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历史沿革

尼玛,藏语意为“太阳”。原属纳仓部落。17世纪末归西藏噶厦管辖。1886年噶厦设申扎宗。1976年前现尼玛县所属地为申扎县管辖。

1976年12月24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建立申扎县西五区办事处,为申扎县办事机构。1979年1月正式建立县级建制的文部办事处。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尼玛县,辖申扎县的查桑、文布、邦多、甲谷、卓瓦、尼玛六个区,班戈县的荣玛区和该县新建的嘎琼区,县政府驻尼玛,由那曲地区管辖。1993年8月,正式撤销文部办事处,成立尼玛县。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尼玛县常住总人口34309人,其中,吴尔多乡2699人,吉瓦乡1450人,中仓乡2428人,俄久乡1833人,卓瓦乡1590人,岗龙乡1872人,甲谷乡1677人,卓尼乡1521人,来多乡1678人,申亚乡1558人,阿索乡1414人,文部乡1606人,军仓乡1360人,达果乡1363人,荣玛乡737人,多玛乡2145人,和平乡1676人,南措折乡2363人,巴林乡999人,北措折乡781人,嘎错乡501人,买玛乡1058人。

2002年,尼玛县由3区,22乡,114村委会调整为2镇、19乡,2居委会、112村委会:尼玛镇、措折罗玛镇、文部乡、申亚乡、吉瓦乡、军仓乡、中仓乡、甲谷乡、俄久多乡、卓瓦乡、卓尼乡、来多乡、荣玛乡、阿索乡、达果乡、措折羌玛乡、协德乡、多玛乡、巴岭乡、雅曲乡、嘎措乡。【其中,措折罗玛镇、协德乡、雅曲乡、嘎措乡、措折强玛乡、多玛乡、巴岭乡由双湖特别区(副县级)管理。共有32个行政村。面积116637.18平方千米,人口0.97万人。驻索嘎鲁玛。】

2008年,全县面积7.24万多平方千米,人口3.86万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尼玛县常住总人口41855人,其中,尼玛镇6943人,措折罗玛镇2818人,文布乡1850人,中仓乡2492人,卓瓦乡1996人,卓尼乡1791人,吉瓦乡1664人,甲谷乡1871人,阿索乡1584人,俄久乡2081人,荣玛乡944人,达果乡1649人,申亚乡1691人,来多乡1902人,军仓乡1398人,协德乡2238人,雅曲乡1051人,嘎措乡537人,措折强玛乡1092人,多玛乡2764人,巴岭乡1499人。

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双湖县,将尼玛县的措折罗玛镇、协德乡、雅曲乡、嘎措乡、措折强玛乡、多玛乡、巴岭乡划归双湖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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