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行政区划

★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扩大泸州市郊区的批复》((84)国函字103号):同意将泸县的华阳、泰安二个乡,安宁乡的关口、五八、民权、民光四个村,况场乡方山村的四个生产队,普潮村的二个生产队,华丰村的三个生产队;纳溪县石棚乡的进宝村,以及云峰村的五个生产队,方山村的二个生产队划归泸州市。

★6月30日,《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撤销铁岭、朝阳地区和铁法市等问题的批复》((84)国函字104号)同意:一、铁岭市升为省辖市,设银州、铁法和清河三个区。以原铁岭市的行政区域设立银州区。撤销铁法市,将铁法市的行政区域以及法库县的城子、太平山、顾家房三个村划归铁岭市,设立铁法区。将开原县的清河镇、清河乡划归铁岭市,设立清河区。 二、撤销铁岭地区,将铁岭、开原、西丰、昌图、康平、法库六县划归铁岭市管辖。 三、朝阳市升为省辖市,设双塔、龙城两个区。以原朝阳市的行政区域(七道泉子乡除外)设立双塔区。将朝阳县的长宝营子、西大营子、他拉皋、边杖子四个乡划归朝阳市,和原朝阳市的七道泉子乡合并设立龙城区。 四、撤销朝阳地区,将朝阳、北票、建平、建昌、凌源五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划归朝阳市管辖。

★6月30日,《国务院关于浙江省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的批复》((84)国函字105号):同意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以原云和县的景宁、渤海、东坑、沙湾、英川五个区、一个镇、三十五个公社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鹤溪镇。

★7月11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扩大湘潭、娄底市郊区的批复》((84)国函字113号)同意:一、将湘潭县的九华、和平两个公社归湘潭市。 二、将涟源县娄底区的茶园、万宝、西阳、杉山、小碧、双江、石井、百亩八个公社划归娄底市。

★7月13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批复》((84)国函字115号)同意:一、设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撤销五峰县。以原五峰县的行政区域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二、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撤销长阳县。以原长阳县的行政区域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7月17日,《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鹿寨县、象州县与金秀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84)国函字116号):同意将鹿寨县的头排区、象州县的桐木公社划归金秀瑶族自治县管辖。【8月正式移交】

★7月28日,《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扩大市区的批复》((84)国函字118号):同意将川沙县的洋泾镇和张桥、洋泾、严桥、六里、杨思五个乡的一百一十六个生产队;上海县的漕河泾镇、龙华镇、北新泾镇和龙华、梅陇、虹桥、新泾四个乡的一百七十七个生产队;嘉定县的真如镇和长征、桃浦二个乡的四十七个生产队;宝山县的江湾镇、五角场镇和彭浦、庙行、江湾、五角场四个乡的一百二十九个生产队划归上海市市区管辖。

★9月12日,《国务院关于福建省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的批复》((84)国函字131号):同意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以原永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安市的行政区域。

★9月12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撤销德阳县的批复》((84)国函字132号):同意撤销德阳县的建制,将德阳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德阳市;德阳市设立市中区。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扩大泰州市郊区的批复》((84)国函字134号):同意将泰县的泰西、朱庄两个乡划归泰州市管辖。

★9月14日,《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恢复伊犁地区的批复》((84)国函字135号)同意:一、恢复伊犁地区。将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的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划归伊犁地区。伊犁地区行政公署驻伊宁市。 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伊犁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奎屯市(县级)。

★10月6日,《国务院关于河南省扩大周口市郊区的批复》((84)国函字145号):同意将商水县的南赵寨、大康楼、麦仁店、小王营、官坡、聂徐庄、单庄、冯庄、艾营、中村、许寨、柴堂、杨井沿、郑洼等十四个大队,淮阳县的西张楼、北赵寨、马庄、郭埠口、陈滩等五个大队,西华县的郭庄、下口、党庄、下楼、李营、徐营等六个大队,划归周口市管辖。

★10月6日,《国务院关于河南省扩大平顶山市郊区的批复》((84)国函字146号):同意将宝丰县的曹镇乡划归平顶山市郊区管辖。

★11月17日,《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塔城县设立塔城市的批复》((84)国函字158号):同意撤销塔城县,设立塔城市(县级)。以原塔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塔城市的行政区域。

★11月17日,《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撤销安达县设立安达市的批复》((84)国函字159号):同意撤销安达县,设立安达市(县级)。以原安达县的行政区域为安达市的行政区域。

★11月17日,《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阿勒泰县设立阿勒泰市的批复》((84)国函字160号):同意撤销阿勒泰县,设立阿勒泰市(县级)。以原阿勒泰县的行政区域为阿勒泰市的行政区域。

★1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将乐山市新农公社的四个生产大队划归峨眉县的批复》((84)国函字164号):同意将乐山市新农公社的新农、新堰、新和、新沟四个生产大队划归峨眉县管辖。

★11月28日,《国务院关于辽宁省将东沟县长安乡板石村划归丹东市振安区的批复》((84)国函字165号):同意将东沟县长安乡板石村划归丹东市振安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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