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3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9〕34号):同意撤销通州市,设立南通市通州区,以原通州市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域。通州区人民政府驻金沙镇。【南通市通州区政府于7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
★3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9〕35号):一、撤销随州市曾都区。二、设立新的随州市曾都区。将原曾都区的东城、西城、南郊、北郊4个街道,万店、淅河、何店、洛阳、府河5个镇划归新设曾都区管辖。曾都区人民政府驻烈山大道。三、设立随县。将原曾都区的厉山、高城、殷店、草店、小林、淮河、万和、吴山、唐县、尚市、新街、安居、澴潭、洪山、长岗、三里岗、柳林、均川、万福19个镇划归随县管辖。随县人民政府驻厉山镇。【新的随州市曾都区政府和随县政府于7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
★4月2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9〕52号):同意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区人民政府驻世纪大道。【8月9日正式实施】
★9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的批复》(国函〔2009〕122号):同意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驻红寺堡镇。【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于10月28日正式成立】
★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9〕125号):同意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驻新港街道新港二号路。【天津市滨海新区于2010年1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
★11月1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9〕136号):同意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新市街迁至龙海大道。
★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9〕159号):同意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芜湖市镜湖区镜湖路迁至芜湖市鸠江区新三路。
二、民政部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2月1日,《民政部关于四川省调整北川羌族自治县行政区划的批复》(民函〔2009〕41号):经国务院同意,一、将安县的安昌镇、永安镇,黄土镇的常乐、红岩、顺义、红旗、温泉、东鱼6个村划归北川羌族自治县管辖。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曲山镇迁至安昌镇。【注:11月9日,四川省政府(川府民政[2009]15号)批复同意将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的常乐等6个村所属行政区域析出设立永昌镇;2010年1月31日,北川新县城所在地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正式挂牌成立】
★8月13日,《民政部关于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2009〕209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夏港街道迁至萝岗街道。【9月1日正式搬迁】
三、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批文以及其他(待补充)
☆(河北省)将滦平县西地满族乡划归承德市双滦区管辖。
【本页内容如需引用,请以国务院、民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正式文件为准。2020/8/9第8次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