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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山东省


  194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驻济南市。直辖济南、青岛、徐州、潍坊4市及昌潍专区和淄博工矿特区,铜山县受省和徐州市双重领导。分设鲁中南、胶东、渤海3行署区。鲁中南行署驻临沂县,辖新海连、济宁2市及泰山、沂蒙、尼山、台枣、滨海、泰西等6专区;胶东行署驻莱阳县,辖烟台市及东海、西海、南海、北海、滨北等5专区;渤海行署驻惠民县,辖德州市及沧南、乐北、清河、垦利等4专区。共辖15市(包括省辖市4、专辖市11)、140县、1办事处、1特区、1镇。
 
  1950年山东省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撤销渤海、胶东、鲁中南3行署区;原由省直辖的潍坊市交由昌潍专署领导;原胶东行署直辖的烟台市改由省直辖。将原由省直辖的专区、特区和3行署分辖的15专区合并为滕县、临沂、泰安、沂水、德州、惠民、淄博、昌潍、胶州、莱阳、文登等11专区。原鲁中南行署直辖的新海连市交由临沂专署领导,济宁市交由滕县专署领导。
 
  1952年山东省由华东行政委员会领导。撤销铜山县,并入兰陵、峄县和徐州市。平原省建制撤销后,原平原省所属聊城、菏泽、湖西3专区并入山东省。原由山东省直辖的徐州市划归江苏省。
 
  1953年撤销沂水、湖西2专区,原沂水专区并入临沂、胶州2专区,湖西专区并入菏泽、济宁2专区。原滕县专区改名为济宁专区,淄博专区改设为淄博工矿区。
 
  1954年山东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
 
  1955年原淄博工矿区改设淄博市,由省直辖。
 
  1956年撤销德州、胶州、文登3专区,原德州专区并入惠民、聊城2专区;胶州专区并入昌潍、莱阳、临沂3专区;文登专区并入莱阳专区。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烟台市,划归莱阳专署领导;淄博市划归淄博专署领导;将莱阳专区改名为烟台专区,惠民专区改名为淄博专区。撤销泰安、菏泽2专区,将泰安专区所属各县分别划归济南市和聊城专区;菏泽专区并入济宁专区。
 
  1959年由济宁专区分设菏泽专区。
 
  1961年原由济宁专区领导的枣庄市和淄博专区领导的淄博市改由省直辖。将淄博专区改名为惠民专区。由济南市所属县市分设泰安专区。恢复德州专区。
 
  1963年河南省东明县划入山东省。
 
  1964年山东省范县划归河南省。
 
  1965年山东省馆陶县划归河北省;河北省的宁津、庆云2县划归山东省。
 
  1970年原德州、惠民、昌潍、烟台、临沂、泰安、济宁、菏泽、聊城等9专区分别改为地区。
 
  1979年山东省直辖济南、青岛、淄博、枣庄4市,分设德州、惠民、昌潍、烟台、临沂、泰安、济宁、菏泽、聊城等9地区。共辖9市(包括省辖市4、地辖市5)、106县。

1. 济南市
  济南市 1949年济南市为山东省辖市,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6年将泰安市及原泰安专区所属新泰、历城、宁阳、章丘、长清、莱芜6县交由济南市领导。历城县驻地由王舍人庄迁洪家楼。辖1市、6县。
 
  1960年以新泰县部分地区设立新汶市(驻孙村)。撤销长清县,并入历城、肥城、平阴3县。原属聊城专区的肥城县划归济南市领导;由东平县部分地区复设平阴县,后又将平阴县划归菏泽专区。章丘县驻地由城关迁明水。辖2市、6县。
 
  1961年由历城县部分地区复设长清县。将泰安、新汶2市和章丘、莱芜、新泰、宁阳、肥城、长清等6县划归泰安专区。辖1县。
 
  1978年原属泰安地区的章丘、长清2县划归济南市领导。辖3县。

2. 青岛市
  青岛市 1949年青岛市为山东省辖市。
 
  1951年原属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领导。
 
  1953年原崂山办事处改设为青岛市崂山郊区。
 
  1958年原属昌潍专区的胶县、胶南(驻王哥庄)2县及莱阳专区的即墨县划归青岛市领导。
 
  1961年将即墨县划归烟台专区,胶县、胶南2县划归昌潍专区。以青岛市的崂山郊区设立崂山县(驻李村),由青岛市领导。
 
  1978年原属烟台地区的即墨县和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2县划归青岛市领导。辖4县。

3. 淄博市
  淄博工矿特区、淄博专区、淄博工矿区、淄博市 1949年设淄博工矿特区,由省直辖。专署驻博山,辖张店、周村2市及淄川、博山2县。
 
  1950年原淄博工矿特区改设淄博专区,专署驻博山四十亩地。原张店、周村2市合并设张周市;原博山县城关与淄川县的矿区合并设淄博市。原清河专区所属桓台、长山、临淄、章历、邹平5县及原属泰安专区的章丘县划入淄博专区。辖2市、8县。
 
  1953年原淄博专区撤销,改设淄博工矿区。将邹平、长山、桓台3县划归惠民专区,临淄县划归昌潍专区,章丘、章历2县划归泰安专区。辖淄博、张周2市和博山、淄川2县。
 
  1955年原淄博工矿区改建淄博市,由省直辖。将原博山县划归昌潍专区。原淄博、张周2市和淄川县的建制撤销。
 
  1958年淄博市和惠民专区合并为淄博专区。将昌潍专区的博山县划归淄博专区,撤销博山县,并入淄博市。
 
  1961年淄博市仍改由省直辖,淄博市驻地由原博山县治迁驻张店。
 
  1969年原属昌潍专区的临淄县改设临淄区,划归淄博市领导。
 
  〔清河专区〕 1949年设清河专区,专署驻桓台县。辖桓台、广饶、博兴、齐东、邹平、临淄、长山、高青(原高苑、青城合并设置,驻田镇)、章历(由章丘、历城2县析置,驻章丘城)、寿光、益寿(由益都、寿光2县析置,驻东水渠)等11县及羊口市(原寿光县羊角沟)。
 
  1950年撤销清河专区,将桓台、邹平、临淄、长山、章历5县划归淄博专区;广饶、博兴、高青、齐东4县划归惠民专区;寿光、益寿2县划归昌潍专区。撤销羊口市,并入寿光县。

4. 枣庄市
  枣庄市 1960年由峄县改设枣庄市(驻枣庄),属济宁专署领导。
 
  1961年枣庄市改由省直辖。
 
  1978年原属济宁地区的滕县划归枣庄市领导。

5. 德州地区
  德州专区、德州地区 1950年设德州专区,专署驻德州市。辖德州市及德县、吴桥、东光、南皮、盐山、庆云、乐陵、宁津、德平、商河、济阳、临邑、陵县、禹城、齐河、平原等16县。
 
  1952年撤销陵县,并入德县。德州专区辖1市、15县。
 
  1953年将庆云、盐山、南皮、东光、宁津、吴桥等6县划归河北省;河北省衡水专区所属恩县、夏津、武城3县划入德州专区。辖1市、12县。
 
  1956年德州专区撤销,将乐陵、商河、济阳、临邑4县划归惠民专区;夏津、德县、平原、禹城、齐河、武城6县和德州市划归聊城专区;撤销恩县、德平2县建制,将恩县并入平原、武城、夏津3县;将德平县并入德县、商河、乐陵、临邑4县。
 
  1961年复设德州专区,专署驻德州市。将原属聊城专区的德州市及齐河、平原、夏津3县和原属淄博专区的乐陵、临邑2县划归德州专区。乐陵县迁驻乐陵县城。恢复陵县、商河、济阳、禹城、武城5县。辖1市、10县。
 
  1965年将武城县所属运河左岸地区划入河北省故城县;将河北省沧州专区所属宁津、庆云(驻解家集)2县划入德州专区。辖1市、12县。
 
  1970年德州专区改称德州地区,地区驻德州市。辖德州市及宁津、乐陵、商河、济阳、禹城、夏津、陵县、庆云(驻解家集)、临邑、齐河、平原、武城等12县。
 
  1973年齐河县驻地迁至晏城;武城县驻地迁至旧城。德州地区辖德州市及宁津、乐陵、商河、济阳、禹城、夏津、陵县、庆云(驻解家集)、临邑、齐河(驻晏城)、平原、武城(驻旧城)等12县。
 
  〔沧南专区〕 1949年设沧南专区,专署驻南皮县。辖南皮、乐陵、庆云、东光、吴桥、盐山、宁津等7县。
 
  1950年撤销沧南专区,原沧南专区所属南皮、乐陵、庆云、东光、吴桥、盐山、宁津7县划归德州专区。
 
  〔乐北专区〕 1949年设乐北专区,专署驻临邑县。辖德州市及德县、商河、德平、匡五(原陵县,为纪念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县长马匡五同志而命名)、济阳、临邑、齐河、禹城、平北(平原县北部新设县,驻王明川村)、惠济(由惠民县西南部和济阳县东北部新设县,驻仁风镇)、河西(长清县黄河以西和肥城县西北部新设县,驻赵官镇)、齐禹(齐河、禹城2县西南部新设县,驻齐河城)、平原等13县。
 
  1950年撤销乐北专区,将德州市及德县、商河、德平、陵县(匡五县恢复原名)、济阳、临邑、齐河、禹城、平原等9县划归德州专区。撤销平北、惠济、河西、齐禹4县。

6. 惠民地区
  垦利专区、惠民专区、淄博专区、惠民专区、惠民地区 1949年设垦利专区,专署驻阳信县。辖阳信、无棣、滨县、蒲台、利津、沾化、垦利(利津东部新设县,驻陈家庄)、惠民、海滨(沾化、无棣东北部新设县,驻北集村)等9县。
 
  1950年垦利专区改名为惠民专区,专署驻惠民县。原清河专区所属广饶、博兴、齐东、高青4县划入惠民专区。撤销海滨县。辖12县。
 
  1953年原淄博专区所属长山、桓台、邹平3县划入惠民专区。辖15县。
 
  1956年惠民专署迁驻滨县北镇。原德州专区所属乐陵、德平、商河、济阳、临邑5县划入惠民专区。撤销德平县,并入临邑、商河、乐陵、德县4县;撤销垦利县,并入利津、广饶2县;撤销蒲台县,并入博兴县;撤销长山县,并入邹平县;撤销高青县,并入齐东县,齐东县驻地迁田镇。辖15县。
 
  1957年沾化县迁驻富国。
 
  1958年惠民专区改名为淄博专区,专署由滨县北镇迁驻淄博市张店区。原由省直辖的淄博市划归淄博专署领导。撤销济阳县,并入临邑县;撤销乐陵县,并入商河县。将临邑、商河2县划归聊城专区。撤销齐东县,并入邹平、博兴2县;撤销桓台县,并入博兴县;撤销阳信县,并入无棣县;撤销利津县,并入沾化县;撤销滨县,并入惠民县,惠民县迁驻北镇。原属广饶县的孤岛人民公社改由淄博专署直辖。辖1市、6县、1人民公社。
 
  1960年商河县改名乐陵县(驻商河城)。复设垦利县,将孤岛人民公社划归垦利县领导(垦利县驻广饶县牛家庄)。淄博专区辖1市、9县。
 
  1961年淄博市改由省直辖;将乐陵、临邑2县划归德州专区。淄博专区改名为惠民专区,专署由张店迁驻北镇。恢复阳信(驻阳信县城)、利津、桓台(驻索镇)、高青(驻田镇)4县。以惠民县部分地区复设滨县(驻滨县城)。垦利县由广饶县牛家庄迁驻友林镇。辖12县。
 
  1965年垦利县由友林迁驻民丰西双河。将无棣县所属四女寺堿河左岸地区划入河北省。
 
  1970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地区驻滨县。辖滨县(驻滨县城)、垦利(驻民丰)、广饶、桓台(驻索镇)、邹平、阳信、沾化(驻富国)、利津、博兴、高青(驻田镇)、惠民、无棣等12县。

7. 昌潍地区
  昌潍专区、昌潍地区 1949年设昌潍专区,专署驻昌乐县。辖昌乐、安丘、潍县、临朐、潍安(安丘东北部新设县,驻景芝镇,因潍河支流经此得名)、丘南(安丘南部新设县,驻雹泉)、寿南(寿光南部新设县,驻寒桥)、益临(益都、临朐各一部析置,驻郑母村)、益都等9县。
 
  1950年原由省直辖的潍坊市交由昌潍专署领导。将原西海专区所属昌邑、昌南、潍北3县及原清河专区所属寿光、益寿2县划入昌潍专区。专署驻益都县城。辖1市、14县。
 
  1951年昌潍专署驻潍坊市。
 
  1952年撤销潍安县,并入安丘县;撤销益临县,并入临朐、益都、昌乐3县;撤销益寿县,并入益都、寿南、寿光3县。以寿光县羊角沟设羊角沟区。昌潍专区辖1市、11县、1区。
 
  1953年原属淄博专区的临淄县划入昌潍专区。撤销潍北县,并入潍县;撤销丘南县,并入安丘县;撤销寿南县,并入寿光县。昌潍专区辖1市、9县、1区。
 
  1955年原属淄博工矿区的博山县划入昌潍专区;撤销羊角沟区,并入寿光县。辖1市、10县。
 
  1956年撤销昌南县,并入昌邑县。原胶州专区所属高密、胶县、胶南、诸城(藏马县并入胶南、诸城2县)、五莲等5县及原属莱阳专区的平度县(蓼兰县并入)划入昌潍专区。辖1市、15县。
 
  1958年将胶县、胶南2县划归青岛市领导。撤销潍县,并入潍坊市;撤销临淄县,并入益都县;撤销博山县,并入淄博市。昌潍专区辖1市、10县。
 
  1961年原由青岛市领导的胶县、胶南(驻王哥庄)2县划入昌潍专区。恢复潍县(驻寒亭)、临淄2县。昌潍专区辖1市、14县。
 
  1969年撤销临淄县,改设临淄区,划归淄博市领导。
 
  1970年昌潍专区改称昌潍地区,地区驻潍坊市。辖潍坊市及潍县(驻寒亭)、平度、胶县、诸城、安丘、临朐、寿光、昌邑、高密、胶南(驻王哥庄)、五莲(驻洪凝)、昌乐、益都等13县。
 
  1978年将胶南、胶县2县划归青岛市领导。昌潍地区辖1市、11县。
 
  〔滨北专区、胶州专区〕 1949年设滨北专区,专署驻胶县。辖胶县、胶南(胶县南部新设县,驻王哥庄)、胶高(由胶县、高密2县胶济铁路以北地区析置,驻夏庄)、诸城、高密、藏马(诸城东南部新设县,驻泊儿镇,以境内有藏马山而得名)、五莲(由诸城、日照2县析置,驻洪凝镇,以境内有五莲山而得名)、莒北(莒县北部新设县,驻贾悦)、胶河(由胶县、高密、诸城等县析置,驻集铺,因胶河发源于境内而得名)等9县。
 
  1950年滨北专区改设胶州专区,专署驻胶县。原南海专区所属即墨、即东2县及崂山特区划入胶州专区。撤销莒北县,并入五莲县;撤销胶高县,并入胶县、高密2县。崂山特区改设崂山办事处。辖9县、1办事处。
 
  1951年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领导。
 
  1953年原沂水专区所属日照县划入胶州专区,撤销胶河县,并入胶县、胶南、诸城3县。胶州专区辖9县。
 
  1956年撤销胶州专区,将高密、胶县、胶南、诸城(藏马县撤销并入胶南、诸城2县)、五莲5县划归昌潍专区;即墨县(即东县撤销并入)划归莱阳专区;日照县划归临沂专区。
 
  〔西海专区〕 1949年设西海专区,专署驻平度县。辖掖县、掖南(掖县南部新设县,驻湾头)、平度、平西(平度西部新设县,驻昌里村)、昌邑、昌南(昌邑南部新设县,驻饮马村)、潍北(潍县北部新设县,驻杨孟村)、潍南(潍县南部新设县,驻涌泉庄)等8县。
 
  1950年撤销西海专区,将平度、平西、掖县、掖南4县划归莱阳专区;昌邑、昌南、潍北3县划归昌潍专区。撤销潍南县,并入潍县。

8. 烟台地区
  莱阳专区、烟台专区、烟台地区 1950年设莱阳专区,专署驻莱阳县。原南海专区所属莱阳、莱西、平东、平南4县,原北海专区所属黄县、蓬莱、栖霞、栖东、招远5县及长山岛特区,原西海专区所属掖县、掖南、平度、平西4县划入莱阳专区。辖13县、1特区。
 
  1952年原平南县改称蓼兰县。
 
  1953年撤销平西县,并入蓼兰县;撤销平东县,并入平度县;撤销栖东县,并入栖霞县。莱阳专区辖10县、1特区。
 
  1955年长山岛特区由连城村迁驻刘家村。
 
  1956年原文登专区所属福山、牟平、文登、荣成(石岛县并入)、乳山、海阳(驻东村)6县、威海市及原胶州专区所属即墨县(即东县并入)划入莱阳专区。原长山岛特区改设为长岛县。撤销掖南县,并入掖县;撤销蓼兰县,并入平度县。将平度县划归昌潍专区。莱阳专区辖1市、15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烟台市划归莱阳专署领导。将即墨县划归青岛市领导。莱阳专署由莱阳县迁驻烟台市,改名烟台专署。撤销福山、牟平2县,并入烟台市;撤销乳山县,并入烟台市及文登、海阳2县;撤销莱西县,并入莱阳县;撤销长岛、黄县2县,并入蓬莱县。烟台专区辖2市、8县。
 
  1960年以烟台市部分地区复设牟平县(驻牟平镇)。辖2市、9县。
 
  1961年原由青岛市领导的即墨县划入烟台专区。恢复乳山(驻夏村)、莱西(驻水集)、黄县、福山4县。辖2市、14县。
 
  1963年恢复长岛县(驻寺后村)。烟台专区辖2市、15县。
 
  1970年烟台专区改称烟台地区,地区驻烟台市。辖烟台、威海2市及牟平、文登、海阳(驻东村)、莱阳、栖霞、掖县、长岛(驻寺后)、福山、荣成(驻崖头)、乳山(驻夏村)、即墨、莱西(驻水集)、招远、黄县、蓬莱等15县。
 
  1978年将即墨县划归青岛市领导。烟台地区辖2市、14县。
 
  〔南海专区〕 1949年设南海专区,专署驻即墨县。辖即墨、即东(即墨东部新设县,驻店集)、平东(平度东部新设县,驻南村)、平南(平度南部新设县,驻蓼兰村)、莱阳、莱东(莱阳东部新设县,驻莱阳城内)、莱西(莱阳西南部新设县,驻水沟头)、五龙(莱阳东南部新设县,驻穴房庄,因五龙河纵贯境内而得名)等8县及崂山特区。
 
  1950年撤销南海专区,将即墨、即东2县划归胶州专区;莱阳、莱西、平东、平南4县划归莱阳专区。撤销莱东、五龙2县,并入莱阳县。
 
  〔北海专区〕 1949年设北海专区,专署驻黄县。辖龙口市(原黄县龙口镇)及黄县、蓬莱、福山、栖霞、栖东(栖霞东部新设县,驻马家塚)、招远、招北(招远北部新设县,驻杜家村)等7县及长山岛特区(驻石咀)。
 
  1950年撤销北海专区,将福山县划归文登专区;黄县、蓬莱、栖霞、栖东、招远5县及长山岛特区划归莱阳专区。撤销龙口市建制。招北县撤销,并入招远县。
 
  〔东海专区、文登专区〕 1949年设东海专区,专署驻文登县。辖石岛(原荣成县石岛镇)、威海2市及荣成(驻崖头)、文登(驻大水泊)、昆嵛(由文登、牟平2县析置,驻汪疃集,因境内有昆嵛山而命名)、牟平、乳山(由牟平、海阳2县析置,驻夏村,因乳山口而命名)、海阳、牙前(海阳北部、牟平西南部新设县,驻桃村,因位于牙山之南而命名)等7县。
 
  1950年东海专区改设为文登专区,专署驻文登县。原威海市改设威海县;撤销石岛市,并入荣成县;撤销牙前县,并入海阳、栖霞、乳山、牟平等县。原北海专区所属福山县划入文登专区。辖文登、威海、荣成、乳山、海阳、昆嵛、福山、牟平等8县。
 
  1951年撤销威海县,复设威海市。昆嵛县由汪疃集迁驻旧文登县城。文登专区辖1市、7县。
 
  1954年文登专署驻昆嵛县文城镇。由文登、荣成2县析置石岛县(驻石岛镇)。文登专区辖1市、8县。
 
  1956年撤销文登专区,将威海市及福山、牟平、文登、荣成、乳山、海阳6县划归莱阳专区。撤销石岛县,并入荣成县;撤销昆嵛县,并入威海市及牟平、文登2县。

9. 临沂地区
  临沂专区、临沂地区 1950年设临沂专区,专署驻临沂县。将原由鲁中南行署直辖的新海连市及原滨海专区所属临沂、临沭、赣榆(竹庭县恢复原名)、东海、郯城5县,原属台枣专区的邳县、兰陵、苍山、费县等4县划入临沂专区。辖1市、9县。
 
  1952年将新海连市及赣榆、东海、邳县3县划归江苏省徐州专区。将原沂水专区所属沂水、莒县、莒沂、莒南(驻十字路)、沂南、蒙阴、沂源(驻南麻)等7县及原属滕县专区的平邑县划入临沂专区。撤销莒沂县,并入沂水、莒县、沂源3县。撤销兰陵县,原辖区除原属江苏省及山东省突出部分地区划归江苏省外,其余部分分别划归山东省峄县、苍山2县。临沂专区辖12县。
 
  1956年原胶州专区所属日照县划入临沂专区。撤销临沭县,并入临沂、莒南、郯城3县。
 
  1958年撤销临沂县,设立临沂市,由临沂专署领导。撤销沂南县,并入临沂市和沂水、莒县、蒙阴3县。临沂专区辖1市、10县。
 
  1961年以沂水、蒙阴2县和临沂市的部分地区复设沂南县(驻界湖);以郯城、莒南2县的部分地区复设临沭县(驻夏庄)。临沂专区辖1市、12县。
 
  1963年撤销临沂市,恢复临沂县。临沂专区辖13县。
 
  1970年临沂专区改称临沂地区,地区驻临沂县。辖临沂、沂水、日照、临沭(驻夏庄)、苍山(驻卞庄)、平邑、沂源(驻南麻)、沂南(驻界湖)、莒县、莒南(驻十字路)、郯城、费县、蒙阴等13县。
 
  〔滨海专区〕 1949年设滨海专区,专署驻临沂县。辖莒县、日照、东海、临沂、郯城、莒南(莒县南部新设县,驻十字路)、竹庭(原赣榆县,为纪念抗日战争中在此牺牲的东进挺进纵队政治部主任傅竹庭同志而命名)、临沭(由临沂、郯城2县析置,驻夏庄,因临沭河而得名)8县。
 
  1950年撤销滨海专区,将临沂、临沭、赣榆(竹庭县恢复原名)、东海、郯城5县划归临沂专区;莒县、日照、莒南3县划归沂水专区。
 
  〔沂蒙专区、沂水专区〕 1949年设沂蒙专区,专署驻沂水县。辖沂水、沂南(沂水南部新设县,驻界湖)、沂东(由原沂水县之东南部与莒县之西北部组成,驻苏村)、沂北(由原沂水县之东北部及莒县之西北部组成,驻张家山宋)、蒙阴、蒙山(费县东北部新设县,驻卞桥,以蒙山得名)、沂源(由沂水、蒙阴2县析置,驻南麻,因系沂水发源地而得名)、莒沂(莒县、沂水2县析置,驻杨家城子)8县。后撤销沂东县,并入沂水县;撤销沂北县,并入莒沂县。辖6县。
 
  1950年沂蒙专区改设为沂水专区,专署驻沂水县。将原属滨海专区的莒县、日照、莒南3县划入沂水专区。辖沂水、莒沂、莒县、日照、莒南、沂南、蒙山、蒙阴、沂源9县。
 
  1952年撤销蒙山县,并入平邑、费县2县。辖8县。
 
  1953年撤销沂水专区,将沂水、莒县、莒沂、莒南、沂南、蒙阴、沂源7县划归临沂专区,日照县划归胶州专区。

10. 泰安地区
  泰山专区、泰安专区、泰安地区 1949年设泰山专区,专署驻泰安县。辖泰安、章丘、历城、莱芜、泰宁(由泰安、宁阳2县析置,驻楼德镇)、新泰6县。
 
  1950年泰山专区改设泰安专区,将章丘县划归淄博专区;原泰西专区所属肥城、平阴、宁阳、汶上、东平、长清6县及原尼山专区所属泗水县划入泰安专区。辖泰安、莱芜、新泰、泰宁、泗水、宁阳、汶上、东平、肥城、平阴、长清、历城等12县。
 
  1952年原泰宁县改称徂阳县。
 
  1953年将汶上县划归济宁专区;原淄博专区的章丘、章历2县划入泰安专区。撤销章历县,并入章丘县。泰安专区辖12县。
 
  1955年历城县迁驻王舍人庄。
 
  1956年将泗水县划归济宁专区。撤销徂阳县,并入泰安、新泰、宁阳3县。泰安专区辖10县。
 
  1958年由泰安县析置泰山市;后撤销泰安县,并入泰山市,并改名为泰安市。撤销泰安专区,将泰安市及新泰、历城(驻洪家楼)、宁阳、章丘、长清、莱芜6县交由济南市领导;撤销平阴县,并入东平县;将东平、肥城2县划归聊城专区。
 
  1961年复设泰安专区,专署驻泰安市。将济南市领导的泰安、新汶(驻孙村)2市和章丘(驻明水)、莱芜、新泰、宁阳、肥城(1960年由聊城专区划归济南市领导)、长清6县和1960年恢复后划归菏泽专区的平阴县划入泰安专区。恢复1960年撤销的东平县。泰安专区辖2市、8县。
 
  1963年撤销泰安市,恢复泰安县。泰安专署驻泰安县。辖1市、9县。
 
  1965年撤销新汶市,设立新汶县。泰安专区辖10县。
 
  1970年泰安专区改称泰安地区,地区驻泰安县。辖泰安、莱芜、新汶(驻孙村)、肥城、平阴、章丘(驻明水)、新泰、宁阳、东平、长清等10县。
 
  1978年将章丘、长清2县划归济南市领导。泰安地区辖8县。
 
  〔泰西专区〕 1949年设泰西专区,专署驻肥城县。辖长清、肥城、平阴、东平、汶上、宁阳6县。
 
  1950年撤销泰西专区,原泰西专区所属长清、肥城、平阴、东平、汶上、宁阳6县划归泰安专区。

11. 济宁地区
  滕县专区、济宁专区、济宁地区 1950年设滕县专区,专署驻滕县。将原由鲁中南行署直辖的济宁市及原尼山专区所属滕县、白彦、滋阳、邹县、曲阜、平邑、凫山、济北等8县,原属台枣专区的峄县、临城、铜北、华山、沛县、丰县6县划入滕县专区。撤销济北县,复设济宁县(驻二十里铺)。辖1市、14县。
 
  1952年将铜北、华山、丰县、沛县等4县划归江苏省徐州专区。原临城县改称薛城县。滕县专区辖1市、10县。
 
  1953年滕县专区改称济宁专区,专署迁济宁市。济宁市由济宁专署领导。原湖西专区所属金乡、鱼台、嘉祥3县及原属泰安专区的汶上县划归济宁专区。撤销白彦县,并入平邑、滕县、峄县、邹县4县;将平邑县划归临沂专区。由微山、昭阳、独山、南阳四湖及沿湖地区设立微山县(驻夏镇)。辖1市、13县。
 
  1956年原属泰安专区的泗水县划入济宁专区。撤销凫山县,并入济宁、邹县、滕县3县;撤销薛城县,并入滕县、微山2县;撤销鱼台县,并入金乡县。济宁专区辖1市、11县。
 
  1958年原菏泽专区所属菏泽、鄄城、郓城、梁山(驻后集)、巨野、单县、成武(原城武县改称)、曹县等8县划入济宁专区。撤销济宁县,并入济宁市和微山县;撤销嘉祥县,并入济宁市和金乡、郓城、巨野3县;撤销滋阳县,并入曲阜县(驻滋阳城)。峄县由原县城迁驻枣庄。济宁专区辖1市、16县。
 
  1959年将菏泽、鄄城、郓城、梁山、巨野、单县、成武、曹县等8县划归菏泽专区。济宁专区辖1市、8县。
 
  1960年撤销峄县,改设枣庄市,由济宁专署领导。由东平县部分地区设平阴县,后将平阴县划归菏泽专区。济宁专区辖2市、7县。
 
  1961年枣庄市改由省直辖。以曲阜县部分地区设立兖州县。恢复嘉祥县。曲阜县由滋阳城迁曲阜县城。济宁专区辖1市、9县。
 
  1964年恢复鱼台县(驻谷亭)。
 
  1965年恢复济宁县(驻济宁市)。辖1市、11县。
 
  1970年济宁专区改称济宁地区,地区驻济宁市。辖济宁市及济宁(驻济宁市)、兖州、泗水、滕县、鱼台(驻谷亭)、嘉祥、汶上、曲阜、邹县、微山(驻夏镇)、金乡等11县。
 
  1978年将滕县划归枣庄市领导。济宁地区辖1市、10县。
 
  〔尼山专区〕 1949年设尼山专区,专署驻滕县。辖泗水、曲阜、邹县、滕县、滋阳、平邑(费县西北部新设县,以平邑镇得名)、凫山(由邹县、滕县、济宁等县析置,驻大坞村)、白彦(由费县、邹县、滕县3县析置,驻白彦)、济北(济宁北部新设县,驻戴庄)等9县。
 
  1950年撤销尼山专区,济北县改设济宁县。将滕县、白彦、凫山、滋阳、曲阜、邹县、平邑、济宁8县划归滕县专区,泗水县划归泰安专区。
 
  〔台枣专区〕 1949年设台枣专区,专署驻峄县。辖邳县、峄县、费县、临城(由滕县、沛县2县析置,驻临城)、赵镈(由临沂、费县、峄县析置,驻漫子,为纪念中共鲁南区党委书记赵镈同志而命名)、苍山(由临沂、郯城2县析置,驻卞庄,以纪念苍山暴动而得名)、麓水(平邑南部、滕县东部新设县,驻辛庄,为纪念滕县战役中牺牲的王麓水同志而命名)、兰陵(由峄县、邳县2县析置,以兰陵镇得名)、铜北(铜山北部新设县,驻郑集)、丰县、沛县、华山(由丰县南部、沛县西北部、砀山东北部新设县,驻戴陶楼,以华山得名)等12县及枣庄、湖上2办事处。
 
  1950年撤销台枣专区,将邳县、费县、苍山、兰陵4县划归临沂专区;峄县、临城、铜北、丰县、沛县、华山6县划归滕县专区;撤销赵镈、麓水2县,将赵镈县并入苍山县,麓水县并入白彦县;撤销枣庄办事处,并入峄县;撤销湖上办事处(湖上办事处原系临城、凫山、峄县、鱼台、嘉祥及江苏省之沛县、铜北等县所辖的微山、独山、昭阳、南阳等四湖及沿湖村庄组成,撤销后分别划归原属各县。)

12. 菏泽地区
  菏泽专区、菏泽地区 1952年原平原省所属菏泽专区划归山东省,专署驻菏泽县,辖菏泽、鄄城、郓城、梁山、南旺、定陶、曹县等7县。梁山县迁驻后集镇。
 
  1953年原湖西专区所属单县、城武、巨野、复程4县划入菏泽专区。撤销南旺县,并入嘉祥、梁山2县。菏泽专区辖10县。
 
  1956年撤销复程县,并入单县、曹县2县。菏泽专区辖9县。
 
  1958年城武县改名成武县。同年12月,撤销菏泽专区,将菏泽、鄄城、郓城、梁山(驻后集)、巨野、单县、成武、曹县8县划归济宁专区。撤销定陶县,并入菏泽、成武2县。
 
  1959年复设菏泽专区,专署驻菏泽县。原属济宁专区的菏泽、鄄城、郓城、梁山(驻后集)、巨野、单县、成武、曹县等8县划入菏泽专区。
 
  1960年撤销菏泽县,改设菏泽市,专署驻菏泽市。原属济南市领导的平阴县划入菏泽专区。辖1市、8县。
 
  1961年将平阴县划归泰安专区。恢复定陶县。
 
  1963年原属河南省的东明县划入山东省菏泽专区。撤销菏泽市,复设菏泽县。菏泽专区辖10县。
 
  1970年菏泽专区改称菏泽地区,地区驻菏泽县。辖菏泽、郓城、巨野、单县、曹县、鄄城、梁山(驻后集)、成武、定陶、东明等10县。
 
  〔湖西专区〕 1952年原平原省所属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专署驻单县,辖单县、城武、金乡、巨野、嘉祥、鱼台、复程等7县。
 
  1953年撤销湖西专区,将金乡、鱼台、嘉祥3县划归济宁专区,单县、城武、巨野、复程4县划归菏泽专区。

13. 聊城地区
  聊城专区、聊城地区 1952年设聊城专区,专署驻聊城县。原平原省聊城专区所属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等11县,濮阳专区所属观城、朝城、范县、濮县4县和原属河北省邯郸专区的馆陶、临清2县及临清镇划入聊城专区。辖17县、1镇。
 
  1953年观城县与朝城县合并,改称观朝县。辖16县、1镇。
 
  1954年原临清镇改设为临清市。辖1市、16县。
 
  1956年原德州专区所属德州市及夏津、德县、平原、禹城、齐河、武城、恩县等7县划入聊城专区。撤销恩县,并入夏津、平原、武城3县;撤销堂邑县,并入聊城、冠县2县;撤销清平县,并入高唐、临清2县;撤销博平县,并入茌平县;撤销濮县,并入范县;撤销观朝县,并入寿张、范县、莘县3县。聊城专区辖2市、17县。
 
  1958年原属泰安专区的东平、肥城2县和原属惠民专区的临邑、商河2县划入聊城专区。撤销聊城县,设立聊城市,由聊城专署领导。撤销德县,并入德州市和平原县;撤销临清县,并入临清市;撤销武城县,并入夏津县;撤销禹城县,并入高唐、齐河2县;撤销东阿县,并入茌平、寿张2县;撤销阳谷县,并入寿张县;撤销莘县,并入范县、冠县2县;撤销馆陶县,并入冠县。范县迁驻樱桃园。聊城专区辖3市、12县。
 
  1960年将临邑、商河2县划归淄博专区。肥城县划归济南市领导。撤销东平县,并入平阴、汶上2县。聊城专区辖3市、8县。
 
  1961年将德州市及齐河、平原、夏津3县划归德州专区。恢复东阿(驻铜城镇)、阳谷、莘县、馆陶(驻南馆陶)4县。聊城专区辖2市、9县。
 
  1963年撤销聊城、临清2市,恢复聊城、临清2县。聊城专区辖11县。
 
  1964年将山东省范县划归河南省,原范县金堤以北除范县县城及金村、张夫2村以外的地区划归山东省莘县。撤销寿张县,将金堤以北地区并入阳谷县,金堤以南地区并入范县。聊城专区辖9县。
 
  1965年将馆陶县卫河右岸地区并入冠县,馆陶县(辖卫河左岸地区)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将临清县卫运河左岸地区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聊城专区辖8县。
 
  1970年聊城专区改称聊城地区,地区驻聊城县。辖聊城、高唐、东阿(驻铜城)、莘县、临清、茌平、阳谷、冠县等8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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