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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辽东省


 
  1949年设辽东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安东市。直辖安东、营口、西安、通化、辽阳5市及辽阳、海城、盖平、复县、庄河、新金、岫岩、营口、安东、凤城、宽甸、本溪、抚顺、桓仁、新宾、清原等16县。设通化专区,专署驻通化市,辖通化、柳河、东丰、西丰、西安(原北丰县改称)、海龙、辉南、靖宇(原濛江县改称,以纪念抗日英雄杨靖宇而命名)、抚松、临江、长白、辑安等12县。
 
  1952年辽东省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原西安市改称辽源市。撤销通化专区,原通化专区所属各县改由省直辖。撤销本溪、抚顺2县,将本溪县并入本溪市;抚顺县并入抚顺市。辖5市、26县。
 
  1954年辽东省建制撤销,原辽东省所属安东、营口、辽阳3市及安东、庄河、新金、复县、岫岩、盖平、营口、海城、凤城、辽阳、宽甸、桓仁、新宾、清原、西丰等15县并入辽宁省;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11县划入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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