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历史沿革

西盟佤族自治县辖境原属澜沧县,1965年以澜沧的西盟区设今县。县因区得名。—说县在西盟山区,故名。秦朝属西南夷地。西汉为哀牢地;东汉、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永昌郡。隋属濮部。唐南诏时为银生节度地。宋大理国时为永昌府倮黑部地。元至元十三年(1276)属镇康路,泰定三年(1326)改属木连路,天历元年(1328)改属顺宁路。明永乐四年(1406),设孟琏长官司,隶云南都司。清顺治十七年(1660),猛琏长官司改属永昌军民府,康熙四十八年(1709)改置猛连宣抚司,属迤西道永昌府;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属迤西道顺宁府,光绪二十年(1894)改属镇边直隶厅(今澜沧),隶迤南道。

民国二年(1913)4月,镇边直隶厅改为镇边县,隶滇南道。民国3年(1914)1月,因与贵州省镇边同名,乃以其地滨于澜沧江而易名为澜沧县;同年6月,滇南道更名为普洱道,澜沧县属普洱道。民国18年(1929)11月,废普洱道,设立云南省第二殖边督办公署,澜沧县属之。民国21年(1932)4月,澜沧县属第12政务视察区;民国23年(1934)4月,属第16政务视察区;民国24年(1935)8月,属第6政务视察区;民国27年(1938),今西盟地属澜沧县治内西盟乡,同年9月,澜沧县属第9政务视察区;民国28年(1939)第二殖办督办公署裁撤;民国30年(1941)6月15日,澜沧县属云南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1年(1942)7月,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5年(1946)10月,属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2月1日,澜沧县全境解放。西盟区属于澜沧县管辖,为澜沧县第七区。1950年,西盟属宁洱专区澜沧县。1951年4月2日,政务院批准: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西盟属属普洱专区澜沧县。1953年3月28日,政务院批准: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澜沧县属之。1953年4月7日,撤销澜沧县,设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区(县级),隶属思茅专区。1955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思茅专区澜沧县的建制,将其原辖的西盟山区暂时委托澜沧拉祜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

1956年6月,从澜沧县划出,成立自治县筹备委员会。1956年10月: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西盟县,以澜沧县西盟区为其行政区域。在西盟县未成立前,西盟山区由思茅专区直接领导。1963年9月14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35次会议决定:设立西盟佤族自治县。以西盟地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原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所辖各区委、区政府为西盟佤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派出结构。1965年3月3日-5日,正式成立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属思茅专区。

1967年3月,西盟佤族自治县实行军事管制,西盟佤族自治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履行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职能。1968年9月1日,经中共第十三军党委批准,西盟佤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会”)成立。1970年,思茅专区改为思茅地区,西盟县属思茅地区。1971年5月3日-8日,恢复中共西盟县委,县委会和县革委会合署办公。1980年12日19日-23日,恢复县人民政府。1995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53号】批复: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西盟镇迁至勐梭乡。2003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3号):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西盟县属地级思茅市。2007年,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澜沧县属地级普洱市。

1949年4月,中共西盟区人民政府在今澜沧县拉巴乡芒东村小拉巴成立。管辖芒东、音同、大平掌、西盟4个村寨和佤族部落。1952年7月,经中共澜沧县工委批准,成立中共西盟区委,区址设在今澜沧县芒东村小拉巴。辖西盟、大平掌、芒东、营盘、音同、勐梭六个村。1953年3月,经澜沧边工委批准,成立中共西盟佤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临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西盟临时工委)。隶属于澜沧边工委,负责领导西盟工作。

1956年8月,中共西盟工委和县筹委把勐梭区的里拉乡划分为里拉、秧洛两个乡。翁嘎科区多龙乡与该区英腊乡合并。1956年11月,增设新厂区,即: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辖马散、力所、岳宋、中课、勐梭、翁嘎科、新厂七个区。

1957年10月,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所辖的里拉、勐梭、扒嘎等26个村寨划归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管辖区域。10月,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7个区委会,即:莫窝区委会、力所区委会、翁嘎科区委会、勐梭区委会、中课区委会、新厂区委会、岳宋区委会。区委会为西盟工委派出机构。与此同时,相应划分成7个区,设立区人民政府,为自治县筹委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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