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2016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6年3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6〕56号文批复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将原遵义县的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划归遵义市汇川区管辖,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

2015年12月8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5〕295号文批复同意撤销忠庄镇、南关镇、长征镇、新蒲镇建制,设置有关街道。2016年,遵义市政府以遵府函〔2016〕30号文批复同意撤销忠庄镇、南关镇、长征镇建制,设立忠庄街道、南关街道、长征街道;遵义市政府以遵府函〔2016〕31号文批复同意撤销新蒲镇建制,设立新蒲街道、新中街道;设立礼仪街道。

政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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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遵义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6〕151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设立省级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遵府呈〔2016〕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贵州红花岗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保留贵州红花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牌子。

二、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12平方公里,东至坪桥山,西至东联线,南至八七厂和电子科技园,北至中南快线。管理机构设置与贵州红花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致,沿用贵州红花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土地利用等审批手续。

三、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着力科研人才和创新服务要素集聚,提升园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进和特色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力争成为全省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完善产业、创新及配套服务功能。

四、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规定享受《贵州省开发区条例》和省有关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五、将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纳入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遵义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编制并实施《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促进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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