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1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16个市辖区和延庆、密云等2个县。全市共有129个街道、125个镇、40个乡、5个民族乡。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6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良乡镇)
通州区(通州镇) 顺义区(城关镇) 昌平区(昌平镇) 大兴区(黄村镇) 怀柔区
平谷区
2县
延庆县(延庆镇) 密云县(密云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2001年1月9日,国务院(国函[2001]4号)批复:同意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以原大兴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村镇。
★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5号)批复:同意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以原怀柔县的行政区域为怀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6号)批复:同意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以原平谷县的行政区域为平谷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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