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历史沿革

尼木,藏语意为“顶端、麦穗”。元时译作“聂摩”。明时译作“聂母”。清文献中又写作“尼莫”、“尼穆”、“尼木”、“尼冒”等。民主改革前尼木境内分为尼木宗和麻江宗,1959年合并二宗建立尼木县。

1996年,尼木县辖13个乡:塔荣乡、麻江乡、彭岗乡、帕古乡、东嘎乡、卡如乡、尼木乡、林岗乡、普松乡、续普乡、续迈乡、霍德乡、吞巴乡。县政府驻塔荣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尼木县常住总人口27375人,其中(1个镇、7个乡),塔荣镇6082人,吞巴乡2308人,续迈乡5030人,普松乡1947人,帕故乡2979人,麻江乡2219人,克如乡1094人,尼木乡5716人。

2007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0394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尼木县常住总人口28149人,其中,塔荣镇6393人,麻江乡2755人,普松乡2108人,卡如乡1101人,尼木乡6008人,续迈乡4495人,帕古乡3159人,吞巴乡2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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