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行政区划

1981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以发文时间为序)

★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将吴兴等五县并入湖州等五市的批复》:同意撤销吴兴、嘉兴、绍兴、金华、衢县五个县。并将该五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市,五个市分别委托所在地区行政公署领导。

★2月9日,《国务院关于辽宁省将旅大市改称大连市的批复》:同意将旅大市改称大连市。

★2月9日,《国务院关于甘肃省设立金昌市的批复》:同意设立金昌市,将永昌县金川镇所属的金川地区和宁远堡、双湾两个公社划为金昌市的行政区域。将武威地区的永昌县划归金昌市领导。金昌市由省直接领导。市人民政府驻金川。【金昌市于9月1日正式成立】

★2月22日,《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恢复闵行区的批复》:同意恢复闵行区。将徐汇区的闵行、吴泾地区和上海县的十五个大队划归闵行区管辖。

★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南昌市湾里区。

★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贵州省设立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的批复》:同意设立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以原关岭县的行政区域为该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4月4日,《国务院关于河南省设立义马市的批复》:同意将义马矿区设立义马市。义马市由洛阳地区行署领导。

★5月7日,《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行政区域的批复》同意:一、将桂林地区的阳朔县划归桂林市领导。二、将灵川县大圩公社的潜经、草坪两个大队以及茯荔大队的吴家、杨家两个生产队划归桂林市管辖。

★5月9日,《国务院关于云南省恢复思茅县的批复》:同意恢复思茅县。以合并于普洱县的原思茅县的思茅镇和云仙、震东、南屏、竹林、翠云、大寨六个公社,为思茅县的行政区域,县级机关驻思茅镇。思茅县由思茅地区行署领导。

★5月14日,《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设立塔河县、漠河县的批复》同意:一、设立塔河县。将原呼玛县中部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三个公社和塔河区划为塔河县,县址设在塔河。二、设立漠河县。将原呼玛县北部的漠河、兴安两个公社和阿木尔、图强、古莲三个区划为漠河县,县址设在西林吉。塔河、漠河两县均由大兴安岭地区领导。

★5月27日,《国务院关于江西省调整南昌市行政区域的批复》:同意将安义县的太平、红星两个公社,以及永修县马口公社的上坂、罗亭两个大队划归南昌市湾里区管辖。

★5月27日,《国务院关于山东省将“昌潍地区”改名为“潍坊地区”的批复》:同意将“昌潍地区”改名为“潍坊地区”。

★6月16日,《国务院关于浙江省设立苍南县的批复》:同意设立苍南县。苍南县管辖原属平阳县的矾山镇以及灵溪、矾山、马站、金乡、钱库、宜山、桥墩七个区的七十二个公社,县人民政府设在灵溪镇。苍南县由温州地区行署领导。

★6月18日,《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凭祥市行政区域的批复》:同意将宁明县夏石公社划归凭祥市管辖。

★6月29日,《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合山市的批复》:同意设立合山市(县级市)。将合山煤矿和电厂所在地来宾县的北泗公社划为合山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设在里兰地区。合山市委托柳州行署领导。

★6月30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将黔阳地区更名为怀化地区的批复》:同意将“黔阳地区”更名为“怀化地区”。

★7月1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将江津地区更名为永川地区的批复》:同意将“江津地区”更名为“永川地区”。

★7月21日,《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将海门特区改设椒江市的批复》:同意设立椒江市。以海门特区的行政区域为椒江市的行政区域。椒江市委托台州地区行署领导。

★7月21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调整常德市、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同意将常德市护城公社的红色、常源两个大队和城南办事处的南站居委会划归常德县管辖。将常德县河洑公社的聚宝大队划归常德市管辖。

★8月14日,《国务院关于云南省设立水富县的批复》:同意设立水富县。以绥江县水富区的安富、水东、水河三个公社,绥江县的太平公社和会仪公社的新安、新寿两个大队,以及与水富区相邻的盐津县的两碗公社,划归水富县管辖。县人民政府驻安富公社。水富县由昭通地区行署领导。

★8月21日,《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将乌拉特中后联合旗、潮格旗更名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的批复》:同意将乌拉特中后联合旗更名为乌拉特中旗,潮格旗更名为乌拉特后旗。【注: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驻地潮格镇更名为赛乌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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