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底,全市辖13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8个县、5个自治县。
◆直辖单位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江北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北碚区 万盛区
双桥区 渝北区 巴南区 万县区
涪陵区
永川市 合川市 江津市 南川市
长寿县(凤城镇) 綦江县(古南镇) 潼南县(梓潼镇) 荣昌县(昌元镇)
壁山县(壁城镇) 大足县(龙岗镇) 铜梁县(巴川镇) 梁平县(梁山镇)
城口县(葛城镇) 垫江县(桂溪镇) 武隆县(巷口镇) 丰都县(名山镇)
◆万县移民开发区
忠 县(忠州镇) 开 县(汉丰镇) 云阳县(云阳镇) 奉节县(永安镇)
巫山县(巫峡镇) 巫溪县(城厢镇)
◆黔江开发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镇)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镇) 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联合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 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
2. 重庆直辖市辖原四川省的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
3. 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
★重庆直辖市简称“渝”,列在四川省之前。(国务院1997年4月18日批准)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
1. 撤销万县市(及所辖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设立重庆市万县区。同时设立重庆市万县移民开发区,相应设置党政机构,代管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6县。(注:开发区工委、管委会与万州区委、区政府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1998年2月22日挂牌。城口县、梁平县由重庆市直接管理。)
2. 撤销涪陵市(及所辖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注:1998年2月22日挂牌;原涪陵市所辖的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由重庆市直接管理。)
3. 撤销黔江地区,设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相应设置党政机构,代管石柱、秀山、酉阳、黔江、彭水5个民族自治县。(注:开发区工委、管委会为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1998年2月22日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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