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海南省行政区划

简称(别称)琼。省会海口。陆地总面积约3.4万平方千米。

人口民族 全省户籍总人口147.73万户、638.79万人(1989年末)。其中,非农业人口132.59万人,农业人口506.20万人。汉族人口533.8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3.6%;少数民族人口104.95万人,占总人口的16.4%。少数民族人口中,黎族97.02万人,苗族5.04万人。

政区划分 1989年末,海南省辖2个地级市,1个县级市、9个县、7个自治县,1个办事处(县级),204个镇、100个乡(其中7个民族乡)。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海口市

三亚市

省直辖单位

通什市(冲山街道)

琼山县(府城镇)  文昌县(文城镇)  琼海县(嘉积镇)  万宁县(万城镇)

定安县(定城镇)  屯昌县(屯昌镇)  澄迈县(金江镇)  临高县(临高镇)

儋 县(那大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东方黎族自治县(八所镇)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永兴岛)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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