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3年2月22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30号文批复同意剑河县撤销磻溪乡,设置磻溪镇;撤销太拥乡,设置太拥镇。
政区划分 剑河县辖7个镇、5个乡:柳川镇、岑松镇、南加镇、南明镇、革东镇、磻溪镇、太拥镇、久仰乡、南哨乡、南寨乡、敏洞乡、观么乡。县政府驻革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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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剑河县磻溪乡太拥乡设置磻溪镇太拥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30号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剑河县岑巩县4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2〕2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剑河县磻溪乡,设置磻溪镇,镇人民政府驻磻溪村;同意撤销剑河县太拥乡,设置太拥镇,镇人民政府驻太拥村。上述两个乡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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