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3年5月21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03号文批复同意德江县撤销共和土家族乡,设置共和镇。7月26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74号文批复同意德江县撤销平原土家族乡建制,设置平原镇。同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75号文批复同意德江县撤销青龙镇建制,设置青龙街道、玉水街道。
政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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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铜仁市德江县共和土家族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103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德江县共和土家族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铜府呈〔2013〕2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德江县共和土家族乡,设置共和镇,镇人民政府驻牛渡滩村。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1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江县平原土家族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174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德江县平原土家族乡撤乡建镇的请示》(铜府呈〔2013〕6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德江县平原土家族乡建制,设置平原镇,镇人民政府驻杉园社区。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6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德江县青龙镇设置青龙、玉水街道的批复
黔府函〔2013〕175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德江县青龙镇撤镇设青龙和玉水办事处的请示》(铜府呈〔2013〕65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德江县青龙镇建制,设置青龙街道、玉水街道。以原青龙镇柏杨社区、黎家堡社区、方林社区、五星社区、桥头社区、石打头村、向阳村、光辉村等8个村(社区)地域为青龙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桥头社区;以原青龙镇中华社区、场口社区、四坪社区、新寨社区、厦阡社区、团结村、安家渡村、水车坝村、建设坡村、大岩角村、四季岩村、大丫口村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玉水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寨社区。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