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5区3县
东市区 西市区 南市区 郊 区
巢湖区
肥东县(店埠镇) 肥西县(上派河) 巢 县(巢城镇)
蚌埠市 4区
东市区 西市区 中市区 郊 区
淮南市 3区
田家庵区 大通区 八公山区
芜湖市 4区
环城区 长街区 新芜区 郊 区
安庆市 2区
东市区 西市区
马鞍山市 4区
马鞍山区 向山区 采石区 郊 区
阜阳专区 专署驻阜阳县 10县
阜阳县(城关镇) 太和县(城关镇) 亳 县(城关镇) 涡阳县(城关镇)
蒙城县(城关镇) 凤台县(城关镇) 颍上县(城关镇) 临泉县(城关镇)
阜南县(薛集) 界首县(界首镇)
蚌埠专区 专署驻蚌埠市 15县
宿 县(城关镇) 灵壁县(灵城镇) 泗 县(城关镇) 五河县(城关镇)
怀远县(城关镇) 濉溪县(濉溪镇) 砀山县(城关镇) 萧 县(龙城镇)
滁 县(城关镇) 来安县(新安镇) 全椒县(襄河镇) 定远县(定城镇)
凤阳县(府城镇) 嘉山县(明光镇) 天长县(天长镇)
六安专区 专署驻六安县 7县
六安县(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 霍山县(城关镇) 金寨县(梅山镇)
寿 县(城关镇) 霍邱县(城关镇) 庐江县(城关镇)
安庆专区 专署驻安庆市 1市11县
铜陵市
怀宁县(石牌镇) 望江县(城关镇) 宿松县(城关镇) 太湖县(晋熙镇)
岳西县(天堂镇) 潜山县(梅城镇) 桐城县(城关镇) 枞阳县(城关镇)
东至县(尧渡镇) 青阳县(容城镇) 贵池县(池州镇)
芜湖专区 专署驻芜湖市 1市 19县
屯溪市
无为县(无城镇) 含山县(环峰镇) 和 县(历阳镇) 芜湖县(芜湖市)
宣城县(城关镇) 当涂县(城关镇) 南陵县(城关镇) 郎溪县(城关镇)
广德县(桃州镇) 泾 县(城关镇) 繁昌县(城关镇) 歙 县(徽城镇)
旌德县(旌阳镇) 绩溪县(华阳镇) 休宁县(海阳镇) 黟 县(碧阳镇)
祁门县(城关镇) 太平县(仙源镇) 宁国县(河沥溪镇)
◎石埭县与太平县合署办公(改驻仙源镇)。(1959年1月1日)
◎芜湖市郊区与芜湖县合并成立芜湖市郊区人民公社联社,对外保留芜湖县称号(1959年1月8日)直至1960年1月撤销。
◎屯溪市原由芜湖专署直接领导,现交由芜湖专区的休宁县领导。(安徽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1月13日批准)2月,休宁县党政机关迁驻屯溪,与屯溪市党政机关合署办公。5月16日,屯溪市正式划归休宁县。
◎撤销淮南市郊区,并入田家庵区、大通区、八公山区(安徽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3月16日报告备案)
★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6次会议决定:
1.撤销濉溪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设立濉溪市。
2.撤销肖县、砀山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肖砀县。
3.撤销滁县、全椒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滁全县。
4.撤销和县、含山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和含县。
5.撤销郎溪、广德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郎广县。
6.撤销黟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祁门县。
7.撤销旌德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绩溪县。
8.撤销石埭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太平、祁门二县。
9.撤销芜湖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芜湖市。
10.撤销青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贵池县。
11.撤销东流、至德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东至县。
12.撤销怀宁、望江县,将怀宁县的广济圩划归安庆市,其余地区和望江县的行政区于合并设立怀望县。
13.撤销界首、太和二县,将原二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首太县。
14.设立安丰县,以寿县、霍邱二县的部分地区为安丰县的行政区域。
◎撤销东流、至德县,并组建东至县(县人民委员会改驻原至德县城尧渡镇),属安庆专区。(1959年3月22日)5月15日,2个县合并就绪。
◎撤销石埭县,分别并入太平、祁门2个县,原属石埭县的广阳、夏村、七都、横渡4个人民公社并入太平县。安凌公社187平方公里土地划入祁门县。(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准)4月14日执行
◎将怀宁县的广济圩划归安庆市。(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准)
◎马鞍山市的当涂、和县、含山县复属芜湖专区。(1959年3月23日)
◎安庆市升格为地级市,仍安庆专区代管,下设东市区、西市区(安徽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3月批准)
◎国务院1959年3月22日批准,撤销濉溪、萧县、砀山、滁县、全椒、和县、含山、郎溪、广德、黟县、旌德、石埭、芜湖、青阳、东流、至德、怀宁、望江、界首、太和20个县并设立萧砀、滁全、和含、郎广、东至、怀望、首太、安丰8个县和濉溪市。同年四、五月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前后两次报经国务院同意,除撤销石埭县将其并入太平县外,其余均暂不变动。(1959年4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决定)
◎撤销安丰县,并入寿县。(1959年4月)
◎为统一管理巢湖水域,在原巢县中庙镇增设合肥市巢湖(水上)区,时领5个区3个县。(1959年5月)
◎将原属怀宁县凉亭公社新民大队和金鸡大队的马石、光岭、学堂、竹园、马庄、路嘴、大学、三园、石山、石壁、龙岭、金龙、万湖13个生产队划归月山矿区。(1955年5月)
◎芜湖市与芜湖专区分开。(1959年7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员会批准)
★将炳辉县改名为天长县。(1959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复)(1960年1月5日,正式改名)
◎将凤台县的高皇公社全部及古沟公社的薛集、刘龙、太平、伏龙、田集、淤湖、古沟、许黄、祁集、王圩10个大队,潘集公社的永生、陶王、杨柳、李兴、草庙、潘集、杨圩、谢街8个大队划入淮南市,设郊区,管辖淮南以北的高皇、古沟、潘集、祁集、尹家沟、夹沟、陶王、耿集、朱町9个公社。将凤台县孔集公社另划出凤淮、淮峻两个大队及淮丰大队的孔集、东边冢、四合村3个自然村9个小队划入淮南市八公山区。(1959年12月)
◎将怀远县秦集公社15个大队,6375亩耕地划归蚌埠市;11个大队,53个村庄,134846亩耕地划归淮南市。(1959年12月)
◎合肥市车站区更名为南市区
◎将和县六联大队及方桥大队部分村庄划入含山县张公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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