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2013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3年4月25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80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野洞河乡,设置野洞河镇;撤销上塘乡,设置上塘镇;撤销浪洞乡,设置浪洞镇。5月24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16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黄飘乡、新州镇,设置新的新州镇;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17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苗陇乡、谷陇镇,设置新的谷陇镇;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18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重兴乡、重安镇,设置新的重安镇。

政区划分 黄平县辖8个镇、3个乡:新州镇、旧州镇、重安镇、谷陇镇、平溪镇、野洞河镇、上塘镇、浪洞镇、一碗水乡、纸房乡、翁坪乡。县政府驻新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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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东南自治州黄平县野洞河乡上塘乡浪洞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80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黄平县野洞河乡、上塘乡、浪洞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3〕24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黄平县野洞河乡,设置野洞河镇,镇人民政府驻仁里村;同意撤销黄平县上塘乡,设置上塘镇,镇人民政府驻明星村;同意撤销黄平县浪洞乡,设置浪洞镇,镇人民政府驻浪洞村。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5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黄平县黄飘乡新州镇设置新的新州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116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撤销黄平县黄飘乡新州镇设置新的新州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3〕55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黄平县黄飘乡、新州镇,设置新的新州镇,以原黄飘乡、新州镇地域为新设置新州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文星社区。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4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黄平县苗陇乡谷陇镇设置新的谷陇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117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撤黄平县苗陇乡谷陇镇设置新的谷陇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3〕5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黄平县苗陇乡、谷陇镇,设置新的谷陇镇,以原苗陇乡、谷陇镇地域为新设置谷陇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兴谷社区。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4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黄平县重兴乡重安镇设置新的重安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118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撤销黄平县重兴乡重安镇设置新的重安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3〕57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黄平县重兴乡、重安镇,设置新的重安镇,以原重兴乡、重安镇地域为新设置重安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天堂村。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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