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8月1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咸阳市与宝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8〕77号):同意将宝鸡市扶风县揉谷乡划归咸阳市杨陵区管辖。
★8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8〕78号):同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迁至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
二、民政部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6月20日,《民政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2008〕178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海原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海城镇迁至黑城镇。【注1: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海原县新址驻地黑城镇更名为三河镇。注2: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海城镇】
★7月16日,《民政部关于吉林省调整松原市宁江区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区划的批复》(民函〔2008〕213号):经国务院同意,一、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吉拉吐乡七家子村所属的哈达山抽水站主干渠以南、国道G302以东区域,咚勒赫村所属的国道G302以东区域;王府站镇一部落村;达里巴乡达里巴村所属的国道G302以东区域划归松原市宁江区管辖。 二、将松原市宁江区兴原乡孙喜窝堡村和前瓦房村所属的国道G302东北侧区域划归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管辖。
三、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批文以及其他(待补充)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惠南镇人民路3252号迁至临港新城申港大道200号。
☆8月22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迁至原城南新区管委会大楼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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