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历史沿革

春秋时,象山为越国鄞地。汉为鄞县、回浦(后改章安)两县地。唐初分属宁海及鄮县;神龙二年(706),析台州宁海、越州鄮县地置象山县,治彭姥村,因村北有山,“形似伏象”,故名象山,县以山名,属台州;广德二年(764),改隶明州(明代改称宁波)。民国元年,南田立县,治樊岙,同年4月,划象山东溪岭以南地入南田县,遂迁治石浦。翌年取消划并,南田还治樊岙。1940年,撤南田县,另置三门县,南田为其辖地。1949年7月8日,象山解放。10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属宁波专区,1952年,南田从三门划归象山。1954年4月,象山改隶舟山专区。1958年10月,宁海县并入象山,隶台州专区。1961年10月,复置宁海县,象山还治原境,回属宁波专区(后称地区)。1983年,宁波地、市合并,象山为宁波市属县。

解放初设4区、2镇、18乡。1985年,全县辖5区5镇32乡。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全县辖13镇6乡。1995年12月29日,浙江省民政厅(浙民行字[1995]36号)批复同意象山县下沈乡撤乡建镇。全县陆地面积1175平方千米,海域约5000平方千米,人口约52.7万人。辖14个镇、5个乡:丹城镇、石浦镇、爵溪镇、西周镇、鹤浦镇、贤庠镇、墙头镇、泗洲头镇、定塘镇、昌国镇、涂茨镇、大徐镇、新桥镇、下沈镇、东陈乡、晓塘乡、黄避岙乡、茅洋乡、高塘岛乡。县政府驻丹城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484236人,其中:丹城镇104539人、石浦镇81982人、爵溪镇17862人、西周镇26551人、鹤浦镇29790人、贤庠镇21263人、墙头镇19507人、泗洲头镇12278人、定塘镇26724人、昌国镇10771人、涂茨镇16918人、大徐镇14156人、新桥镇20885人、下沈镇12099人、东陈乡17853人、晓塘乡14017人、黄避岙乡9437人、茅洋乡9899人、高塘岛乡17705人。

2001年6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1]95号)批准同意象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昌国镇,并入石浦镇,辖79个村、22个居委会,驻地不变。(2)撤销下沈镇,并入西周镇,辖76个村、4个居委会,驻地不变。(3)撤销丹城镇、爵溪镇,其行政区域由象山县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调整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宁波市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6月19日至30日,象山县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6个建制镇,新建3个街道和2个镇。撤销丹城镇建制,以天安路为界,设立丹东街道和丹西街道。撤销爵溪镇建制,设立爵溪街道。撤销石浦镇、昌国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石浦镇。撤销西周镇、下沈镇建制,合并设立新的西周镇。调整后,象山县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石浦镇、西周镇、贤庠镇、墙头镇、涂茨镇、大徐镇、泗洲头镇、定塘镇、新桥镇、鹤浦镇、黄避岙乡、茅洋乡、东陈乡、高塘岛乡、晓塘乡。(1)丹东街道面积38.0平方千米,人口6.70万,辖7个社区、37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建设路309号;(2)丹西街道面积42.0平方千米,人口6.10万,辖5个社区、41个行政村;(3)爵溪街道面积31.8平方千米,人口2.70万,辖4个居民区、10个行政村;(4)石浦镇面积119.4平方千米,人口8.34万,辖22个居民区、79个行政村;(5)西周镇面积151.0平方千米,人口4.80万,辖4个居民区、76个行政村。

2001年末,象山县面积1172平方千米,总人口53.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71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55个居委会、708个行政村。县政府驻后堂街。

2002年9月,象山县辖3街道、10镇、5乡,12个社区、43个居民区、713个行政村。2002年末,象山县面积1172平方千米,总人口52.8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96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55个居委会、713个行政村。

2003年末,象山县面积1172平方千米,总人口52.63万,其中非农业人口10.10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56个居委会、706个行政村。

2004年末,象山县总面积1172平方千米,总人口52.37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42个社区、498个行政村(宁波年鉴数据;宁波地名网为:陆域面积1176.9平方千米,其中本土面积995平方千米,人口52.76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23个社区、19个居民区、498个行政村)。

2005年末,象山县陆地面积1177平方千米(宁波地名网为:陆域面积1175平方千米,其中本土面积995平方千米),户籍人口52.74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24个居委会、490个行政村。2006年末,象山县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24个社区、19个居民区、490个行政村。2009年末总人口53.7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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