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别称)琼。省会海口。陆地总面积约3.4万平方千米。
人口民族 200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95.55万人。全省户籍总户数1856703户,户籍总人口769498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23088人,农业人口5671901人。
政区划分 2001年末,全省辖2个地级市,3个市辖区、7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共2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及1个办事处(县级),18个街道、200个镇、97个乡(其中7个民族乡)。省政府驻海口市海府路。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海口市 3个市辖区
振东区 新华区 秀英区
三亚市
省直辖行政单位
五指山市(冲山镇) 琼海市(嘉积镇) 儋州市(那大镇) 琼山市(府城镇)
文昌市(文城镇) 万宁市(万城镇) 东方市(八所镇)
定安县(定城镇) 屯昌县(屯昌镇) 澄迈县(金江镇) 临高县(临城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永兴岛)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2001年7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以民发〔2001〕170号文批复同意海南省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7月11日,海南省政府以琼府〔2001〕45号文下发更名通知。8月18日,五指山市正式挂牌成立。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内容为准):
关于海南省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的批复
民发〔2001〕17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的请示》(琼府〔2001〕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
民政部
二〇〇一年七月五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的通知
琼府〔2001〕45号
通什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市更名为五指山市。更名后,你市原管辖的行政区域不变,人员机构编制不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有关规定,你市所管辖的五指山乡不得与五指山市重名,请按规定程序更名。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海南省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的批复》
海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七月十一日
注:文件收录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年第7期,请以公报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