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997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等11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大兴等7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1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7县
大兴县(黄村镇) 昌平县(昌平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7年4月29日,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复: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通州镇。
★ 1997年11月1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7]25号)批复:同意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迁至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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