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7〕5号):同意宝鸡市人民政府驻地由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迁至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1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思茅市及相关县区更名的批复》(国函〔2007〕8号):同意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思茅市翠云区更名为普洱市思茅区。
★2月1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7〕17号):同意江北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华新街街道迁移至寸滩街道金港新区。
★6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7〕65号):同意撤销米泉市和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设立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以原米泉市和乌鲁木齐市东山区的行政区域为米东区的行政区域。米东区人民政府驻府前中路。
二、民政部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1月11日,《民政部关于四川省广元市市中区更名为利州区的批复》(民函〔2007〕12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广元市市中区更名为广元市利州区。【3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市中区更名为利州区的批复》(川府函〔2007〕44号)】
★6月1日,《民政部关于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民函〔2007〕145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晋江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晋江市青阳街道南山路迁至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6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闽政文〔2007〕202号)】
三、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批文以及其他(待补充)
☆(河北省)将滦平县陈栅子乡划归承德市双滦区管辖。
☆7月11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07〕77号):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将穆棱市所辖的磨刀石镇整建制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
☆2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盐城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7〕9号):同意将盐城市亭湖区张庄街道办事处划归盐都区管辖。
☆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京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7〕10号):同意将建邺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江东村委会划归鼓楼区江东街道办事处管理。
☆(山东省)将安丘市的黄旗堡镇、赵戈镇,昌邑市的太保庄镇划归潍坊市坊子区管辖,将寿光市的大家洼街道划归潍坊市寒亭区管辖。
☆1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渝府〔2007〕16号):同意开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汉丰街道西街1号迁移至汉丰街道安康片区永兴街1号。
☆7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万盛区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批复》(渝府〔2007〕106号):同意万盛区人民政府驻地由万盛区万盛街道新田路69号迁至万盛街道新田路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将原东山区芦草沟乡的3个村整建制划归水磨沟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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