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行政区划

1950年7月昆明县实行划乡建政,废除保甲制,将旧的16个乡镇划编为8个区,30个乡。
1951年2月,昆明县划归昆明市领导,市政府将郊区的5个乡划归昆明县,全县共35乡,622个村政府,764个自然村。同年4月,村一级独立组织一律取消,将35个大乡打散,改为117个农民协会,代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同年9月成立乡政委员会,其中54个乡政委员会在今区境内。
1953年,县市合并后,市府初将昆明县的一、二、三、四区合编为五、六、七区,同时调整小乡的行政区划,官渡区21个乡,板桥区15个乡、龙泉区22个乡在今区境内。
1956年10月,昆明市第五、第六两区合并,始置官渡区,辖31个乡镇,即:官渡镇、福海、杨家、马家、南坝、小街、金河、关上、土坝、六甲、后所、龙马、云溪、团结、珥琮、子君、宏仁、塔密、矣六、新发、小寨、长水、复兴、沙沟、瀛洲、高坡、石坝、阿拉、普莲、普照、方旺。第七区改为龙泉区辖10个乡,即:金马、云波、金白、银汁、宝台、松华、云龙、小河、双哨、和平。
1957年龙泉区在茨坝设街道办事处。
1958年末,全区5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建成10个公社,下设33个管理区。同时,将城区所辖乡划入;五华区的清泉、永联,盘龙区的吴井划入官渡区,盘龙区的敷泽划归龙泉区,东华、五里划入市第三农场管理。
1958年12月裁龙泉区,并入官渡区。全区计有4个公社,辖32个管理区,市属3个农场、辖27个生产大队。各公社(农场)管理区(生产大队)名称、地域不变。辖先锋(驻地官渡)、前卫(驻地官庄)、阿拉(驻地大板桥)、龙泉4个公社。
官渡区建先锋(驻地官渡)、前卫(驻地官庄)、阿拉(驻地大板桥)3个公社。先锋公社,辖龙马、后所、官渡、团结、云溪、珥琮、六甲、星海8个管理区;前卫公社辖马家、小街、拥护、福海、杨家、清泉、永联、吴井8个管理区;阿拉公社辖高坡、石坝、阿拉、沙井、板桥、新发、长水、小寨8个管理区。
龙泉区建龙泉公社,辖金白、云波、宝台、松华、和平、小河、云龙、联盟(桃源、长青和胜利的部分)8个管理区。
国营昆明市第一、二、三农场扩大管理范围,划入附近的部分乡成立生产大队(集体所有制)。一农场划入银汁、虹山、岗头3个乡,二农场划入塔密、矣六、自卫、王官、关锁、渔村、宏仁、普自、五腊、子君、广卫11个乡;三农场划入青龙、云山、新迎、大营、金马、东华、五里、关上、牛街、方旺、十里、小坝、胜利(部分)13个乡,改乡为生产大队,并以序数为大队名称。
1959年全区总人口为232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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