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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6年1月29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6〕47号文批复同意绥阳县撤销坪乐乡建制,设置坪乐镇;将大路槽乡石羊村划归旺草镇管辖。
政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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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绥阳县部分乡镇
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6〕47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绥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坪乐乡建制,设置坪乐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同意将大路槽乡石羊村划归旺草镇管辖。
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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