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2020年)

位置面积 红寺堡[bǔ,方言为pǔ]区(行政区划代码640303)是吴忠市辖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东邻盐池县,南接同心县,西连中宁县,北界利通区、灵武市。全区总面积3523.09平方千米。

人口民族 2020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97787人,其中:城镇人口79273人,乡村人口118514人;汉族69562人,回族127929人,其他少数民族296人。

区划调整 2020年1月3日,自治区政府宁政函〔2020〕1号文批复,同意红寺堡镇与新民街道办事处分设。红寺堡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新民街道办事处驻地位于六盘山路与团结街交汇处东北角(原红寺堡区政务中心)。新民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创业、振兴、罗山、东方、鹏胜、博大、绿苑7个城市社区,区域总面积20.8平方公里。红寺堡镇其他行政区域保持不变。

政区划分 红寺堡区辖1个街道、2个镇、3个乡,即新民街道、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共有8个社区、65个行政村。区政府驻新民街道金水西街008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部分数据 全区常住人口为19760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65016人相比,增加32588人,增长19.75%,年平均增长率为1.82%。

全区常住人口中:

【民族人口】汉族人口为69506人,占35.1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8098人,占64.83%,其中回族人口为127812人,占64.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4877人,增长7.5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7711人,增长27.60%,其中回族人口增加27625人,增长27.57%。

【性别构成】男性人口为100959人,占51.09%;女性人口为96645人,占48.9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比105.81相比,下降1.35个百分点。

【年龄构成】0-14岁人口为55621人,占28.15%;15-59岁人口为123738人,占62.6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245人,占9.2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131人,占6.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3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8个百分点。(0-15岁常住人口为58808人,16-59岁常住人口为120551人)

【城乡人口】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9198人,占40.0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8406人,占59.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7890人,乡村人口减少530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05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为8453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22896人,流动人口为61640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8360人,区内流动人口为5328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7914人,增长130.83%,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2220人,增长3286.98%;流动人口增加25694人,增长71.48%。

【地区人口】分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看,新民街道人口49956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25.28%;红寺堡镇人口49721人,占25.16%;太阳山镇人口14431人,占7.30%;大河乡人口24925人,占12.61%;新庄集乡人口33685人,占17.05%;柳泉乡人口24622人,占12.46%;工业园区人口264人,占0.14%。

行政区划代码 统计用区划代码 名称

 640303001 640303001 新民街道 

 640303100 640303100 红寺堡镇 

 640303101 640303101 太阳山镇 

 640303200 640303200 大河乡 

 640303201 640303201 新庄集乡 

 640303202 640303202 柳泉乡 

        640303400 红寺堡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报为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与新民街道办事处分设的批复

宁政函〔2020〕1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与新民街道办事处分设的请示》(吴政发〔2019〕24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与新民街道办事处分设。红寺堡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新民街道办事处驻地位于六盘山路与团结街交汇处东北角(原红寺堡区政务中心)。

二、新民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创业、振兴、罗山、东方、鹏胜、博大、绿苑7个城市社区,区域总面积20.8平方公里。红寺堡镇其他行政区域保持不变。

三、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由你市指导红寺堡区按照有关勘界规定进行勘定,报自治区民政厅备案。

四、新民街道办事处所需编制在红寺堡区内调剂解决,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报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并请保留本站网址:www.xzqh.org

   区划地名网(行政区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