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2026年)

位置面积 都匀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位于贵州省南部偏东,黔南州境中部。东与丹寨县、三都水族自治县相邻,南与独山县、平塘县接壤,西与贵定县相连,北与麻江县交界。全市东西宽64千米,南北长63千米,总面积2285平方千米。

人口民族 202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10087人,比上年末增加794人。按性别分,男性人口261831人,女性人口248256人;按类型分,城镇人口266010人,乡村人口244077人;按年龄分,60岁以下人口401274人,60岁及以上人口108813人。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373879人,占总人口的73.3%。全市常住人口53.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6万人。

区划调整 2026年3月3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26〕27号文批复同意都匀市调整匀东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有关街道。3月25日,黔南州政府批复同意都匀市调整匀东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杉木湖街道

政区划分 都匀市辖6个街道、4个镇、1个民族乡:文峰街道、广惠街道、小围寨街道、沙包堡街道、绿茵湖街道、杉木湖街道、墨冲镇、平浪镇、毛尖镇、匀东镇、归兰水族乡。市政府驻广惠街道。

(本页内容制作/更新中,敬请期待)

 

 

行政区划代码 政区名称

  522701006 文峰街道

  522701007 广惠街道

  522701008 小围寨街道

  522701009 沙包堡街道

  522701010 绿茵湖街道

  (新设立街道资料待补充)

  522701108 墨冲镇

  522701109 平浪镇

  522701112 毛尖镇

  522701113 匀东镇

  522701208 归兰水族乡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
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26〕27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南府呈〔2025〕2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都匀市匀东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有关街道;将匀东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大坪村变更为坝固村。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立,请你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

二、行政区划调整后,匀东镇辖王司社区、坝固村、瓮桃村、马场村、营盘村、五星村、绕河村、羊列村、明英村、鸡贾村、甲登村、河东村、摆茶村、王司村、新坪村、新场村、五寨村、三联村、桃花村,镇人民政府驻坝固村。

三、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过程中,你州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四、你州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政策衔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你州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都匀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匀东镇析置杉木湖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匀府呈〔2025〕57号)已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26〕27号)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都匀市匀东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杉木湖街道。将匀东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大坪村变更为坝固村。

二、行政区划调整后,匀东镇辖王司社区、坝固村、瓮桃村、马场村、营盘村、五星村、绕河村、羊列村、明英村、鸡贾村、甲登村、河东村、摆茶村、王司村、新坪村、新场村、五寨村、三联村、桃花村,镇人民政府驻坝固村。杉木湖街道辖洛邦社区、迎新社区、茗香社区、茶场社区、大坪社区、附城村、大坪村、马寨村、幸福村,街道办事处驻大坪社区。

三、在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全过程中,你市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规定,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务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四、你市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街道与匀东镇、街道与州、市相关部门的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策衔接,充分发挥街道在城市治理、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你市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指导,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常态化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调整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安置、资产划转、权属界定等相关事项,确保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六、在区划调整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后,你市要及时完善相关备案手续,将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报送州人民政府,并同步将备案材料报送州民政局。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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