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本站初步整理资料,还需修改)
◎杭州市余杭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运河镇、乔司镇、崇贤镇、余杭镇、闲林镇、仓前镇、良渚镇、仁和镇、中泰乡等9个镇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余杭区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239号)。在此行政区域分别设立运河、乔司、崇贤、余杭、闲林、仓前、良渚、仁和、中泰等9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和驻地均不变(6月17日杭政函[2011]90号)。
◎临安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横畈镇,并入青山湖街道;撤销三口镇、板桥乡建制,合并设立板桥镇;撤销千洪乡,并入於潜镇;撤销藻溪镇、西天目乡建制,合并设立天目山镇;撤销乐平乡,并入潜川镇;撤销横路乡,并入太阳镇;撤销马啸乡,并入清凉峰镇;撤销大峡谷镇,并入龙岗镇;撤销新桥乡,并入岛石镇(1月浙政函[2011]53号)。锦城街道分设,以苕溪为界,苕溪以南(含横溪片)为锦城街道,苕溪以北设立锦北街道(1月14日杭政函[2011]5号)。
◎桐庐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凤川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桐庐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124号)。在此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凤川街道办事处(4月2日杭政函[2011]44号)。
◎慈溪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将新浦镇马潭路村、下一灶村、浦东村,崇寿镇富北村、海南村、三洋村,周巷镇路湾村、西三村共8个行政村,连同已围垦区域73.72平方公里划归庵东镇管辖(浙政函[2011]342号)。
◎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临江镇、上戍乡、岙底乡、双潮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藤桥镇;撤销七都镇建制,在原七都镇行政区域内设立七都街道办事处;撤销南郊乡建制,在原南郊乡行政区域内设立南郊街道办事处;撤销双屿镇建制,在原双屿镇行政区域内设立双屿街道办事处;撤销仰义乡建制,在原仰义乡行政区域内设立仰义街道办事处(浙政函[2011]31号)。撤销南门街道、江滨街道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划入五马街道;撤销莲池街道、水心街道、广化街道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松台街道;撤销洪殿街道、蒲鞋市街道、黎明街道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滨江街道;撤销绣山街道、南浦街道、南郊街道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南汇街道;撤销黄龙街道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划入双屿街道(10月12日温政函[2011]220号)。
◎龙湾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浙政函[2011]32号)。撤销状元镇建制,在原状元镇行政区域内设立状元街道办事处;撤销瑶溪镇建制,在原瑶溪镇行政区域内设立瑶溪街道办事处;撤销沙城镇建制,在原沙城镇除滨海大道以东11.9平方公里之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沙城街道办事处;撤销天河镇建制,在原天河镇除滨海大道以东4.9平方公里之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天河街道办事处;撤销灵昆镇建制,在原灵昆镇行政区域内设立灵昆街道办事处;调整永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将原沙城镇滨海大道以东1.9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划入永兴街道办事处;设立星海街道办事处。以原沙城镇滨海大道以东10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和原天河镇滨海大道以东4.9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设立星海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瓯海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潘桥镇、郭溪镇、瞿溪镇、丽岙镇、仙岩镇建制,设立潘桥街道办事处、郭溪街道办事处、瞿溪街道办事处、丽岙街道办事处、仙岩街道办事处(浙政函[2011]122号)(温政函[2011]57号)。
◎洞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北岙镇、东屏镇、元觉乡、霓屿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洞头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207号)。在洞头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北岙、东屏、元觉、霓屿4个街道办事处(温政函[2011]81号)。
◎永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西溪乡、徐岙乡、昆阳乡、茗岙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桥下镇;撤销山坑乡、应坑乡、大岙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碧莲镇;撤销界坑乡、西岙乡、石染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巽宅镇;撤销五(涑鸟)乡、表山乡、鲤溪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岩头镇;撤销溪下乡、溪口乡、张溪乡、黄南乡、潘坑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岩坦镇;撤销花坦乡、渠口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沙头镇;撤销东皋乡、鹤盛乡、西源乡、岭头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鹤盛镇;撤销上塘镇、瓯北镇、陡门乡、下寮乡、乌牛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永嘉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155号)。在永嘉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东城、北城、南城、江北、东瓯、三江、黄田、乌牛8个街道办事处(温政函[2011]73号)。
◎平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钱仓镇、南麂镇、西湾乡、梅溪乡、梅源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鳌江镇;撤销凤卧镇、鹤溪镇、南湖乡、朝阳乡、闹村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水头镇;撤销榆垟镇、宋埠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万全镇;撤销凤巢乡、龙尾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腾蛟镇;撤销晓坑乡、怀溪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山门镇;撤销维新乡、吴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顺溪镇(浙政函[2011]35号)。
◎苍南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观美镇、凤池乡、浦亭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灵溪镇;撤销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龙港镇;撤销炎亭镇、大渔镇、石砰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金乡镇;撤销望里镇、括山乡、仙居乡、新安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钱库镇;撤销霞关镇、沿浦镇、渔寮乡、蒲城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马站镇;撤销南宋镇、昌禅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矾山镇;撤销莒溪镇、五凤乡、腾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桥墩镇;撤销龙沙乡、中墩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赤溪镇(浙政函[2011]156号)(温政函[2011]74号)。
◎文成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龙川乡、樟台乡、金炉乡、里阳乡、周壤乡、金垟乡建制,原龙川乡、樟台乡、金炉乡、里阳乡的行政区域和原周壤乡除周龙村外的行政区域以及原金垟乡部分行政区域(李山、小龙、横培、谷山等4个行政村)并入大峃镇;撤销仰山乡、桂山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珊溪镇;撤销东溪乡、金星乡、朱雅乡、上林乡建制,其行政区域以及原周壤乡周龙村的行政区域并入玉壶镇;撤销十源乡、黄寮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南田镇;撤销云湖乡、富岙乡建制,原云湖乡行政区域和原富岙乡除土盖后村外的行政区域并入黄坦镇;撤销石垟乡、岭后乡、下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坑畲族镇;撤销二源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和原富岙乡土盖后村并入百丈漈镇;撤销峃口乡、双桂乡、公阳乡、平和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和原金垟乡部分行政区域(溪口、良坑、渡渎、驮垟尾等4个行政村)合并设立峃口镇(浙政函[2011]123号)(温政函[2011]58号)。
◎泰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撤销岭北乡、仙稔乡、南院乡、碑排乡、下洪乡、洲岭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罗阳镇;撤销黄桥乡、峰门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司前畲族镇;撤销包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百丈镇;撤销新浦乡、联云乡、翁山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筱村镇;撤销凤垟乡、横坑乡、九峰乡、东溪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泗溪镇;撤销峰文乡、月湖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彭溪镇;撤销柳峰乡、松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雅阳镇;撤销雪溪乡、万排乡、龟湖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仕阳镇;撤销大安乡、西旸镇、垟溪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三魁镇(浙政函[2011]163号)(温政函[2011]79号)。
◎瑞安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碧山镇、桐浦乡、荆谷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陶山镇;撤销芳庄乡、永安乡、桂峰乡、鹿木乡、潮基乡、林溪乡、金川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湖岭镇;撤销曹村镇、梅屿乡、大南乡、顺泰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马屿镇;撤销龙湖镇、平阳坑镇、高楼乡、宁益乡、枫岭乡、营前乡、东岩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高楼镇;撤销潘岱街道办事处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锦湖街道办事处;撤销北麂乡、北龙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东山街道办事处;撤销莘塍镇、汀田镇、飞云镇、仙降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瑞安市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154号)。在瑞安市政府直辖区域新设立莘塍、汀田、飞云、南滨、仙降5个街道办事处,并调整安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温政函[2011]72号)。
◎乐清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七里港镇、黄华镇、象阳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柳市镇;撤销磐石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北白象镇;撤销蒲岐镇、南岳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虹桥镇;撤销四都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淡溪镇;撤销南塘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清江镇;撤销岭底乡、雁湖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芙蓉镇;撤销湖雾镇、镇安乡、智仁乡、双峰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大荆镇;撤销福溪乡、龙西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仙溪镇;撤销乐成镇、翁垟镇、白石镇、石帆镇、城北乡、天成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乐清市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162号)。在乐清市政府直辖区域设立乐成、城东、城南、盐盆、翁垟、白石、石帆、天成8个街道办事处(温政函[2011]75号)。
◎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淤头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贺村镇(浙政函[2011]347号)(12月16日衢政发[2011]94号)。
◎丽水市莲都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联城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莲都区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351号)。在原联城镇区域成建制改设联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原联城镇驻地(丽政函[2011]173号)。
◎云和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黄源乡、云丰乡、大湾乡、沙铺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崇头镇;撤销朱村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石塘镇;撤销大源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紧水滩镇;撤销云和镇、云坛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304号)。在原云和镇、云坛乡区域设立浮云、元和、白龙山、凤凰山4个街道办事处(丽政函[2011]137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鹤溪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景宁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349号)。在景宁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红星、鹤溪2个街道办事处(丽政[2011]176号)。
◎庆元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松源镇、四山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庆元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363号)。在庆元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濛洲、松源、屏都3个街道办事处(丽政函[2011]178号)。(2012年实施;庆政发[2012]15号)
◎遂昌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妙高镇、云峰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遂昌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1]367号)。在遂昌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妙高、云峰2个街道办事处(丽政函[2011]177号)。
◎青田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鹤城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青田县政府直辖。在青田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鹤城、瓯南、油竹3个街道办事处(丽政函[2011]179号)。
◎缙云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五云镇建制,其行政区域连同新建镇的宅村、马渡村改由缙云县政府直辖。在缙云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五云、新碧、仙都3个街道办事处。
◎松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西屏镇、望松乡建制,其行政区划连同叶村乡黄公渡村、寺岭下村改由松阳县政府直辖。在松阳县政府直辖区域设立西屏、水南和望松3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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