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1月15日,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08]8号)批复同意泰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将雅阳镇青竹垟村划归柳峰乡管辖。调整后,柳峰乡辖7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墩头村);雅阳镇辖1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中村)。
将新浦乡南山后村划归筱村镇管辖。调整后筱村镇辖1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徐岙村);新浦乡辖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库村)。
二、2008年1月15日,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08]9号)批复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将皋埠镇五和村、后堡村、大皋埠村、小皋埠村、高平村、杨浜村、岑前村、仁渎村等8个行政村划归东湖镇管辖;将东湖镇坝口村、坝内村、独树村、东湖村、东龙山村、凤鸣村、笄山村、薛家埭村、香山村、白莲岙村、塘下赵村、大湖头村等12个行政村和东湖居民区划归皋埠镇管辖。调整后,皋埠镇辖38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集体村);东湖镇辖18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则水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