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代码:640323 邮编:751500 区号:0953
拼音: Yánchí Xiàn 英文:Yanchi County
地理位置 盐池县是吴忠市辖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西南与同心县相邻,西北与灵武市相接,东北、东、南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交界。全县总面积8377.29平方千米。
人口民族 2023年末,全县户籍人口68908户171740人。分城乡情况看:城镇人口26033人,乡村人口145707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15.16%。分民族情况看:汉族16751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7.6%;回族375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全县常住人口6.29万户16.17万人。分城乡人口看:城镇人口9.26万人,乡村人口6.9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27%。分民族情况看:汉族15.7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97.5%;回族0.35万人,占比2.2%。
政区划分 盐池县辖1个街道、4个镇、4个乡,即盐州路街道、花马池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王乐井乡、冯记沟乡、青山乡、麻黄山乡,共有18个社区、102个行政村。县政府驻花马池镇鼓楼南街37号。
地名由来
历史沿革 夏、商、周时,为少数民族游牧地,史称“戎狄居地”。战国时秦在今盐池县置昫衍县,与乌氏县同为宁夏地区有行政设置之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昫衍属北地郡,汉同秦制。三国时,盐池曾先后属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公元407年匈奴铁费部赫连勃勃建立夏国,盐池为其腹地。北魏统一北方后,置西安州,盐池属其管辖。西魏改西安州为盐州。北周时,盐池大部属盐州五原郡。隋废五原郡,改置盐川郡,盐池属其管辖。
唐代,改盐川郡为盐州,此期间于神龙年间(705年或706年)在今盐池县西南部惠安堡置温池县,先后属灵州、威州。今盐池县大部分属盐州五原县。北宋及西夏建国后,盐州属其管辖。元代,盐州并入环州。明正统八年(1443年)在今盐池置花马池营,成化年间再筑花马池城(今盐池县城),弘治六年(1493年)改置为花马池守御千户所,正德二年(1507年)又改为宁夏后卫。清雍正时,废卫所改称州县,宁夏后卫改为灵州花马池分州,属甘肃省朔方道(亦称宁夏道)。
中华民国建立后于民国二年(1913年)将花马池分州改置为盐池县。此时亦将原属灵州管辖的惠安、盐积、隰宁、萌城四堡划归盐池县管辖。1929年宁夏省建立,盐池县属其管辖。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解放了盐池,建立了工农政权(亦称苏维埃),不久,改为抗日民主政权,属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此时国民党宁夏省在惠安堡建立盐池县政府,管辖当时已被红军解放不久后撤退放弃的惠安堡、萌城堡等地,形成两个盐池县并存的局面。1947年,国民党蒋介石部进攻陕甘宁边区,宁夏马鸿逵部出兵配合,侵占了盐池县的大部分地区。因此,陕甘宁边区盐池县政府迁至县境南部山区李塬畔时,国民党宁夏省盐池县政府迁至盐池县城。
194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收复盐池(此前在1947年7月曾恢复过一次,时仅月余又撤退)。盐池县政府由山区返回县城。9月,宁夏全省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陕甘宁边区撤销,并存13年之久的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1951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盐池县属甘肃省河东回族自治区。1955年河东回族自治区改为吴忠回族自治州,盐池县属该州。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盐池县直属自治区。1972年银南地区成立,盐池县属银南地区。1998年银南地区改为地级吴忠市,盐池县属吴忠市(地级)。
盐池置县后,共辖10堡。后将10堡改设为4个区,第一区辖西水堡、铁柱泉堡,第二区辖边三堡、外属堡,第三区辖南水堡、里三堡(以上为旧六堡),第四区辖惠安、盐积、隰宁、萌城(第四区的四个堡俗称新四堡)。
1936年后,两个盐池县的行政区划不同。陕甘宁边区盐池县,下设区、乡、村。开始为4个区22乡,即城区、北区、南区各辖5乡,西区辖7个乡。1937年夏,定边县将红军解放时原属盐池辖地划归定边县第二区管辖的井沟、二道沟、红井子、大水坑、苏堡子、李塬畔等地划归盐池,盐池县组建了第五区,辖5乡;同时将原4个区改称第一、二、三、四区,各区的驻地也有所变动。1942年秋,将第二区的第一、二乡划归第一区,合并为第一区第六乡;将第三区的第四、七乡划归第二区为第二区第一、二乡;第三区第六乡改为第三区第四乡。原5个区27乡调整为5个区26乡。1947年,马鸿逵部侵占盐池县城后,盐池县政府转移到县境南部山区(第五区境内)。1948年第五区增置第六、第七2乡。
国民党盐池县1936年到1940年间,辖2乡7保。一乡驻惠安堡,辖4个保,一保惠安堡,二保盐积堡,三保、四保均在隰宁堡;二乡驻萌城,辖3个保,一保萌城,二保牛皮沟,三保高窑子。1940年,将同心县的下马关、韦州、红城水划归盐池县,这时增设3乡8保:三乡驻韦州(辖3保),四乡驻红城水(辖2保),五乡驻下马关(辖3保)。1943年将金积县的红奇堡划归盐池,置为六乡(驻关口湾,辖2保)。至此,共辖7乡17保。1949年,宁夏解放,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韦州、下马关、红城水复归同心县。
1949年8月,边区盐池县恢复了被占地区,将宁夏省盐池县的惠安堡、萌城等地解放,当即恢复原辖5个区及所属各乡人民政权,并将惠安堡、萌城等地建为第六区,驻安宁堡,辖4乡;至此,统一后的盐池县共辖6个区32乡。1952年,在黄麻山设置第七区,其所辖地区大部分为第五区划出的;原辖32个乡调整为40乡。1955年,将7个区的乡作调整,减少为29个乡;城关乡撤销,改置为城关镇。
1958年人民公社化,在原7个区的基础是组建为五星、国庆、红星、奋勇、星火、先锋、跃进7个公社,区、乡建制撤销。不久,各公社以驻地更名为城郊、余庄子、王乐井、侯家河、大水坑、惠安堡、麻黄山公社。城郊公社驻县城,辖城关、长城、李家沟沿、柳汤堡、陈家圈、八岔梁、王庄子7个大队;余庄子公社驻高沙窝,辖高沙窝、英雄堡、二步坑、苏步井、芨芨沟5个大队;王乐井公社驻何家墩,辖何家墩、石山子、牛毛井、孙记楼、官滩5个大队;侯家河公社驻侯家河,辖吴记油房、太平庙、侯家河、古峰庄、暴记春、四六庄6个大队;大水坑公社驻大水坑,辖大水坑、柳条井、圈湾子、吴家乐场、红井子、马坊、苏堡子7个大队;惠安堡公社驻惠安堡,辖惠安堡、叶儿庄、隰宁堡、狼步掌、萌城、盐积堡6个大队;麻黄山公社驻麻黄山,辖孙记水、史家湾、陈家洼子、沙崾岭、赵家湾、下高窑、麻黄山7个大队。
1960年冬,余庄子公社更名为高沙窝公社。1961年,从侯家河、惠安堡、大水坑3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地区,增设了马儿庄公社,驻马儿庄,辖马儿庄、老盐池、冯记沟、四六庄4个大队。1968年,侯家河公社更名为青山公社。1976年,除青山公社未变动,其他7个公社均一分为二:由城郊公社分设柳杨堡公社,高沙窝公社分设苏步井公社,王乐井公社分设鸦儿沟公社,大水坑公社分设红井子公社,马儿庄公社分设冯记沟公社,惠安堡公社分设萌城公社,麻黄山公社分设后洼公社。全县辖15个公社。
1984年,公社体制改革,将城郊公社改为城郊区(下辖长城、田记掌、四墩子、沟沿、八岔梁等5个小乡),其余14个公社均改为乡。1985年3月,由大水坑乡划出一部分组建大水坑镇。1987年1月,撤销大水坑乡,并入大水坑镇。
1988年9月,撤销城郊区和其附属的5个小乡,改为城郊乡,驻二堡;至此,全县辖城关、大水坑2个镇和城郊、柳杨堡、青山、高沙窝、苏步井、王乐井、鸦儿沟、红井子、马儿庄、冯记沟、惠安堡、萌城、麻黄山、后洼14个乡。
1994年,撤销惠安堡乡,设立惠安堡镇。至此,盐池县辖3个镇、13个乡:城关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城郊乡、柳杨堡乡、苏步井乡、高沙窝乡、王乐井乡、鸦儿沟乡、青山乡、红井子乡、萌城乡、麻黄山乡、后洼乡、冯记沟乡、马儿庄乡。县政府驻城关镇。
2003年,盐池县行政区划调整,由原来的13个乡、3个镇调整为4个乡、4个镇,即:撤并城关镇、城郊乡、柳杨堡乡和城西滩吊庄,成立花马池镇;撤并高沙窝乡和苏步井乡,成立高沙窝镇;撤并大水坑镇和红井子乡,成立新的大水坑镇;撤并惠安堡镇和萌城乡,成立新的惠安堡镇;撤并王乐井乡和鸦儿沟乡,成立新的王乐井乡;撤并冯记沟乡和马儿庄乡,成立新的冯记沟乡;撤并麻黄山乡和后洼乡,成立新的麻黄山乡;青山乡不变。把原马儿庄乡老盐池村划归新成立的惠安堡镇、原鸦儿沟乡的李庄子村划归新成立的高沙窝镇、原苏步井乡的高利乌素村划归新成立的花马池镇、原后洼乡王兴庄村划归新成立的大水坑镇。
2004年7月,自治区政府同意将盐池县惠安堡镇小泉、乱山子、牛记庄、林小庄4个自然村约76.5平方公里的区域划归红寺堡开发区。
2006年7月,吴忠市决定将盐池县惠安堡镇惠安堡村的疙瘩、凤凰台、南梁自然村移交太阳山开发区代管。
2010年3月,自治区政府宁政发〔2010〕44号文件批复,同意批复将盐池县惠安堡镇211高速公路-211国道以西地域划归吴忠市红寺堡区管辖(其中惠安堡镇镇区部分以盐湖东南边沿划分,以保持惠安堡镇政府驻地的完整)。
2017年6月12日,自治区政府宁政函〔2017〕66号文件批复,同意盐池县设立盐州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