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北京市行政区划

  1998年,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
  至1998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等12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大兴等6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2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6县
  大兴县(黄村镇)  昌平县(昌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8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复: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顺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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