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口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国函〔1986〕72号):同意海口市升为地级市。
★6月2日,《国务院关于山东省撤销曲阜县设立曲阜市的批复》(国函〔1986〕74号):经研究,同意撤销曲阜县,设立曲阜市(县级),以原曲阜县的行政区域为曲阜市的行政区域。
★6月6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撤销西昌县并入西昌市的批复》(国函〔1986〕76号):同意撤销西昌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昌市。
★6月7日,《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阿图什县设立阿图什市的批复》(国函〔1986〕77号):同意撤销阿图什县,设立阿图什市(县级),以原阿图什县的行政区域为阿图什市的行政区域。
★6月12日,《国务院关于广东省设立通什市的批复》(国函〔1986〕80号):同意设立通什市(县级),以保亭县的通什镇以及畅好、红山、毛道、南圣区,琼中县的五指山、毛阳区,乐东县的番阳区等八个区、镇的行政区域,为通什市的行政区域。通什市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领导。
★7月1日,《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设立镜泊湖市的批复》(国函〔1986〕85号):同意设立镜泊湖市(县级),市政府驻渤海镇,以原宁安县的镜泊、杏山二乡、沙兰镇山区(小北湖林场、尔站地区)、渤海镇的八个村民委员会和一个街道办事处为镜泊湖市的行政区域。
★7月21日,《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撤销通辽县并入通辽市的批复》(国函〔1986〕90号):同意撤销通辽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通辽市。
★8月21日,《国务院关于贵州省设立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批复》(国函〔1986〕101号):同意你省撤销务川县,设立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原务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9月8日,《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撤销肇东县设立肇东市的批复》(国函〔1986〕11Î号):同意撤销肇东县,设立肇东市(县级),以原肇东县的行政区域为肇东市的行政区域。
★9月8日,《国务院关于吉林省通化市、浑江市设立市辖区的批复》(国函〔1986〕112号)同意:一、通化市设立东昌区(区政府驻新华大街)、二道江区(区政府驻二道江东通化街)。 二、浑江市设立八道江区(区政府驻八道江镇)、临江区(区政府驻临江镇)、三岔子区(区政府驻孙家堡子镇)。
★9月8日,《国务院关于江苏省常州市撤销广化区的批复》(国函〔1986〕113号):同意常州市撤销广化区,将原广化区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到钟楼区和天宁区。
★9月9日,《国务院关于贵州省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批复》(国函〔1986〕115号):经反复研究,同意撤销道真县,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原道真县的行政区域为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9月12日,《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撤销江孜地区的批复》(国函〔1986〕117号):同意撤销江孜地区,将原划归江孜地区所辖的亚东、康马、岗巴、江孜、仁布、白朗六县仍划归日喀则地区;浪卡子县仍划归山南地区。
★9月12日,《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撤销铁岭市铁法区恢复铁法市的批复》(国函〔1986〕118号):同意撤销铁岭市铁法区,恢复铁法市(县级),以原铁法区的行政区域为铁法市的行政区域。
★9月12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撤销湘乡县设立湘乡市的批复》(国函〔1986〕119号):同意撤销湘乡县,设立湘乡市(县级),以原湘乡县的行政区域为湘乡市的行政区域。
★9月16日,《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撤销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的批复》(国函〔1986〕122号):同意撤销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县级),以原沙洲县的行政区域为张家港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驻杨舍镇。
★9月22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的批复》(国函〔1986〕124号):经反复研究,同意撤销芷江县,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以原芷江县的行政区域为芷江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9月24日,《国务院关于云南省撤销碧江县建制的批复》(国函〔1986〕125号):同意撤销碧江县,将原碧江县的古登、洛本卓两个区划归泸水县,架科底、子里甲、匹河三个区划归福贡县。
★9月24日,《国务院关于河北省撤销涿县设立涿州市的批复》(国函〔1986〕126号):同意撤销涿县,设立涿州市(县级),以原涿县的行政区域为涿州市的行政区域。
★9月23日,《国务院关于山东省撤销黄县设立龙口市的批复》(国函〔1986〕127号):同意撤销黄县,设立龙口市(县级),以原黄县的行政区域为龙口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驻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