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山西省行政区划

别称晋。省会太原。全省总计5专区,6市,88县。(10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太原市 6区、2县
 南城区        北城区        河西区        晋源区
 古交工矿区      西山工矿区
 阳曲县(黄寨镇)   清徐县(清源城)
大同市 4区
 城 区        口泉区        怀仁区        古城区
阳泉市 
雁北专区(专署驻大同市) 11县
 阳高县(城关镇)   天镇县(天镇县城)  广灵县(城关镇)   灵丘县(城关镇)
 浑源县(城关镇)   应 县(城关镇)   山阴县(岱岳镇)   朔 县(城关镇)
 平鲁县(井坪镇)   左云县(城关镇)   右玉县(右玉县城)
忻县专区(专署驻忻县) 16县
 忻 县(忻县城)   原平县(原平镇)   代 县(代县城)   繁峙县(繁峙城)
 五台县(城关镇)   定襄县(定襄县城)  静乐县(城关镇)   岚 县(东村)
 兴 县(城关镇)   岢岚县(岢岚县城)  保德县(城关镇)   五寨县(城关镇)
 河曲县(旧县城)   偏关县(城关镇)   神池县(神池县城)  宁武县(城关镇)
晋中专区(专署驻榆次市) 1市、19县
 榆次市
 寿阳县(城关镇)   盂 县(城关镇)   平定县(平定县城)  昔阳县(城关镇)
 和顺县(城关镇)   左权县(城关镇)   榆社县(城关镇)   太谷县(城关镇)
 祁 县(祁县城)   平遥县(城关镇)   介休县(城关镇)   灵石县(灵石县城)
 孝义县(孝义县城)  汾阳县(城关镇)   文水县(城关镇)   交城县(城关镇)
 中阳县(城关镇)   离石县(城关镇)   临 县(城关镇)
晋东南专区(专署驻长治市) 1市、14县
 长治市
 襄垣县(城关镇)   武乡县(段村镇)   黎城县(城关镇)   平顺县(城关镇)
 壶关县(城关镇)   陵川县(城关镇)   高平县(高平县城)  晋城县(城关镇)
 阳城县(城关镇)   沁水县(城关镇)   长子县(长子县城)  屯留县(屯留县城)
 沁源县(城关镇)   沁 县(城关镇)
晋南专区(专署驻临汾县) 1市、26县
 侯马市
 临汾县(城关镇)   洪洞县(城关镇)   汾西县(汾西县城)  霍 县(霍县城)
 安泽县(府城镇)   浮山县(城关镇)   翼城县(城关镇)   垣曲县(刘张镇)
 绛 县(绛县城)   襄汾县(史村镇)   闻喜县(城关镇)   夏 县(夏县城)
 平陆县(圣人涧镇)  运城县(运城镇)   芮城县(城关镇)   永济县(赵伊镇)
 临猗县(猗氏城)   万荣县(解店镇)   稷山县(城关镇)   乡宁县(城关镇)
 吉 县(吉县城)   蒲 县(城关镇)   大宁县(大宁县城)  隰 县(隰县城)
 永和县(永和县城)  石楼县(城关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61年6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雁北、忻县两个专员公署,撤销晋北专员公署,将原晋北专员公署领导的一个市、十九个县,分别划归雁北、忻县两个专员公署领导。
★1961年11月22日,山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函报备案):
 1.大同市原属晋北专员公署领导,现划归省直辖。
 2.阳泉市原属晋北专员公署领导,现划归省直辖。
★1961年7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1次会议决定:
  1.设立天镇县,以阳高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天镇县的行政区域。
  2.设立右玉县,以左云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右玉县的行政区域。
  3.设立平鲁县,以朔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平鲁县的行政区域。
  4.设立忻县、定襄两个县,撤销忻定县,以原忻定县的行政区域划分为忻县、定襄两个县的行政区域。
  5.设立岢岚、神池两个县,以五寨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地区划分为岢岚、神池两个县的行政区域。
  6.设立岚县,以静乐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岚县的行政区域。
  7.设立代县,以繁峙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代县的行政区域。
  8.设立灵石、孝义两个县,以介休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分为灵石、孝义两个县的行政区域。
  9.设立祁县,以太谷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祁县的行政区域。
 10.设立平定县,以阳泉市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平定县的行政区域。
 11.设立霍县、汾西两个县,撤销霍汾县,以原霍汾县的行政区域划分为霍县、汾西两个县的行政区域。
 12.设立绛县,以侯马市和翼城、闻喜两个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绛县的行政区域。
 13.设立夏县,以闻喜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夏县的行政区域。
 14.设立襄汾县,以侯马市和临汾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襄汾县的行政区域。
 15.设立吉县,以乡宁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吉县的行政区域。
 16.设立永济县,以运城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永济县的行政区域。
 17.设立永和、大宁、隰县三个县,撤销吕梁县,以原吕梁县的行政区域划分为永和、大宁、隰县三个县的行政区域。
 18.设立高平县,以晋城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高平县的行政区域。
 19.设立屯留、长子两个个县,撤销屯长县,以原屯长县的行政区域划分为屯留、长子两个个县的行政区域。
◎1961年5月18日,山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复设太原市南城、北城、河西、晋源4区。
◎1961年11月7日,国务院批准:山西省阳城县郭庄生产大队划归河南省济源县。
◎1961年11月21日,山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太原市西山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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