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历史沿革

景洪,系傣语,“景”意为“城”,“洪”意为“黎明”,即“黎明之城”。古名阿腊维。西汉时为衰牢地,东汉时属永昌郡名南涪。唐南诏时名茫乃道,属银生节度地。宋大理时名勐泐,为帕雅真统一西双版纳后所建“景陇王国”之地。

元代属彻里路军民总管府。明清属车里宣慰使司。明隆庆四年(1570年),宣慰使召温勐始建西双版纳,在今景洪市辖地置版纳勐龙,版纳勐醒(普文),版纳勐拉共4个版纳。民国2年(1913年)属普思沿边行政总局。1927年置车里县,属普洱道【一说为:民国18年(1929年)9月始设县治,南为车里,北分普文县和六顺县】。

1950年2月解放,仍称车里县,属宁洱专区。1953年改置版纳景洪等4版纳地,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1957年4版纳并为版纳景洪,1958年6月始名景洪县。1993年12月撤销景洪县,设立景洪市。

1996年,景洪市面积6959平方千米,人口约34.8万人。辖5个镇、8个乡:景洪镇、普文镇、勐养镇、勐罕镇、勐龙镇、勐旺乡、景讷乡、大渡岗乡、基诺山基诺族乡、景哈哈尼族乡、嘎栋乡、嘎洒乡、小街乡。市政府驻景洪镇。

?年,嘎洒乡撤乡设镇。至此,全市辖6个镇、5个乡、2个民族乡:景洪镇、普文镇、勐养镇、勐罕镇、勐龙镇、嘎洒镇、勐旺乡、景讷乡、小街乡、嘎栋乡、大渡岗乡、景哈哈尼族乡、基诺山基诺族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景洪市常住总人口443672人,其中:景洪镇106371人、嘎洒镇49749人、勐龙镇44973人、勐罕镇37994人、勐养镇23832人、普文镇26938人、嘎栋乡25565人、小街乡49199人、景哈乡18968人、景讷乡14105人、大渡岗乡21033人、勐旺乡12578人、基诺乡12367人。

2002年3月19日,省政府(云政复[2002]22号)批准:撤销景洪市嘎栋乡、景洪镇,设立景洪镇、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景洪镇政府驻原嘎栋乡政府驻地。

2004年9月30日,省政府(云政复[2004]95号)批准:景洪市撤销小街乡、景洪镇,原小街乡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勐龙镇管辖,原景洪镇的纳板、曼点、曼沙、曼迈、曼戈播5个行政村划归嘎洒镇管辖,将曼外、曼戈龙2个行政村划归允景洪街道办事处管辖。

2006年,景洪市总面积7133平方千米。总人口38万人。全市辖1个街道、5个镇、5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允景洪街道、嘎洒镇、勐龙镇、勐罕镇、勐养镇、普文镇、景哈哈尼族乡、景讷乡、大渡岗乡、勐旺乡、基诺山基诺族乡;景洪农场、勐养农场、橄榄坝农场、大渡岗茶场。共有16个居委会、81个行政村。市政府驻允景洪街道。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景洪市常住总人口519935人,其中:允景洪街道146754人,嘎洒镇73303人,勐龙镇103420人,勐罕镇43965人,勐养镇27448人,普文镇28244人,景哈乡23959人,景讷乡14045人,大渡岗乡19599人,勐旺乡13137人,基诺乡14056人,西双版纳州渡假区管理委员会7461人,景洪工业园区45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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