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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湖北省


  1949年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武昌,直辖宜昌、沙市2市,分设黄冈、孝感、襄阳、荆州、宜昌、沔阳、大冶、恩施等8专区。共辖2市、65县、1特区(石黄特区)、1办事处(新堤办事处)。武汉市为中央直辖市。
 
  1950年湖北省和武汉市由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设立黄石市,由省直辖。原湖北省所属郧县、郧西、竹山、竹溪、均县、房县等6县由陕南行署划回湖北省领导,旧称两郧专区,改称郧阳专区。湖北省辖9专区、3市、71县。
 
  1951年设立襄樊市,由省直辖。撤销沔阳专区,并入荆州、孝感、大冶3专区。
 
  1952年湖北省和武汉市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撤销大冶、郧阳2专区,将大冶专区并入黄冈、孝感2专区;郧阳专区并入襄阳专区。
 
  1954年湖北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由中央直辖的武汉市划归湖北省领导,为湖北省辖市。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市。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沙市市划归荆州专署领导;宜昌市划归宜昌专署领导,襄樊市划归襄阳专署领导。
 
  1959年撤销宜昌专区,改设宜都工业区;撤销孝感专区,原孝感专区所属各县交由武汉市领导。
 
  1961年复设孝感专区,武汉市所属各县划归孝感专区;撤销宜都工业区,复设宜昌专区。
 
  1965年设立咸宁专区,恢复郧阳专区。
 
  1970年原孝感、黄冈、咸宁、荆州、宜昌、恩施、郧阳、襄阳等8专区分别改为地区。设立神农架林区(县级,驻木鱼坪),由省直辖。
 
  1971年神农架林区交由宜昌地区领导。
 
  1972年神农架林区改由省直辖。
 
  1973年原由郧阳地区领导的十堰市改由省直辖。神农架林区迁驻松香坪。
 
  1976年神农架林区改由郧阳地区领导。
 
  1979年原由荆州地区领导的沙市市,宜昌地区领导的宜昌市,襄阳地区领导的襄樊市改由省直辖。湖北省直辖武汉、黄石、十堰、沙市、宜昌、襄樊6市,分设孝感、黄冈、咸宁、荆州、宜昌、恩施、郧阳、襄阳8地区。共辖10市(包括省辖市6、地辖市4)、71县、1自治县、1林区。

1. 武汉市
  武汉市 1949年5月16日武汉市解放后,为中央直辖市。
 
  1950年中南军政委员会成立后,武汉市由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中南军政委员会驻汉口。
 
  1952年中南军政委员会改设为中南行政委员会,武汉市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为中南行政委员会驻地。
 
  1954年武汉市划归湖北省,为湖北省辖市。
 
  1959年原孝感专区所属孝感、通城、应山、蒲圻、大悟(驻二郎店)、嘉鱼、黄陂、汉阳(驻蔡甸镇)、武昌、汉川、咸宁、应城、通山、云梦、崇阳、安陆等16县划归武汉市领导。
 
  1960年撤销通城县,并入崇阳县;撤销嘉鱼县,并入武昌县;撤销蒲圻县,并入咸宁县;撤销云梦县,并入安陆县。辖12县。
 
  1961年将孝感、应山、大悟、黄陂、汉阳、武昌、汉川、咸宁、应城、通山、崇阳、安陆等12县划归孝感专区。
 
  1979年原属咸宁地区的武昌县(驻纸坊镇)和原属孝感地区的汉阳县(驻蔡甸镇)划归武汉市领导。

2. 黄石市
  石黄特区、黄石市 1949年大冶特区办事处(原由中原人民政府直辖)更名为石黄特区,由大冶专署领导。
 
  1950年石黄特区改设黄石市(驻石灰窑),由省直辖。
 
  1959年原属黄冈专区的大冶县划归黄石市领导。
 
  1960年撤销大冶县,并入黄石市。
 
  1962年恢复大冶县,由黄石市领导。

3. 十堰市
  十堰市 1969年以第二汽车制造厂所在地改设十堰市,由郧阳专署领导。
 
  1973年十堰市改由省直辖。

4. 沙市市
  沙市市 本江陵县沙市镇,1949年设沙市市,由省直辖。
 
  1958年沙市市交由荆州专署领导。
 
  1979年沙市市改由省直辖。

5. 宜昌市
  宜昌市 1949年由宜昌县析置宜昌市,由省直辖。
 
  1958年宜昌市划归宜昌专署领导。
 
  1979年宜昌市改由省直辖。

6. 襄樊市
  襄樊市 1951年由襄阳县城区与樊城合并设置襄樊市(驻樊城),由省直辖。
 
  1958年襄樊市划归襄阳专署领导。
 
  1979年襄樊市改由省直辖。

7. 孝感地区
  孝感专区、孝感地区 1949年设孝感专区,专署驻孝感县。辖孝感、礼山(驻河背咀)、黄安、黄陂、应城、云梦、安陆、随县、应山等9县。
 
  1951年原沔阳专区所属汉川、汉阳(驻蔡甸镇)2县划入孝感专区。辖11县。
 
  1952年原礼山县改名大悟县(驻二郎店);黄安县改名红安县。将红安县划归黄冈专区,随县划归襄阳专区。原大冶专区所属武昌(驻纸坊镇)、咸宁、通山、通城、崇阳、嘉鱼、蒲圻7县划入孝感专区。辖16县。
 
  1959年撤销孝感专区,原孝感专区所属孝感、应山、大悟、黄陂、武昌、咸宁、通山、崇阳、通城、蒲圻、嘉鱼、汉阳、汉川、应城、云梦、安陆等16县交由武汉市领导。
 
  1960年撤销通城县,并入崇阳县;撤销嘉鱼县,并入武昌县;撤销蒲圻县,并入咸宁县;撤销云梦县,并入安陆县。武汉市辖12县。
 
  1961年复设孝感专区,专署驻孝感县。原由武汉市领导的孝感、应山、大悟(驻二郎店)、黄陂、汉阳(驻蔡甸镇)、武昌(驻纸坊镇)、汉川、咸宁、应城、通山、崇阳、安陆等12县划入孝感专区。恢复通城、蒲圻、嘉鱼、云梦4县。孝感专区辖16县。
 
  1965年将咸宁、武昌、通山、崇阳、通城、蒲圻、嘉鱼7县划归咸宁专区。孝感专区辖9县。
 
  1970年孝感专区改称孝感地区,地区驻孝感县。辖孝感、黄陂、汉川、云梦、应山、大悟、汉阳(驻蔡甸镇)、应城、安陆等9县。
 
  1979年将汉阳县划归武汉市领导。孝感地区辖8县。

8. 黄冈地区
  黄冈专区、黄冈地区 1949年设黄冈专区,专署驻黄州镇。辖黄冈(驻团风)、黄梅、广济、蕲春(驻蕲州)、英山、浠水、罗田、麻城等8县。
 
  1952年由黄冈县析置新洲县(驻新洲镇);由罗田、麻城、黄冈3县析置兵堡县(驻屯兵堡),后改胜利县。原大冶专区所属阳新、大冶、鄂城3县和孝感专区所属红安县划入黄冈专区。辖14县。
 
  1953年黄冈县驻地由团风镇迁黄州镇,蕲春县由蕲州镇迁漕河镇。
 
  1954年广济县迁驻武穴镇,原县城改名为梅川镇。
 
  1955年撤销胜利县,并入麻城、罗田2县。黄冈专区辖13县。
 
  1959年将大冶县划归黄石市领导。
 
  1960年撤销鄂城县,改设鄂城市,由黄冈专署领导。辖1市、11县。
 
  1961年撤销鄂城市,复设鄂城县。
 
  1965年将阳新、鄂城2县划归咸宁专区。黄冈专区辖10县。
 
  1970年黄冈专区改称黄冈地区,地区驻黄冈县。辖黄冈(驻黄州镇)、新洲、红安、麻城、罗田、浠水、蕲春(驻漕河镇)、黄梅、广济(驻武穴镇)、英山等10县。
 
  1979年鄂城县由咸宁地区划入黄冈地区,由鄂城县的城关镇及附近地区设鄂城市,由黄冈地区领导。黄冈地区辖1市、10县。

9. 咸宁地区
  咸宁专区、咸宁地区 1965年设咸宁专区,专署驻咸宁县温泉镇。原属孝感专区的咸宁、武昌(驻纸坊镇)、通山、崇阳、通城、蒲圻、嘉鱼7县和黄冈专区的阳新、鄂城2县划入咸宁专区。辖9县。
 
  1970年咸宁专区改称咸宁地区,地区驻咸宁县温泉镇。辖咸宁、阳新、通山、通城、嘉鱼、武昌(驻纸坊镇)、鄂城、崇阳、蒲圻等9县。
 
  1979年将武昌县划归武汉市领导。将鄂城县划归黄冈地区领导。咸宁地区辖7县。
 
  〔大冶专区〕 1949年设大冶专区,专署驻大冶县。辖鄂城、大冶、阳新、通山、通城、崇阳、咸宁、武昌等8县。
 
  1950年大冶专署迁驻鄂城县。
 
  1951年原沔阳专区所属嘉鱼、蒲圻2县划入大冶专区。辖10县。
 
  1952年撤销大冶专区,将阳新、大冶、鄂城3县划归黄冈专区;武昌、咸宁、通山、通城、崇阳、嘉鱼、蒲圻7县划归孝感专区。

10. 荆州地区
  荆州专区、荆州地区 1949年设荆州专区,专署驻江陵县(荆州)。辖荆门、京山、钟祥、天门、潜江、公安、松滋(驻新江口镇)、江陵等8县。
 
  1951年原沔阳专区所属沔阳(驻仙桃镇)、监利、石首3县划入荆州专区。辖11县。
 
  1952年由沔阳县析置洪湖县,驻洪湖。荆州专区辖12县。
 
  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县析置荆江县,驻陡湖堤。荆州专区辖13县。
 
  1955年撤销荆江县,并入公安县。公安县迁驻原荆江县址陡湖堤,原公安县城关改名为南平镇。荆州专区辖12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沙市市划归荆州专署领导,洪湖县迁驻新堤镇。
 
  1960年以江陵县的沙洋镇设立沙洋市,由荆州专署领导。辖2市、12县。
 
  1961年撤销沙洋市,改设为沙洋镇,划归荆门县领导。荆州专区辖1市、12县。
 
  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地区驻江陵县。辖沙市市及江陵、荆门、钟祥、京山、监利、石首(驻绣林镇)、天门、潜江、沔阳(驻仙桃镇)、洪湖(驻新堤镇)、公安(驻陡市镇,即原陡湖堤镇)、松滋(驻新江口镇)等12县。
 
  1979年沙市市改由省直辖。由荆门县的城关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荆门市,由荆州地区领导。荆州地区辖1市、12县。
 
  〔沔阳专区〕 1949年设沔阳专区,专署驻沔阳县。辖沔阳(驻仙桃镇)、汉川、汉阳(驻蔡甸镇)、嘉鱼、蒲圻、监利、石首等7县及新堤办事处。
 
  1950年撤销新堤办事处,改设新堤镇,归沔阳县领导。
 
  1951年沔阳专署驻沔阳县新堤镇。同年,撤销沔阳专区,将沔阳、监利、石首3县划归荆州专区;汉川、汉阳2县划归孝感专区;嘉鱼、蒲圻2县划归大冶专区。

11. 宜昌地区
  宜昌专区、宜都工业区、宜昌专区、宜昌地区 1949年设宜昌专区,专署驻宜昌。辖宜昌、远安、当阳、宜都、枝江、长阳、五峰、秭归、兴山等9县。
 
  1955年撤销枝江县,并入宜都县。宜昌专区辖8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宜昌市划归宜昌专署领导。辖1市、8县。
 
  1959年撤销宜昌专区,改设宜都工业区,行署驻宜昌市。原宜昌专区所属宜昌市及宜昌、远安、当阳、宜都、五峰、长阳、秭归、兴山等8县划归宜都工业区。
 
  1961年撤销宜都工业区,复设宜昌专区,专署驻宜昌市。辖原宜都工业区所属宜昌市及宜昌、五峰、远安、长阳、当阳、秭归、宜都、兴山等8县。
 
  1962年恢复枝江县(驻马家店)。宜昌专区辖1市、9县。
 
  1970年宜昌专区改称宜昌地区,地区驻宜昌市。辖宜昌市及宜昌(驻小溪塔)、远安、当阳、宜都、枝江(驻马家店)、五峰、长阳、秭归、兴山等9县。
 
  1971年神农架林区交由宜昌地区领导。
 
  1972年神农架林区改由省直辖。
 
  1979年宜昌市改由省直辖。宜昌地区辖9县。

12. 恩施地区
  恩施专区、恩施地区 1949年设恩施专区,专署驻恩施县。辖恩施、建始、巴东、鹤峰、宣恩、来凤、咸丰、利川等8县。
 
  1970年恩施专区改称恩施地区,地区驻恩施县。辖恩施、建始、巴东、鹤峰、宣恩、来凤、咸丰、利川等8县。
 
  1979年撤销来凤县,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地区辖7县、1自治县。

13. 郧阳地区
  郧阳专区、郧阳地区 1949年设两郧专区,属陕南行署领导。两郧专署驻郧阳县,辖郧阳、均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等6县。
 
  1950年两郧专区划回湖北省,改称郧阳专区。郧阳县改为郧县。郧阳专署驻郧县。
 
  1952年撤销郧阳专区,原郧阳专区所属各县并入襄阳专区。
 
  1965年复设郧阳专区,专署驻郧县。襄阳专区所属郧县、均县(驻丹江镇)、房县、竹山、竹溪、郧西6县划入郧阳专区。
 
  1969年设立十堰市,属郧阳专署领导。郧阳专区辖1市、6县。
 
  1970年郧阳专区改称郧阳地区,地区驻十堰市。辖十堰市及郧县、房县、竹溪、均县(驻丹江镇)、竹山、郧西等6县。
 
  1973年十堰市改由省直辖。郧阳地区辖6县。

14. 襄阳地区
  襄阳专区、襄阳地区 1949年设襄阳专区,专署驻襄阳县。辖襄阳、枣阳、洪山(由随县、枣阳、宜城、钟祥4县析置,驻大洪)、宜城(旧自忠县恢复原名)、南漳、保康、谷城、光化(驻老河口镇)等8县。
 
  1951年由襄阳县城区与樊城合并设置襄樊市(驻樊城),由省直辖。襄阳专署驻襄樊市襄阳城,襄阳县驻襄樊市樊城。襄阳专区辖8县。
 
  1952年原郧阳专区所属郧县、均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6县及孝感专区所属随县划入襄阳专区。辖15县。
 
  1955年撤销洪山县,并入钟祥、枣阳、随县、宜城4县。襄阳专区辖14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襄樊市划归襄阳专署领导。辖1市、14县。
 
  1960年撤销均县,并入光化县。光化县驻地迁丹江镇。襄阳专区辖1市、13县。
 
  1961年光化县由丹江镇迁驻老河口镇。
 
  1962年恢复均县(驻丹江镇)。襄阳专区辖1市、14县。
 
  1965年将郧县、均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等6县划归郧阳专区。襄阳专区辖1市、8县。
 
  1970年襄阳专区改称襄阳地区,地区驻襄樊市。辖襄樊市及襄阳(驻襄樊市)、随县、南漳、谷城、枣阳、宜城、保康、光化(驻老河口)等8县。
 
  1979年襄樊市改由省直辖。由光化县的城关老河口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老河口市;由随县的城关镇及城郊公社的部分地区设立随州市,2市均由襄阳地区领导。襄阳地区辖2市、8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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