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06年)

昌宁县面积3888平方千米,人口34.45万人。辖5个镇、8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田园镇、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勐统镇、温泉乡、大田坝乡、鸡飞乡、翁堵乡、湾甸傣族乡、更戛乡、珠街彝族乡、耈街彝族苗族乡。共有4个居委会、121个行政村。县政府驻田园镇。县境内有湾甸农场、柯街华侨农场。

 

田园镇 [面积]256平方千米 [人口]5.78万人 [邮编]678100 [代码]530524101

全镇辖关庙、宝丰、龙井、文昌4个居委会,新城、勐廷、新华、右文、达丙、九甲、龙泉、四角田、达仁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县城关庙。

原右甸镇1917年设右甸县佐,1950年设城关镇,1958年建上游公社,1988年更名右甸镇。原达丙镇1958年建上游公社,1988年改达丙镇。2005年撤销达丙镇和右甸镇,合并设立田园镇。

 

漭水镇 [面积]311平方千米 [人口]2.93万人 [邮编]678111 [代码]530524103

全镇辖漭水、老厂、明华、明德、河尾、共裕、翠华、联福、沿江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漭水。

1935年设漭水镇,1950年设漭水乡,2001年撤乡设镇。

 

柯街镇 [面积]211平方千米 [人口]2.80万人 [邮编]678103 [代码]530524104

全镇辖柯街、大地、松林、腊邑、沙坝、联合、立斯达、玉地里、仙岳、扁瓦、芒赖1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柯街。

1950年称柯街乡,1958年设柯街公社,1988年改乡,2001年撤乡设镇。

 

卡斯镇 [面积]244平方千米 [人口]3.80万人 [邮编]678112 [代码]530524105

全镇辖卡斯、新谷、大塘、客邑、广邑、兰山、龙潭、毛寨、龙洞、大水平、邑林1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卡斯。

1950年属保山县十区大塘乡,1956年划归昌宁县,1958年设超英公社,1980年改卡斯公社,1988年改乡,2001年撤乡设镇。

 

勐统镇 [面积]298平方千米 [人口]2.50万人 [邮编]678108 [代码]530524106

全镇辖勐统、长山、小勐统、新庆、板家寨、马家田、酒药、大河、刺竹山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勐统。

2001年撤乡设镇。

 

温泉乡 [面积]225平方千米 [人口]2.54万人 [邮编]678107 [代码]530524201

全乡辖温泉、光山、联席、新河、松山、大九甲、下六甲、兴文、鹿塘、尼诺10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温泉。

 

大田坝乡 [面积]312平方千米 [人口]2.26万人 [邮编]678105 [代码]530524202

全乡辖大田坝、文沧、华严、清河、新寨、湾岗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大田坝。

1933年从永昌县划入,设宝华区,1958年设新街公社,1983年更名大田坝区,1988年改乡。

 

鸡飞乡 [面积]338平方千米 [人口]1.94万人 [邮编]678102 [代码]530524203

全乡辖鸡飞、扁木、二母龙、珠山、里文、英韬、干塘、八甲、澡塘、邑等10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澡塘。

1983年设鸡飞区,1988年改乡。

 

翁堵乡 [面积]191平方千米 [人口]1.47万人 [邮编]678102 [代码]530524204

全乡辖翁堵、扁里、明山、翁兴、阳旺田、立桂、立木山7个行政村。乡政府驻翁堵。

 

湾甸傣族乡 [面积]316平方千米 [人口]1.26万人 [邮编]678106 [代码]530524205

全乡辖上甸、小街子、下甸、大城、芒回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上甸。

民国初设湾甸土知府,1953年置湾甸乡,1961年改公社,1988年改湾甸傣族乡。

 

更戛乡 [面积]547平方千米 [人口]2.50万人 [邮编]678109 [代码]530524206

全乡辖更戛、木瓜树、米河、田头、西米、西河、西桂、立达、打瓦、小街子、大沙河11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更戛街。

 

珠街彝族乡 [面积]281平方千米 [人口]1.53万人 [邮编]678114 [代码]530524207

全乡辖珠街、岔河、庆美、子堂、金宝、黑马、比此、谷满、羊街、从岗10个行政村。乡政府驻珠街。

古称猪街,后雅化为珠街。1940年设元龙乡,1950年称元龙区,1958年建珠街公社,1983年改区,1988年改珠街彝族乡。

 

耈街彝族苗族乡 [面积]358平方千米 [人口]2.35万人 [邮编]678113 [代码]530524208

全乡辖耇街、团山、挖沙、水炉、金马、打平、土皮太、阿水、栗木、桥头、平村、新厂、阿土干1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耈街。

原为狗街。后将“狗”雅化为“耇”。1931年称龙马乡,1950年设新盟镇,1958年建团山公社,1972年更名耇街公杜,1988年改耇街彝族苗族乡。

 

柯街华侨农场

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是1979年安置从越南回国的归难侨而成立的单位,1987年8月前由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直管,而后由地、县两级共同管理。1997年,农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明确由昌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属地管理。

 

【注:以上面积、人口(统计年份不详)数据仅供参考(部分数据待核对);沿革根据《中国政区大典》(部分根据其他资料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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