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历史沿革

梁河,因河而得名。古名南宋,又名南甸,傣名勐底(意即大盈江下游的地方)。西汉时属古哀牢国。东汉永平十二年(69),隶属永昌郡哀牢县。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西晋至南朝梁属宁州永昌郡。南朝齐改哀牢县为西城县(今盈江县),属宁州永昌郡。北朝周至隋属濮部。唐南诏国属永昌节度押西城辖地,罗君寻城即今河西芒东,利场面即今勐宋。贞元十年(794),属永昌节度软化府(今腾冲)辖地。宋大理国属腾冲府。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南甸军民府,属镇西平缅麓川宣抚司;至元二十六年(1266)升南甸路军民府。

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置南甸府,属云南布政司,后省入腾冲所;永乐十二年(1414)置南甸直隶州,仍属布政司;正统三年(1438)降为散州,改属金齿军民卫;九年(1444)改置南甸宣抚司,仍属布政司。清初沿袭明制,为南甸宣抚司,直属云南省。顺治十七年(1660),南甸宣抚司划归永昌军民府。雍正八年(1730)7月,永昌府属迤西道。乾隆三十年(1765)永昌军民府更名为永昌府。嘉庆二十五年(1820)10月,升腾越州为腾越直隶厅。南甸宣抚司属腾越厅。道光二年(1822)9月,降腾越直隶厅为散厅,南甸宣抚司复属永昌府。

民国初年,南甸设八撮县佐,属腾冲县。民国24年(1935)6月,由腾冲县属南甸土司地析置梁河设治局,局所设于大厂街。梁河设治局属云南省第一殖边督办公署。民国29年(1940),废云南省第一殖边督办公署,改设腾龙边区行政督察区(一说为1938年),梁河设治局属之。民国31年(1942),梁河设治局属云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驻腾冲县,1943年移驻保山县)。民国37年(1948),梁河设治局属云南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区(驻腾冲县)。

1950年5月,梁河解放,属保山专区。1952年11月21日,政务院批准:撤销梁河设治区,设立梁河县傣族景颇族自治区,属保山专区。1954年6月12日,政务院批准:梁河县傣族景颇族自治区改为梁河县。同年9月11日,政务院批准:设立(地级)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1953年1月23日成立),梁河县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1954年梁河县高埂田等7个乡划入潞西县。1956年4月29日国务院批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改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属德宏州。1956年11月18日,腾冲县第三区所辖九保镇和猛来、猛宋、猛武、芒东、邦读、曩宋乡7个乡(镇)划归梁河县。

1958年10月22日,德宏州人民委员会通知:撤销梁河县,将原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腾冲、陇川、盈江、潞西4县。1961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梁河县建置,辖区以平山、大厂、遮岛、囊宗、河西5个公社和芒东区为梁河县的行政区域,仍属德宏州。1961年,全县辖7区、1镇、61个乡。1969年4月,改区乡为公社、大队,全县辖7个公社、43个大队。1969年11月撤销德宏州,并入保山专区,梁河县属保山专区。1970年保山专区改为保山地区,梁河县属之。1971年11月恢复德宏州,梁河县属德宏州。

1984年4月设区建乡体制改革结束后,全县辖1个县辖镇、9个区、9个乡级镇、52个乡(含7个民族乡)、2个办事处。1988年1月,撤区建乡体制改革结束后,全县辖9乡(含两个民族乡)、1镇:遮岛镇、九保阿昌族乡、河西乡、曩宋阿昌族乡、平山乡、小厂乡、大厂乡、札木寨乡、芒东乡、勐养乡。共有61个行政村(含7个民族行政村)、2个办事处。2000年,梁河县村级体制改革结束后,63个行政村、办事处改为63个村委会。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梁河县常住总人口150985人,其中:遮岛镇14009人、平山乡14818人、小厂乡9378人、大厂乡8372人、杞木寨乡7263人、九保阿昌族乡14147人、曩宋阿昌族乡21970人、河西乡18243人、芒东乡25778人、勐养乡17007人。

2001年,梁河县辖辖1个镇、7个乡、2个民族乡:遮岛镇、芒东乡、勐养乡、河西乡、平山乡、小厂乡、大厂乡、杞木寨乡、九保阿昌族乡、囊宋阿昌族乡,共有63个村委会,381个自然村,601个村民小组,672个合作社。

2002年,省政府批准勐养、芒东2个乡撤乡设镇(省政府2002年3月22日批准)。至此,梁河县辖7乡(含2个阿昌族乡)、3镇,63个村委会,381个自然村、672个村民小组:遮岛镇、勐养镇、芒东镇、九保乡、小厂乡、大厂乡、曩宋阿昌族乡、河西乡、九保阿昌族乡、杞木寨乡。2002年末,梁河县总人口15.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17万人,非农业人口1.68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37人。有少数民族人口5194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2.77%。

2003年,梁河县辖7乡(含2个阿昌族乡)、3镇、63个村民委员会、381个自然村、672个村民小组。2003年末,梁河县总人口15.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22万人,非农业人口1.72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37.5人。有少数民族人口5231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2.81%。

2004年1月,遮岛镇撤销下属的遮岛村,成立团结、勐底、振兴和南甸4个社区。2004年,梁河县辖7乡(含2个阿昌族乡)、3镇,66个村民委员会(其中社区4个),381个自然村,672个村民小组。2004年末,梁河县总人口16.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29万人,非农业人口1.74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38.3人。有少数民族人口53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05%。

2005年11月,实施撤并乡镇工作,杞木寨乡被撤销,分别并入芒东镇和遮岛镇,即:杞木寨、平坝和湾中3个村并入芒东镇,水箐村并入遮岛镇。调整后,梁河县辖遮岛镇、勐养镇、芒东镇、九保乡、小厂乡、大厂乡、曩宋阿昌族乡、河西乡、九保阿昌族乡3镇6乡,62个村民委员会和4个社区,381个自然村、672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梁河县总人口16.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33万人,非农业人口1.77万人。有少数民族人口5340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16%,其中傣族35265人,占21.9%。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梁河县常住总人口154175人,其中:遮岛镇22290人,芒东镇29587人,勐养镇17371人,平山乡16209人,小厂乡9415人,大厂乡8184人,九保阿昌族乡13673人,曩宋阿昌族乡20115人,河西乡17331人。

2014年,芒东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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