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
★1月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铁门关市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博湖县、和硕县、若羌县、且末县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1号):同意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博湖县、和硕县、若羌县、且末县的部分区域划归铁门关市管辖。
★4月18日,《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批准海南省三沙市设立市辖区的公告》:国务院于近日批准,海南省三沙市设立西沙区、南沙区。三沙市西沙区管辖西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代管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西沙区人民政府驻永兴岛。三沙市南沙区管辖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南沙区人民政府驻永暑礁。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邢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78号):一、同意邢台市桥东区更名为襄都区,襄都区人民政府驻南长街街道顺德路229号。二、同意邢台市桥西区更名为信都区。三、同意撤销邢台县,将原邢台县的豫让桥街道、晏家屯镇、祝村镇、东汪镇划归邢台市襄都区管辖,将原邢台县的南石门镇、羊范镇、皇寺镇、会宁镇、西黄村镇、路罗镇、将军墓镇、浆水镇、宋家庄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北小庄乡、城计头乡、白岸乡、冀家村乡划归邢台市信都区管辖。四、同意撤销任县,设立邢台市任泽区,以原任县的行政区域为任泽区的行政区域,任泽区人民政府驻任城镇人民街389号。五、同意撤销南和县,设立邢台市南和区,以原南和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区的行政区域,南和区人民政府驻和阳镇和阳大街285号。【邢台市襄都区政府、信都区政府、任泽区政府、南和区政府于6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79号):一、同意撤销崇川区、港闸区,设立新的南通市崇川区,以原崇川区、港闸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崇川区的行政区域,崇川区人民政府驻虹桥街道桃坞路44号。二、同意撤销海门市,设立南通市海门区,以原海门市的行政区域为海门区的行政区域,海门区人民政府驻海门街道北京中路600号。【7月3日《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60号)】【南通市崇川区政府于7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海门区政府于8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80号):一、同意撤销芜湖市三山区、弋江区,设立新的芜湖市弋江区,以原三山区和原弋江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弋江区的行政区域,弋江区人民政府驻中南街道利民西路418号。二、同意撤销芜湖县,设立芜湖市湾沚区,以原芜湖县的行政区域为湾沚区的行政区域,湾沚区人民政府驻湾沚镇芜湖南路9号。三、同意撤销繁昌县,设立芜湖市繁昌区,以原繁昌县的行政区域为繁昌区的行政区域,繁昌区人民政府驻繁阳镇繁阳大道1号。【芜湖市湾沚区政府、繁昌区政府于9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81号):同意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以原蓬莱市、长岛县的行政区域为蓬莱区的行政区域,蓬莱区人民政府驻登州街道钟楼东路1号。【6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鲁政字〔2020〕87号)】【烟台市蓬莱区政府于9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成都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82号):同意撤销新津县,设立成都市新津区,以原新津县的行政区域为成都市新津区的行政区域,新津区人民政府驻五津街道模范街56号。【6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新津县设立成都市新津区的批复》(川府函〔2020〕127号)】【成都市新津区政府于6月30日挂牌成立】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六盘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83号):一、同意将水城县的保华镇、木果镇、南开苗族彝族乡、金盆苗族彝族乡、青林苗族彝族乡划归六盘水市钟山区管辖。二、同意撤销水城县,设立六盘水市水城区,以原水城县的行政区域(不含保华镇、木果镇、南开苗族彝族乡、金盆苗族彝族乡、青林苗族彝族乡)为水城区的行政区域,水城区人民政府驻双水街道双水大道1号。【7月1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六盘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黔府发〔2020〕10号)】【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于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变更县级公主岭市代管关系的批复》(国函〔2020〕84号):同意将由四平市代管的县级公主岭市改由长春市代管。
★6月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0〕85号):同意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奶牛场大河灌区划归伊宁市管辖。
二、民政部批文
★6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龙南县设立县级龙南市的批复》(民函〔2020 〕61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龙南县,设立县级龙南市,以原龙南县的行政区域为龙南市的行政区域,龙南市人民政府驻龙南镇龙翔大道1号。龙南市由江西省直辖,赣州市代管。【6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龙南县设立县级龙南市的通知》(赣府字〔2020〕45号)】【龙南市政府于7月25日挂牌成立】
★6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青海省撤销同仁县设立县级同仁市的批复》(民函〔2020〕63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同仁县,设立县级同仁市,以原同仁县的行政区域为同仁市的行政区域,同仁市人民政府驻隆务镇德合隆中路1号。同仁市由黄南藏族自治州管辖。【同仁市政府于7月1日挂牌成立】
★6月12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监利县设立县级监利市的批复》(民函〔2020 〕64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监利县,设立县级监利市,以原监利县的行政区域为监利市的行政区域,监利市人民政府驻容城镇荆台路1号。监利市由湖北省直辖,荆州市代管。【6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监利县设立县级监利市的通知》(鄂政函〔2020 〕61号)】【监利市政府于8月8日挂牌成立】
三、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批文以及其他
☆天津市变更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等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
☆5月1日,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工作需要,邢台市人民政府机关由桥东区红星街139号搬迁至桥东区新西街166号。
☆6月29日,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政府公告:晋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由晋州市中兴路476号搬迁至晋州市市府路60号(晋州市委大院),即日起正式在新址办公。
☆7月2日,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河海街道迁移至新桥街道崇信路8号(苏政复〔2020〕66号)。
☆11月22日,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将丰县人民政府驻地由中阳里街道人民路3号迁移至凤城街道中阳大道322号(苏政复〔2020〕115号)。
☆7月16日,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迁址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人民政府机关由贵池区百牙中路1号搬迁至贵池区清风东路99号,自2020年7月16日起正式在新址办公。
☆6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烟台市福山区和栖霞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鲁政字〔2020〕105号):同意变更栖霞市与烟台市福山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将栖霞市臧家庄镇划归烟台市福山区管辖。
☆5月19日,广东省民政厅批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揭阳市榕城区玉滘镇划归揭东区管辖。
☆(其他省份资料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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