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民族 200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808.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11.29万人,增加45.34万人。城镇化率46.7%,提高1.5个百分点。以汉族为主,有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
政区划分 2006年末,全市辖19个市辖区、17个县、4个自治县(合计4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市政府驻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万州区(陈家坝街道) 涪陵区(荔枝街道) 渝中区(七星岗街道) 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
江北区(华新街街道) 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 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 南岸区(南坪街道)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 万盛区(万盛街道) 双桥区(双路镇)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
巴南区(鱼洞街道) 黔江区(城西街道) 长寿区(凤城街道) 江津区(几江街道)
合川区(南津街街道)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南川区(东城街道)
綦江县(古南镇) 潼南县(桂林街道) 铜梁县(巴川街道) 大足县(棠香街道)
荣昌县(昌元镇) 壁山县(璧城街道) 梁平县(梁山镇) 城口县(葛城镇)
丰都县(三合镇) 垫江县(桂溪镇) 武隆县(巷口镇) 忠 县(忠州镇)
开 县(汉丰镇) 云阳县(双江街道) 奉节县(永安镇) 巫山县(巫峡镇)
巫溪县(城厢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镇)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镇)
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2006年10月2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的批复》(国函〔2006〕110号):一、同意撤销江津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以原江津市的行政区域为江津区的行政区域,江津区人民政府驻几江街道。二、撤销合川市,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以原合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合川区的行政区域,合川区人民政府驻南津街道。三、撤销永川市,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以原永川市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区的行政区域,永川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街道。四、撤销南川市,设立重庆市南川区。以原南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南川区的行政区域,南川区人民政府驻东城街道。
◎2006年2月23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34号)批复同意合川市部分村跨镇调整:一、将涞滩镇的李湾村、横梁村划给小沔镇;二、将云门镇的石屋村划给官渡镇;三、将燕窝镇的凤凰村、万坝村、凤山居民小组、福寺村、响铃村、大塘村划给三庙镇。
◎2006年2月23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35号)批复同意忠县将42个乡镇调整为28个乡镇。其中,撤销13个乡、1个镇,扩大12个镇行政区域范围,保留6个乡、10个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06年4月21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86号)批复同意万盛区撤销景星乡设立黑山镇。
◎2006年6月7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118号)批复同意渝中区将13个街道调整为12个街道。其中,撤销较场口街道、王家坡街道,设立石油路街道,调整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保留5个街道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具体为:撤销较场口街道,并入解放碑街道;撤销王家坡街道,并入菜园坝街道、两路口街道;以原大坪街道的煤建新村、茶亭村、民乐村、石油路、金银湾、虎头岩和原化龙桥街道的九高路共7个社区设立石油路街道】
◎2006年6月16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126号)批复同意潼南县将31个乡镇调整为22个乡镇和街道。其中,撤销5个镇、6个乡,设立2个街道,调整6个镇、2个乡行政区域范围,保留11个镇、1个乡行政区域政府和驻地不变。【具体为:撤销梓潼镇、桂林镇,设立梓潼街道、桂林街道;撤销新华镇,并入米心镇;撤销飞跃镇、红花乡,并入古溪镇;撤销永胜镇,并入田家乡;撤销文明乡、永安乡,并入柏梓镇;撤销龙项乡,并入田家乡、别口乡;撤销檬子乡,并入龙形镇;撤销安兴乡,并入双江镇、玉溪镇】
◎2006年7月27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152号)批复同意南岸区撤销南山镇、黄桷垭镇,设立南山街道。
◎2006年8月25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169号)批复同意铜梁县将8个乡、25个镇调整为3个乡、22个镇、3个街道。其中,撤销5个乡、3个镇,设立3个街道,调整7个镇的行政区域范围,保留3个乡、15个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具体为:撤销巴川镇、全德镇,设立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将土桥镇的垣坝、会水、梭罗3村和石鱼镇的巴岳、沙塆、交通3村划归南城街道管辖;撤销永清乡,并入旧县镇;撤销中和乡,并入少云镇;撤销岚峰乡,并入蒲吕镇;撤销西泉镇,并入虎峰镇;撤销斑竹乡、新复乡,并入侣俸镇】
◎2006年,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191号)批复同意云阳县将40个乡、25个镇调整为20个乡、22个镇、2个街道,其中,撤销20个乡、3个镇,设立2个街道,扩大2个乡、8个镇的行政区域,保留16个乡、12个镇的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06年10月13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06〕205号)批复同意渝北区调整龙溪街道行政区域及办事处驻地,新设立龙山、龙塔2个街道。
附: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的批复(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国函〔2006〕11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四个县级市撤市设区的请示》(渝府文(200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江津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以原江津市的行政区域为江津区的行政区域,江津区人民政府驻几江街道。
二、撤销合川市,设立重庆市合川区。以原合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合川区的行政区域,合川区人民政府驻南津街街道。
三、撤销永川市,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以原永川市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区的行政区域,永川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街道。
四、撤销南川市,设立重庆市南川区。以原南川市的行政区域为南川区的行政区域,南川区人民政府驻东城街道。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城市合理有序和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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