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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南沙区黄阁镇、南沙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穗府函〔2023〕98号):同意广州市南沙区从南沙街道划出部分区域设立港湾街道;将黄阁镇的6个村(居)委会划入南沙街道。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沙区黄阁镇、 南沙街道行政区划变更的公告 穗南府〔2023〕10号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南沙区黄阁镇、南沙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穗府函〔2023〕98号),南沙区黄阁镇、南沙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设立南沙区港湾街道。以南沙街道原管辖的鹿颈村、南横村、芦湾村、深湾村、塘坑村、大岭界村、九王庙村、东井村、红岭社区、南沙社区、蒲州社区、海湾社区、南北台社区等8个村委会、5个社区居委会和黄山鲁林场、南沙示范场的区域为港湾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54.79平方千米。南沙区港湾街道办事处驻港前大道南133号。 二、变更后,南沙区南沙街道以原管辖的沙螺湾村、板头村、金洲村、坦头村、广隆村、大涌村、东瓜宇村、逸涛社区、蕉门河社区、蝴蝶洲社区、海庭社区、金隆社区、金沙社区、上湾社区等7个村委会、7个社区居委会和黄阁镇原管辖的亭角村、东湾村、坦尾村、蕉门村、梅山社区、凤凰社区等4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的区域为南沙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44.97平方千米。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驻进港大道353号。 三、变更后,南沙区黄阁镇辖东里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南涌口村、乌洲村、留东村、新海村、小虎村、沙仔村10个村委会和黄阁社区居委会及东风农场,面积60.74平方千米。南沙区黄阁镇政府驻黄阁镇吉祥路1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并请保留本站网址:www.xzq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