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隆庆三年(1569)置县后,本县共划为3个都、7个图、34个社,有266个村。 一、古名都 古名都辖3图、10社,有100个村。 火带社辖6村:石坑、油埔、鹧鸪塘、车峒、岩前、上陈田。 乌石社辖10村:乌石、杜田、石马、大陂、石湖、下陈田、瑶坑、古坑、墩头埔、秋河。 林田社辖14村:林田、轿尾、狗田、堤坑、龙归寺、猪母坑、直径、四溪塘、井塘、廊坑、泷头、蓝坑、川龙、半江。 黄花社辖9村:黄花、樟村、 脚锄埔、陂头下、鲤鱼头、岭头坪、白溪、陈塘、上**。 上黄沙社辖12村:上濑、下濑、罗坑、仙女埔、大埔、黄塘营、围子**、官田、番流水、黄峒、九丫树、蕉坑。 下黄沙社辖14村:苦竹、官坑、流塘、三石坑、水潭毓、赖塘、上下汤、黄沙口、磜头、梅子派、杮树林、树头坪、双螺、浊水。 上石社辖14村:上石屯、蛟郁塘、南山、李郊、西坑、田心埔、寨子安、田渴泷、九梁车、唐田、新村、逆坑、旱塘、半径。 下石社辖8村:下石、上坑、曹峒、龟坑、白云滩、何塘、黄峒、黄田坝。 上义社辖6村:蕉园、径子山村、牛胫坑、寒村、高岗、犁壁水。 下义社辖7村:小古、曲派、旧屯村、柚树下、梅子坝、吉田、刘坑。 二、宽得都 宽得都辖2图、11社,有90个村。 埔尾社辖12村:埔尾、钟峒、林村埔、森板坑、天井湖、曾村、龙潭胫、辣菜坑、白溪、嶂下、曹坑、小黄花。 黄塘社辖4村:上黄塘、黄塘屯、泷下、榕树下。 碏石社辖6村:碏石屯、大林**、苦竹坑、横石、锦口、陈田。 柏埔社辖13村:留金坑、陂角沙、大埔、申明亭、梅村、岗头、龙胫、木公坑、大鲁、枫径、曲尾坑、密田、杨坑。 平湖社辖8村、蚌湖、庄上、花坑、停塘、大犁、小鲁、和尚田、旱塘。 上江东社辖11村:宋家岭、马鞍岭、卢村、陈田、麻庄派、邓村、利村、斩坑、横圳、田心村、宋屋村。 下江东社辖4村:石湖水、禾坑、上下陂、莲塘。 苦竹派社辖14村:水东子、樟槎、源塘、廖坑、魁溪、赵沙、磨陂塘、双坑、孔埔、月埔、上坑、甘峒、黄泥塘、汤坑。 安全社辖10村:安全、沥口、义容、浮岗、黄峒、月角岭、飞鹅岭、蒋峒、桃子园、中田。 清溪社辖5村:五斗租、瓦屋头、白石、蓝坑,沙子径。 员墩社辖3村:员墩、大片田、上下窖。 三、琴江都 琴江都辖2图、13社,有76个村。 贺岗社辖6村:贺岗、**山、北坑、袁田、龙村、塔凹。 上镇社辖9村:上镇、白石下、乐平围、杨坊、姜**、水口、芋坑、新塘、车角塘。 中镇社辖18村:中镇、松子下、官屋埔、甘坑、黄小塘、鳖洋、泷口、寺坑、蓝断、杨牙塘、大径、杨梅埔、中心村、冯坑、甘田、练坊、童坑、小径。 秋溪社辖4村:秋溪、河陂、黎坑、羊羔。 宝峒社辖4村:宝峒、罗峒、埔头、黄田。 泷下社辖4村:水口、龟湖、璜坑、水墩。 横坑社辖2村:横坑、嶂下。 彭坊社辖2村:彭坊、丹竹凹。 龙窝社辖3村:吉峒、明亭水、蛟塘。 中溪社辖2村:中溪、岑里。 松坑社辖7村:松坑、野猪坑、沈田、柘口、羊头、中湖、艳桑。 清溪社辖8村:清溪、细女滩、黄埔、李坑、施坑、官塘、温坑、山蕉坑。 南岭蕉辖7村:南岭、磜头、黄坑、章田、赤溪、小鳖、枫村。
清初,沿袭明制。康熙年间,改里为约(社)。据《永安县次志》记载,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全县划为3个都、37个约(社),有405个村。 一、古名都 古名都辖14约(社),有158个村。 岩前约辖9村:石坑、油埔、鹧鸪塘、火带、车峒、上陈田、石牙头、凉亭子、老鸦山。 乌石约辖13村:乌石、杜田、石马、大陂、石湖、下陈田、古坑、瑶坑、直径、沙子坝、墩头埔、秋河、中坑墩。 黄花樟村社辖10村:牛塘、黄花、樟村、陈塘、郑乡、岭头坪、上**、脚锄埔、陂头下、鲤鱼头。 林田社辖13村:林田、猪母坑、泷头、上墩、下墩、隔岗、嶂下、车田、山下、荷树坪、张八岭、长岗**、镇头。 温子口社辖13村:廊坑、蓝坑、川龙、半岗、牙溪、客子地、柳叶塘、隔坑、狮子石、镇平、庄塘、老马车、姜坑。 上黄沙约辖12村:上濑、下濑、罗坑、仙女埔、大埔、黄塘营、围子**、官田、番流水、黄峒、九丫树、蕉坑。 下黄沙约辖11村:苦竹、官坑、流塘、三石坑、水潭毓、赖塘、黄沙口、柿树林、树头坪、双螺、浊水。 汤里社辖6村:汤里、磜头、上下汤、梅子派、南坑、磜下。 凤凰岗约辖11村:田渴泷、业坑、九梁车、旱塘、半径、蓝坑、杨坑、梅树、黄泥塘、仓下、蓝塘。 上石社辖12村:上石屯、蛟郁塘、田心埔、长安、家堂、担水塘、黄塘埔、东兴、石龙头、沙地埔、水口、流塘。 龙头约辖14村:南山、李郊、塘田、新村、茜坑、寨子安、河塘、犁壁水、荷木岗、大员田、上窖坑、下窖坑、乌铁塘、赤岸。 下石约辖9村:下石、龟坑、白云滩、河塘、黄峒、黄田坝、上坑、黄竹塘、凤安。 上义约辖14村:蕉园、径子山、牛胫坑、寒村、高岗、石头潭、周堂、西角埔、岭头、周坑、金斗窝、吉洞、白水磜、捲蓬。 下义约(清康熙四十年正月改为好义约)辖11村:小古、曲派、旧屯、柚树下、梅子坝、吉田、刘坑、泷头、角埔、杏村、狮子石。 二、宽得都 宽得都辖11个约(社),有128个村。 埔尾社辖16村:埔尾、钟峒、林村埔、森板坑、天井湖、曾村、龙潭胫、辣菜坑、白溪、嶂下、曹坑、小黄花、西坑、鲫鱼湖、窖郁口、田头。 黄塘社辖16村:上黄塘、白泥湖、黄塘屯、横排、乌石、田心、石脚下、茅田、琴古、径背、洪村、榕树湾、下村、长岌、泷下、榕树下。 碏石约辖7村:碏石屯、大林**、锦口、陈田、青龙、苦竹坑、横石。 柏兴约辖14村:柏埔、留金坑、陂角沙、大埔、申明亭、梅村、岗头、龙胫、木公坑、大鲁、枫径、曲尾坑、密田、杨坑。 平湖约辖8村:蚌湖、庄上、花坑、停塘、大梨、小鲁、和尚田、旱塘。 江东约辖14村:宋家岭、马鞍岭、卢村、麻庄派、斩坑、田心、宋屋村、横圳、陈田、邓村、利村、石湖水、禾坑、石公神。 苦竹派约辖20村:上下陂、莲塘、水东子、樟槎、源塘、廖坑、魁溪、赵沙、磨陂塘、双坑、孔埔、月埔、上坑、甘峒、黄泥塘、瓦屑、吉安、榄溪、凤岗、汤坑。 桥田约辖8村:安全、沥口、义容、桃子园、中田、泰安、仁和、榄树。 月角岭约辖6村:浮岗、黄峒、飞鹅岭、蒋峒、义容屯、员岭。 宽青溪约辖12村:五斗租、瓦角、白石、蓝坑、沙子径、曹峒、牛牯坪、黄田、磜头、车田、乌石、新田。 员墩社辖7村:大员墩、小员墩、大片田、上下窖、黄龙、老鸦山、鹿湖。 三、琴江都 琴江都辖12个约(社),有112个村。 贺岗约辖6村:贺岗、**山、北坑、袁田、龙村、塔坳。 上镇约辖11村:上镇、白石下、乐平围、杨坊、姜**、水口、芋坑、新塘、车角塘、鳖洋、溪尾。 中镇约辖26村:中镇、松子下、官屋埔、甘坑、黄小塘、泷口、寺坑、蓝断、杨牙塘、大径、杨梅埔、中心村、冯坑、甘田、练坊、童坑、小径、大埔头、梅亭、曾村、洋头、福田寺、洋塘、鲤子湖、管屋埔、盘古。 秋溪社辖5村:秋溪、阿陂、黎坑、羊羔、合水。 宝峒社辖9村:宝峒、罗峒、埔头、黄田、田村、社坛、黄沙、泰隆、石街头。 泷下约辖11村:泷下、龟湖、横坑、水墩、高埔、黄沙、丰湖、茶坑、南贲、石雅、水口。 嶂下社辖5村:嶂下、神背、百官塘、老虎径、横坑。 彭坊社辖10村:彭坊、丹竹凹、莲塘、骆塘、河坑、李洞、蟾径、罗塘、雄塘阁、双石。 龙窝约辖5村:吉峒、明亭水、蛟塘、中溪、岑里。 松坑约辖9村:松坑、野猪坑、慎田、柘口、羊头、中湖、掩桑、枫村、车坑。 琴清溪约辖9村:清溪、官塘、温坑、细女滩、山蕉坑、黄埔、施坑、李坑、陈塘。 南岭约辖6村:南岭、磜头、黄坑、章田、小鳖、赤溪。 四、县署直辖 县署直辖7个村:轿尾、狗田、石角头、西溪塘、井塘、龙归寺、堤坑。 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宽得都江东约分为排年、梧桐2个约,全县共有38个约(社)。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民国元年(1912年),沿袭清制,改38约(社)为36约;民国2年废都,改为6个警察区,仍为36约;民国3年废约改乡,全县仍为6个警察区,下分72个乡。 民国18年(1929年),按国民政府的县组织法,以县为自治单位。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乡、镇,乡、镇以下为闾、邻。全县共设4个区,40个乡、镇: 附城区辖7乡:乌石、温子、岩前、城郊、黄花、樟村、林田;区公所设在县城。 第一区辖8乡:凤凰、上石、安石、龙头、上义、好义、上黄砂、下黄砂;区公所设在蓝塘圩。 第二区辖12乡(镇):古竹、石水、青员、桥田、月角、埔美、黄塘、碏石、平湖、梧桐、排年乡,柏埔镇;区公所设在古竹圩。 第三区辖13乡:龙桂、璜嶂、宝泷、慎洋、南岭、黄礼、炮子、秋溪、井田、中正、白石、良庄、富坑;区公所设在龙窝圩。 民国26年(1937),实行分区设署制。区设区署,以下分乡(镇)、保、甲。全县共划为3区、40乡(镇)、392保、3978甲。 1940年紫金县基层行政设置情况统计表(略,请参阅原书) 民国30年(1941年),实行新县制,全县由39个乡、1个镇调整为25乡(镇),315保、3304甲。 1941年紫金县基层行政设置情况统计表(略,请参阅原书) 民国34年(1945年)冬,省政府电饬各县裁撤区署,缩并乡镇。本县由25乡(镇)缩并为16乡(镇),共218保。缩并工作于民国36年8月完成,付诸实施。 1947年紫金县乡镇缩并后概况表(略,请参阅原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