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明隆庆五年(1571):
河阳县设前、后、左、中、右五卫所,编户六里:清平(今旧城、跨马、右所、梅玉、鲁溪营一带)、仁义(今县城一带);点苍(今西街子,上、下左所等一带)、寿山(今小西城、朱官营、团树营、百祥、镇海营、万家营一带)、海西(今广南营、龙王庙、尖山一带)、普定(今化乐等原外五保)。
阳宗县设广、前、左、后四卫,编户二里:联庆(今阳宗一带)、永昌(今草甸)。

清康熙八年(1669)裁阳宗县入河阳县。县以下卫里行政区划仍旧。

民国3年(1914)12月,澂江县设四个区:第一区(县城);第二区(右所、旧城);第三区(团树营、新河口);第四区(联庆、永昌)。
民国8年(1919),废区,改为8个乡:仁义乡(县城)、清平乡(在旧城)、寿山乡(小西城)、点苍乡(西街子)、海西乡(在广南营)、普定乡(后划归晋宁)、联庆乡(阳宗城)、永昌乡(后划归宜良)。
民国18年(1929),全县下设4个区:以仁义、寿山为一区;清平为二区;普定、点苍、海西为三区;联庆、永昌为四区。
民国19年(1930),废区扩大乡、镇,全县行政区划分为7乡1镇。

民国25年(1936)12月,澂江辖1镇7乡;85保,841甲,9 609户,56 284人:
凤麓镇(驻东门):保11,甲99,户1 040,人9 649;
仁义乡(驻西街子):保9,甲81,户1 000,人6 446;
鼎新乡(驻右所):保12,甲112,户1 475,人8 018;
清平乡(驻洋潦营凤台寺):保10,甲108户,户1 145,人6 466;
点苍乡(驻龙街文星阁):保9,甲104,户 1072,人6 992;
抚绥乡(驻龙王庙):保9,甲102,户1 185,人5 838;
联庆乡(驻阳宗城):保10,甲119,户1 351,人8 943;
永昌乡(驻草甸):保15,甲116,户1 341,人6 632。

民国31年(1942),保甲扩编为90保,1 020甲,户口增为10 379户,57 754人。民国33年(1944),缩减为85保,841甲,人口减少为9 609户,56 284人。
民国34年(1945),保增为90保,甲900。
民国35年(1946),仍为7乡1镇,保减为85,甲减为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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