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
2001年末,全区辖4个地级市,8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14个县(合计24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31个街道、79个镇、234个乡(合计344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银川市(城区) 辖3个市辖区、2个县
城 区(解放西街街道) 新城区(铁东街道) 郊 区(银新乡)
永宁县(杨和镇) 贺兰县(习岗镇)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辖3个市辖区、3个县
大武口区 石炭井区(新华北街街道) 石嘴山区(北街街道)
平罗县(城关镇) 陶乐县(城关镇) 惠农县(马家湾镇)
吴忠市(利通区) 辖1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利通区(吴忠镇)
青铜峡市(小坝镇) 灵武市(城镇)
中卫县(城关镇) 中宁县(城关镇) 盐池县(城关镇)
同心县(同心镇)
固原市(原州区) 辖1个市辖区、5个县
原州区(城关镇)
海原县(海城镇) 西吉县(城关镇) 隆德县(城关镇)
泾源县(香水镇) 彭阳县(白阳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01年7月7日,国务院国函〔2001〕80号文件批复:一、同意撤销固原地区和固原县,设立地级固原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原州区。二、固原市设立原州区,以原固原县的行政区域为原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政府街。三、固原市辖原固原地区的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新设立的原州区。
注:2002年7月6日,地级固原市正式挂牌成立。
⦾2001年12月,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新设立红寺堡镇、大河乡、沙泉乡、白墩乡、买河乡。红寺堡开发区管理1个镇、6个乡。
注:红寺堡开发区为自治区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县级政府职能。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
撤销固原地区设立地级固原市的批复
国函〔2001〕8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固原地区设立地级固原市的请示》(宁政发〔2000〕128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固原地区和固原县,设立地级固原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原州区。
二、固原市设立原州区,以原固原县的行政区域为原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政府街。
三、固原市辖原固原地区的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新设立的原州区。
固原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区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〇〇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