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1月18日,《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83)国函字1号)同意:一、撤销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常熟县,改设常熟市。将原苏州地区的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常熟六县(市)划归苏州市;江阴、无锡二县划归无锡市。 二、撤销镇江地区行政公署,将原镇江地区的高淳、溧水二县划归南京市;宜兴县划归无锡市;武进、金坛、溧阳三县划归常州市;丹徒、丹阳、扬中、句容四县划归镇江市。镇江市改由省管辖。 三、撤销南通地区行政公署,将原南通地区的南通、海门、启东、如东、如皋、海安六县划归南通市。 四、撤销徐州地区行政公署,将原徐州地区的铜山、丰县、沛县、邳县、睢宁、新沂六县划归徐州市;东海、赣榆二县划归连云港市。 五、撤销扬州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扬州地区的泰州、江都、邗江、泰县、高邮、靖江、宝应、泰兴、兴化、仪征十县(市)划归扬州市。扬州市改由省管辖。并将邗江县的汤汪、西湖、湾头三个公社划归扬州市。 六、撤销盐城地区行政公署,撤销盐城县,改设盐城市。将原盐城地区的建湖、射阳、阜宁、大丰、滨海、东台、响水七县划归盐城市。盐城市由省管辖。 七、撤销淮阴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淮阴地区的灌云县划归连云港市;淮阴、沭阳、洪泽、灌南、泗洪、涟水、宿迁、淮安、泗阳、盱眙、金湖十一县划归清江市。清江市更名为淮阴市,淮阴市改由省管辖。
★1月17日,《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扩大柳州市郊区的批复》((83)国函字2号):同意将柳城县沙埔公社的古木、大滩大队,凤山公社的新维大队和鹿寨县雒容公社的洛埠大队划归柳州市管辖。
★2月8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83)国函字12号)同意:一、撤销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娄底五个地区行政公署,将其所属各县(市)分别划归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六市管辖。 二、岳阳市改为省辖市。 三、长沙市辖五县。除原辖的长沙、望城两县外,将原属益阳地区的宁乡县、岳阳地区的湘阴县、湘潭地区的浏阳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四、株洲市辖六县。除原辖的株洲县外,将原属郴州地区的安仁县,湘潭地区的攸县、茶陵、酃县、醴陵四县划归株洲市管辖。 五、衡阳市辖七县。将原属衡阳地区的衡阳、衡南、衡山、衡东、常宁、祁东六县,郴州地区的耒阳县划归衡阳市管辖。 原属衡阳地区的祁阳县划归零陵地区。 六、湘潭市辖四县一区。将原属湘潭地区的湘潭、湘乡两县,娄底地区的娄底市、双峰、涟源两县划归湘潭市管辖。撤销娄底市,改设为湘潭市的娄底区。 七、邵阳市辖十县一区。将原属邵阳地区的邵阳、隆回、武冈、洞口、新宁、绥宁六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娄底地区的冷水江市、邵东、新邵、新化三县划归邵阳市管辖。撤销冷水江市,改设为邵阳市的冷水江区。 八、岳阳市辖四县。将原属岳阳地区的汨罗、平江、华容、临湘四县划归岳阳市管辖。
★3月3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发挥大中城市作用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83)国函字26号)同意:一、撤销永川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永川地区的永川、江津、合川、璧山、荣昌、大足、铜梁、潼南八县和南充地区的华云工农区划归重庆市管辖。 二、撤销温江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温江地区的温江、郫县、灌县、彭县、新都、广汉、什邡、新津、崇庆、邛崃、蒲江、大邑十二县划归成都市管辖。 三、撤销宜宾地区行政公署,并将宜宾市、泸州市改为省辖市。 将原宜宾地区的宜宾、南溪、高县、珙县、兴文、筠连、长宁、江安、屏山九县划归宜宾市管辖。 将原宜宾地区的泸县、纳溪、合江、叙永、古蔺五县划归泸州市管辖。 将原宜宾地区的富顺县划归自贡市管辖。
★3月3日,《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地市体制改革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83)国函字27号)同意:一、撤销唐山地区行政公署,将原唐山地区的丰润、丰南、滦县、滦南、玉田、遵化、迁西、迁安、唐海九县划归唐山市管辖。 二、秦皇岛市改为省辖市,并将原唐山地区的抚宁、昌黎、卢龙、乐亭四县划归秦皇岛市管辖。 三、撤销安次县,将原安次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廊坊市。 四、撤销衡水县,将原衡水县的行政区域划归衡水市。
★3月24日,《国务院关于吉林省将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的批复》((83)国函字43号):同意将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
★4月4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撤销秀山县的批复》((83)国函字50号):同意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撤销秀山县。自治县以原秀山县的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中和镇。
★4月4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撤销酉阳县的批复》((83)国函字51号):同意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撤销酉阳县。自治县以原酉阳县的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钟多镇。
★4月25日,《国务院关于江苏省调整连云港市与灌云县行政区域的批复》((83)国函字75号):同意将灌云县的南城镇和云台公社划入连云港市,成立南城区。
★4月25日,《国务院关于新疆吉木乃县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批复》((83)国函字76号):同意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的驻地在托普铁热克。
★4月25日,《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扩大锦州市行政区域的批复》((83)国函字77号):同意将锦县余积公社的臧西、小兴、兴隆、大石四个生产大队划归锦州市太和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