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晋宁县政区

2006年,撤销中和乡及古城镇,其行政区域并入昆阳镇,镇政府驻原中和乡政府驻地;撤销化乐乡,其行政区域并入晋城镇,晋城镇政府驻地不变(省政府2006年1月20日批准)。
2006年,晋宁县总面积1391平方千米,人口28.02万人。辖3个镇、4个乡、2个民族乡,4个居委会、129个行政村。
昆阳镇  面积:119.79平方千米 人口:8.35万人 邮编:650600 代码:530122101 辖2个居委会、25个行政村:郑和路、月山;仁义、礼智、恢厂、汉营、甸心、旧寨、中宜、下方古城、 田心、太史、兴隆、大新、堡孜、储英、墩子、兴旺、渠东、凤踪、普达、南村、安企、回龙、瓦窑、乌龙、余家海。镇政府驻中河路。
晋城镇  面积:219.81平方千米 人口:5.60万人 邮编:650605 代码:530122103 辖2个居委会、24个行政村:城北、城南;北门、西门、南门、东门、草村、小海、永和、柴河、天城门、新庄、小寨、石碑、五里、富有、广济、白沙、雨孜雾、化乐、关岭、火石坡、八家、南山、盐井、十里。镇政府驻庄趫路。
宝峰镇  面积:151.73平方千米 人口:1.64万人 邮编:650601 代码:530122104 辖13个行政村:上方新街、青龙、宝峰、前卫、挖矿坡、上方古城、小河口、韩家营、中和铺、昌家营、清水河、海龙、酸水塘。镇政府驻上方新街。
二街乡  面积:163.48平方千米 人口:1.54万人 邮编:650608 代码:530122201 辖9个行政村:肖家营、朱家营、锁溪渡、老高、鲁黑、甸头、三家、栗庙、响水。乡政府驻二街。
新街乡  面积:31.67平方千米 人口:3.52万人 邮编:650606 代码:530122203 辖18个行政村:新街、文河、回龙、三合、古城、安江、安乐、沙堤、团山、三槐、梁王、海晏、孙家坝、宋家营、钟贵、大西、福安、石龙。乡政府驻新街。
双河彝族乡  面积:152.03平方千米 人口:0.91万人 邮编:650602 代码:530122204 辖6个行政村:双河、田坝、荒川、干河、老江河、核桃园。乡政府驻双河街。
夕阳彝族乡  面积:156.51平方千米 人口:1.01万人 邮编:650603 代码:530122205 辖10个行政村:夕阳、保安、田房、新山、打黑、一字格、绿溪、木杵榔、木鮓、高梁地。乡政府驻夕阳街。
上蒜乡  面积:127.26平方千米 人口:3.45万人 邮编:650607 代码:530122206 辖15个行政村:下石美、石寨、河泊、金沙、牛恋、小朴、宝兴、竹园、上蒜、三多、柳坝、科地、段七、洗澡塘、鲁纳。乡政府驻石将军街。
六街乡  面积:108.58平方千米 人口:1.26万人 邮编:650609 代码:530122207 辖9个行政村:六街、大营、龙王塘、三印、大庄、新寨、干海、青菜、王家湾。乡政府驻六街。
** 以上名录、面积、人口根据《云南行政区划简册2006》;代码根据《2006云南行政区划代码》乡(镇)撤并后部份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发生变化如下:
1、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废止有3条:
(1)2001年4月5日签订的《古城镇人民政府与中和乡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废止;
(2)1999年8月5日签订的《昆阳镇人民政府与中和乡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废止;
(3)2001年5月28日签订的《晋城镇人民政府与化乐乡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废止。
2、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废止有2个:
(1)2001年5月28日签订的《二街、古城、中和三乡(镇) 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废止;
(2)1999年12月29日签订的《上蒜、晋城、化乐三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废止。
3、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变更有3 个:
(1)原中和乡与二街乡、宝峰镇三交点变更为昆阳镇与二街乡、宝峰镇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
(2)原中和乡与宝峰镇、上蒜乡三交点变更为昆阳镇与宝峰镇、上蒜乡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
(3)原化乐乡与上蒜乡、六街乡三交点变更为晋城镇与上蒜乡、六街乡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
4、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有6条:
(1)原古城镇与二街乡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为昆阳镇与二街乡行政区域界线;
(2)原中和乡与二街乡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为昆阳镇与二街乡行政区域界线;
(3)原中和乡与宝峰镇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为昆阳镇与宝峰镇行政区域界线;
(4)原中和乡与上蒜乡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为昆阳镇与上蒜乡行政区域界线;
(5)原化乐乡与六街乡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为晋城镇与六街乡行政区域界线;
(6)原化乐乡与上蒜乡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为晋城镇与上蒜乡行政区域界线。
5、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继续有效的有2条线、1个三交点:
(1)1999年8月5日《新街乡人民政府与晋城镇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继续有效;
(2)2001年12月10日《晋城镇人民政府与上蒜乡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继续有效。
(3)1999年7月14日勘定的上蒜、新街、晋城三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三交点继续有效。
2001年前已勘定的乡(镇)行政区域界线,飞在对方界线内的飞山、飞林、零星田、地管理使用权不变,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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