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历史沿革

“昌都”系藏语,意为“两江口”。古称“康”,唐朝时为吐蕃的一部分。元朝隶属朵甘恩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朝隶属甘都指挥使司,明末受固始汗统治,清朝属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管辖,清末改土归流时为川边,民国属西康省的一部分。1950年10月23日昌都地区解放后,同年底召开昌都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设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人民解放委员会驻昌都宗,辖昌都,察雅,江卡,盐井,三岩,贡觉,左贡,八宿,桑昂曲(察隅),边坝,洛隆,硕督,类乌齐,江达,邓柯,丁青,色扎,尺牍,博德,博翟,博麦,街顿,拉多等23宗。

1954年将博德宗改为倾多宗,博翟宗改为曲宗,博麦宗改为易贡宗,街顿宗改为沙丁宗。昌都地区直辖昌都,察雅,左贡,八宿,江卡,拉多,贡觉,江达,类乌齐,西邓柯(邓柯),硕督,洛隆,三岩,盐井,桑昂曲等15宗;并设立2办事处:第一办事处辖三十九族地区,包括丁青,色扎,尺牍,巴庆(巴青),聂荣,比如,边坝,索宗,沙丁,嘉黎等10宗;第二办事处辖波密地区倾多,易贡,曲宗3宗。

1956年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直辖昌都宗,察雅宗,左贡宗,八宿宗,江卡宗,拉多宗,贡觉宗,江达宗,类乌齐宗,西邓柯宗(邓柯),硕督宗,洛隆宗,三岩宗,盐井宗,桑昂曲宗。第一办事处辖三十九族地区,包括丁青宗,色扎宗,尺牍宗,巴庆宗(巴青),聂荣宗,比如宗,边坝宗,索宗,沙丁宗,嘉黎宗等10宗。第二办事处辖波密地区倾多,易贡,曲宗3宗。

1960年设昌都专区,专署驻昌都县。以昌都宗与拉多宗合并设昌都县;以江达宗与西邓柯宗合并设江达县(驻江达);以贡觉宗与三岩宗合并设贡觉县(驻莫洛);以察雅宗设察雅县(驻烟多);以左贡宗设左贡县(驻亚中);以江卡宗(芒康宗)与盐井宗合并设宁静县(驻嘎托);以桑昂曲宗设桑昂曲县(驻吉公);以八宿宗设八宿县(驻同卡);以洛隆宗与硕督宗合并设洛隆县(驻洛隆);以边坝宗与沙丁宗合并设边坝县(驻边坝);以丁青宗与色扎宗,尺牍宗合并设丁青县(驻甲木塘);以类乌齐宗设类乌齐县(驻类乌齐)。将嘉黎宗及倾多宗,易贡宗,曲宗划归林芝专区;巴庆宗(巴青),比如宗,聂荣宗,索宗划归那曲专区。撤销第一办事处与第二办事处。昌都地区辖昌都,江达,贡觉,宁静,洛隆,丁青,边坝,察雅,桑昂曲,八宿,类乌齐,左贡等12县。

1961年八宿县由同卡迁驻白马。1962年9月,昌都专员公署办公会议对各县行政区划作了调整,全地区12个县划为94个区,1个镇(昌都县城关填),472个乡。1964年原林芝专区所属波密县(驻扎木)划入昌都专区;辖13县。196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宁静县改名为芒康县(为尊重群众原有的习惯称呼)。1966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桑昂曲县改名为察隅县(驻吉公)。

1970年,昌都专区改为昌都地区,地区驻昌都县;洛隆县由洛隆迁孜托;边坝县由边坝迁驻草卡区的东马司(距草卡区6千米);昌都地区辖昌都,贡觉(驻莫洛),左贡(驻亚中),察隅(驻吉公),洛隆(驻孜托),丁青,波密(驻扎木),江达,察雅(驻烟多),芒康(驻嘎托),八宿(驻白马),边坝(驻东马司),类乌齐等13县。1971年左贡县由亚中迁驻汪达。1975年类乌齐县由类乌齐迁热扎卡。昌都地区辖昌都,贡觉(驻莫洛),左贡(驻汪达),察隅(驻吉公),洛隆(驻孜托),丁青,波密(驻扎木),江达,察雅(驻烟多),芒康(驻嘎托),八宿(驻白马),边坝(驻东马司),类乌齐(驻热扎卡)等13县。

198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昌都专区的波密,察隅两县划归林芝专区。昌都地区实际辖11个县,90个区(镇)。1987年3月始,实行撤区并乡,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保留13个区,全地区辖159个乡,9个镇,1622个行政村。1999年5月,昌都地区再次对部分乡镇的行政区划作了调整:撤销原保留的13个县辖区,共设立24个镇,118个乡(含民族乡1个)。【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昌都地区常住总人口586152人。其中:昌都县94419人,江达县68993人,贡觉县43160人,类乌齐县40895人,丁青县60586人,察雅县53009人,八宿县38170人,左贡县41803人,芒康县73155人,洛隆县41144人,边坝县30818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昌都地区常住总人口657505人,其中,昌都县116500人,江达县76026人,贡觉县40434人,类乌齐县49870人,丁青县69888人,察雅县56789人,八宿县39021人,左贡县44320人,芒康县81399人,洛隆县47491人,边坝县35767人。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的批复》(国函〔2014〕143号):一,同意撤销昌都地区和昌都县,设立地级昌都市。昌都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卡若区昌都西路378号。二,昌都市设立卡若区,以原昌都县的行政区域为昌都市卡若区的行政区域,卡若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昌都中路259号。三,昌都市辖原昌都地区的江达县,贡觉县,类乌齐县,丁青县,察雅县,八宿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边坝县和新设立的卡若区。

 

【注:盐井,生达,碧土和妥坝4个县】根据1973年12月30日中共昌都地委,昌都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芒康,江达,昌都,丁青等县行政区划调整与成立新县的报告》,1979年6月16日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本着有利于领导,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边防稳定和加强建设的原则”,兼顾群众的历史习惯和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同意在昌都地区新增设盐井,生达,碧土和妥坝4个县,报经国务院批准。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4县:设立盐井县,以芒康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碧土县,以左贡,察隅2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生达县,以昌都县,江达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妥坝县,以昌都,察雅,江达3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但4县因故一直没有建立。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批准(民发〔1999〕54号)撤销盐井,碧土,妥坝,生达4县。

盐井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昌都地区东南部,东经98°28′-99°06′,北纬28°37′-29°30′。东与四川省巴塘县隔江相望,南与云南省德钦县毗邻,西连碧土县,北接芒康县。县驻地盐井乡距拉萨市1336千米。距昌都550千米。县域总面积约1.3万平方千米。盐井为汉语名,以当地特产井盐而得名,藏语称为擦卡洛。清光绪三十四(1908年)设盐井宗,1912年后为西康省管辖,1950年为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管辖,1960年江卡宗(芒康宗)与盐井宗合并设宁静县。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盐井县。实际上没有成立。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