立商都县,以张北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商都县的行政区域。(1960年2月1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6次会议通过)⊙原商都、尚义2县并入张北县地区。
◎将滦县榛子镇人民公社所辖的孙家庄划归唐山市郊区。(1960年2月21日)
◎石家庄市获鹿区将李庄人民公社所辖的北白砂、马山奈、新寨、田村、沿村、东鲍庄、西鲍庄、北鲍庄、黄壁庄、上黄壁、下黄壁、上吕13个村和灵寿县所辖的6个村划归石家庄市桥西区,设立黄壁庄人民公社。(1960年2月26日)
◎将静海县所辖的杨柳青人民公社划归天津市南开区。(1960年3月1日天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撤销张家口市茶坊、下花园2个区。(1960年3月7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3月15日,张家口市委决定。将原茶坊区所辖的沙岭子、榆林、老雅庄3个人民公社划归桥东区;东窑子人民公社划归桥西区。将原下花园区改建为下花园镇。
★撤销唐山专员公署,将其所辖迁安、昌黎、乐亭、宝坻、玉田、蓟县、遵化7县和秦皇岛市划归唐山市领导。唐山市由省直接领导。(1960年4月2日国务院批复)1959年6月25日和10月27日上报。
◎承德市设立市区和郊区。市区辖虹桥、南营子2个区及双塔山、双峰寺、大石庙、滦河4个人民公社;郊区辖三家、鞍匠、头沟、三沟、六沟、上板城、下板城、上谷8个人民公社,郊区人民委员会驻下板城。(1960年4月6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将怀安县孔家庄人民公社所辖的东辛庄、陈家堡、东腰站、下营屯、太师庄5个村划归张家口市桥西区。(1960年4月20日张家口市委决定)
◎1960年4月21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1.唐山市所属的宝坻、蓟县2县划归天津市领导。蓟县的上仓、下仓公社及涸淄公社的兴武镇、东赵庄、李明庄、黄土庄、王杆庄、别山、张王庄、孟家楼8个管理区和马伸桥公社的九百户、仇店子、小水头3个管理区以及城关公社的西山北头、青池2个管理区,共计380个村划归玉田县;宝坻县的林亭口公社及大钟庄公社的元罗庄、司庄子、新安镇、陈山庄、大钟庄5个管理区划归汉沽区。
 2.天津市的汉沽区划归唐山市。
 3.献县的官亭、饶阳、五公、武强、小范公社及堤南公社的一部分划归深县;堤南公社的刘南召什、西北召什、新兴村、复兴村、田王沙洼、张程沙洼、吴沙洼、留寺林、青莲寺、葛樊沙洼、杨南召什、张北召什、合立村13个村仍属献县。
◎将桥东区老鸦庄人民公社所辖的沈家屯生产大队(包括沈家屯、阎家屯、高家屯、四杰屯4个村)划归桥西区;将桥西区东窑子人民公社所辖的口里东窑子生产大队(包括东窑子、头道边、二道边、三道边4个村)划归桥东区;将东腰站堡生产大队(包括东腰站堡、太师庄、下营屯3个村划归桥西区。(1960年4月26日张家口市委决定)
◎涉县的贺进、活水2公社划归邯郸市武安矿区。(1960年4月30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1960年5月3日国务院【国内曾字122号】批准;1960年4月11日上报
 1.撤销邯郸专员公署,将原邯郸专员公署所辖的大名县等9个县划归邯郸市领导,邯郸市由省直接领导。
 2.撤销石家庄专员公署,将原石家庄专员公署所辖的衡水县等9个县划归石家庄市领导,石家庄市由省直接领导。
 3.撤销保定专员公署,将原保定专员公署所辖的定县等9个县划归保定市领导,保定市由省直接领导。
 4.撤销承德专员公署,将原承德专员公署所辖的兴隆县等9个县划归承德市领导,承德市由省直接领导。
◎1960年5月10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1.撤销唐山市郊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市区、东矿区。
 2.撤销秦皇岛市抚宁区,其所属抚宁、大新寨、台前、榆关4个公社改由市直接领导。
 3.丰润县南庄窝、高城子等22个村和乐亭县的东青坨、西青坨划归唐山市柏各庄区。
★将龙关县改名为赤城县。(国务院1960年5月12日批准)
◎将龙关县赵川人民公社所辖的白庙、小吴营、柳沟、庞家堡、杨家营、杨家山、闵家窑、花家梁、季寺山、南坝口、大段地、碾儿沟12个村划归庞家堡矿区。(1960年5月20日张家口市委决定)
◎赤城县驻地由龙关迁至赤城。(1960年5月21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将怀安县孔家庄人民公社所辖的许家庄生产大队划归张家口市桥西区。(1960年5月23日张家口市委决定)
★1960年5月2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1次会议【议字45号】通过:
 1.设立汉沽市,以天津市原汉沽区的行政区域为汉沽市的行政区域。汉沽市由唐山市领导。
 2.设立宣化市,以张家口市原宣化区、下花园人民公社和前龙关县的城关、赵川、田家窑3个人民公社为宣化市的行政区域。宣化市由张家口市领导。
 3.设立井陉县,以石家庄市原井陉区、获鹿区的行政区域为井陉县的行政区域。
◎撤销石家庄市郊区,将所辖的振头、二十里铺、兆通、柳辛庄4个人民公社分别并入市区各城市人民公社。(1960年5月)
◎将怀安县左卫人民公社所辖的沙河塄、上阎家堡、下阎家堡3个村划归宣化县。(1960年6月12日张家口市委决定)
◎井陉县将原获鹿区所辖的行政区域划归石家庄市桥西区。(1960年6月30日)
◎将平山县所辖的田都、丘陵、永乐、古贤、庄头5个村划归获鹿区。(1960年6月)
◎藁城县将原栾城县划入藁城县的栾城、王村、冶河3个人民公社重新划归石家庄市桥东区。(1960年7月1日)
◎撤销原龙关县庞家堡区办事处,设立庞家堡城市人民公社,并由龙关县划出,改为宣化市领导。(1960年7月15日)
★设立清苑县,以保定市原清苑、满城、完县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清苑县的行政区域。清苑县归保定市领导。(1960年8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2次会议通过)
◎将元氏县所辖的割髭岭、郎家庄2个村划归井陉县。(1960年10月19日)
◎保定市路东、路西2个区合并设立市区,原路西区的江城等57个村和保定农场领导的王庄等8个村划归清苑县。(1960年12月8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恢复井陉矿区,归石家庄市直接领导。(1960年12月8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恢复安新县。以原安新县划归徐水县的行政区域为安新县的行政区域。(1960年12月1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7次会议通过)
◎将徐水县大西良人民公社所辖的6个村划归清苑县。(196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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